《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障国内网络安全,维护国内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而依法制定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实施的意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实施,不仅能够提升我国自身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增强我国公民网络安全意识,而且有助于推进我国与其他世界各国的信息网络联系,形成了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和网络强国建设的大工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作为国家实施网络空间管辖的第一部法律,是属于国家的基本法律,是网络安全法制体系的重要基础。此部法律起到了规范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及规范的作用,网络社会中不同主体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及其地位,建立网络信息保密制度,保护网络主体的隐私权,以及规定具体的诉讼救济程序等。
3、现如今,网络安全领域已逐步成为世界主要国家展开竞争和战略博弈的新领域。网络信息是建设网络强国的必争之地,网络强国宏伟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坚实有效的制度保障,《网络安全法》的出台意味着建设网络强国的制度保障迈出坚实的一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② 《网络安全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网络安全法》从2017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而制定。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公布。
(2)我国网络安全法律颁布实施从先到后的顺序扩展阅读
网络安全法的要点:
一、明确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保护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二、个人信息被冒用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
各类网络诈骗,尤其是精准诈骗,源头都是个人信息泄露。网络安全法特别规定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通过举报要求网络运营者及时删除被冒用的个人信息,是公民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力武器。
③ 我国与计算机系统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几部它们分别于哪一年颁布
1、《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
2、《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2000年3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发布施行。
3、《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已经2000年10月8日第四次部务会议通过,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3)我国网络安全法律颁布实施从先到后的顺序扩展阅读
离开了法律这一强制性规范体系,信息网络安全技术和营理人员的行为,都失去了约束。即使有再完善的技术和管理的手段,都是不可靠的。同样没有安全缺陷的网络系统、即使相当完善的安全机制也不可能完全避免非法攻击和网络犯罪行为。
信息网络安全法律,告诉人们哪些网络行为不可为,如果实施了违法行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承担刑事责任。一方面.它是一种预防手段;另一方面。它也以其强制力为后盾。为信息网络安全构筑起最后一道防线。
④ 我国颁布了几部关于网络的法律法规
我国颁布了关于网络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四部。
国家和网络安全职能部门下发的有关网络安全的政策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介绍: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介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最初由2005年9月25日实施,由于个别组织和个人在通过新媒体方式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时,存在肆意篡改、嫁接、虚构新闻信息等情况,2017年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外公布新版本,正式实施时间是2017年6月1日。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介绍:2018年11月1日,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网络安全防范需要和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具体情况,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介绍:2017年11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部应急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
(4)我国网络安全法律颁布实施从先到后的顺序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规范互联网法院诉讼活动,保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确保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就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互联网法院采取在线方式审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线上完成。
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案件审理需要,互联网法院可以决定在线下完成部分诉讼环节。第五条 互联网法院应当建设互联网诉讼平台(以下简称诉讼平台),作为法院办理案件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实施诉讼行为的专用平台。通过诉讼平台作出的诉讼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所需涉案数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相关国家机关应当提供,并有序接入诉讼平台,由互联网法院在线核实、实时固定、安全管理。诉讼平台对涉案数据的存储和使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使用诉讼平台实施诉讼行为的,应当通过证件证照比对、生物特征识别或者国家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等在线方式完成身份认证,并取得登录诉讼平台的专用账号。
使用专用账号登录诉讼平台所作出的行为,视为被认证人本人行为,但因诉讼平台技术原因导致系统错误,或者被认证人能够证明诉讼平台账号被盗用的除外
⑤ 我国首部网络安全法于何时实施 42
我国首部网络安全的专门性综合性立法《网络安全法》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国对网络安全的重视和保护已上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
⑥ 我国网络安全保护的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作为我国网络安全治理的基本法,《网络安全法》在战略层面提出国家要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人才战略、可信身份战略,全方位提升网络安全治理水平的宏观要求。
在制度层面综合、全面、针对性的提出: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力度;增加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加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信息等级保护制度等,构建起系统、全面、兼顾“监测、预警、免责”的全面事态感知立法新模式。
(6)我国网络安全法律颁布实施从先到后的顺序扩展阅读:
作为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法,《网络安全法》遵循网络运行和网络社会自身的发展规律、特点,从维护网络安全、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客观需求出发,以国家总体安全观为现阶段互联网治理的指导思想,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
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作为根本目标。该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提高我国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意义重大,是我国在互联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在中国社会现代化治理和全球互联网治理作出重大贡献,也为中国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提升网络空间国际话语权的奠定基础,这一重大的历史时刻将在网络社会治理历程中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⑦ 网络安全法开始的时间是哪一年
网络安全法开始的时间是2017年。
