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两年时间的立法过程后,《网络安全法》终于正式生效。
两年前我读过发布的第一版草案,和草案相比,现在的正式版在细节上