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网络安全法》共七章七十九条,体现了三个基本原则,即网络空间主权原则、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共同治理原则。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向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以制度建设掌握网络空间治理和规则制定方面的主动权,是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发展的利器。
网络安全法的实施亮点:
一、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进行举报
网络安全法明确了公民对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举报权利,政府部门受理、处置公民举报的责任,保障了公民通过网络举报参与网络空间治理的有效性。
二、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
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⑧ 我国法律网络安全犯罪的规定
1. 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 加强对单位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 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 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 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6. 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信息发布登记制度
1. 在信源接入时要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2. 对以虚拟主机方式接入的单位,系统要做好用户权限设定工作,不能开放 其信息目录以外的其他目录的操作权限。
3. 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存档。
4. 对信源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不得有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5. 发现有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情形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一、必须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 管理办法》的情形出现。
二、对在本网站发布信息的信源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三、对在BBS公告板等发布公共言论的栏目建立完善的审核检查制度,并定时检查,防止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言论出现。
四、一旦在本信息港发现用户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的: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并保留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用户备案制度
一、用户在本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
二、公司设专人按照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的通知》的要求,在每月20日前,将济南地区本月因特网及公众多媒体通信网(网外有权部分)新增、撤消用户的档案材料完整录入微机,并打印两份。
三、将本月新增、撤消的用户进行分类统计,并更改微机存档资料,同时打印一份。
四、每月20日之前,将打印出的网络用户的备案资料(2份)及统计信息(1份)送至济南市公安局专人处。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定期组织管理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 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审核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 性。
二、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三、对信息源接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杜绝发布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息内容。
四、不定期地邀请公安机关有关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加强对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防犯能力。
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2. 组织网络管理员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网络安全员的警惕性。
3.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 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对电子公告系统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BBS上出现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
1. 对版主的聘用本着认真慎重的态度、认真核实版主身份,做好版主聘用记录。
2. 对各版聘用版主实行有针对性的网络安全教育,落实版主职责,提高版主的责任感。
3. 版主负责检查各版信息内容,如发现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即时予以删除,情节严重者,做好原始记录,报告网络管理员解决,由管理员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报告。
4. 网络管理员负责考核各版版主,如发现不能正常履行版主职责者,将予以警告,严重者予以解聘。
5. 在版主负责栏目中发现重大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者,即时对版主予以解聘。
6. 加强网络管理员职责,配合各版版主的工作,共同维护电子公告板的信息安全。
1. 检查时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审核管理制度》(见附页)的标准执行。
2. 如发现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见附页)的言论及信息,即时予以删除,情节严重者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3.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网络管理员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的警惕性。
⑨ 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是什么颁布
您好,我国于2017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⑩ 中国的网络安全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3月9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张德江在报告中指出,要统筹推进社会、文化等领域立法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制定中医药法、社区矫正法,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红十字会法。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方面,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在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方面,制定国防交通法,修改现役军官法等。在推进反腐败立法方面,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研究修改行政监察法。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网络安全法等。
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信部联合制定的新版《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3月10日付诸实施,取代2002年颁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此次网络出版新规对“网络出版物”首次做了专门界定,“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新规还明确规定,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新规第23条规定:“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网络出版物内容合法。”新规细化明确了“内容审核责任制”和“责任校对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净化网络环境大有裨益。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南京邮电大学校长杨震在接受访谈时表示,建议国家尽早启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2016年1月底,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开展了一项关于2015年网络生态环境变化的调查。调查显示,98.1%的网民支持对网络安全专门立法。依法治网,符合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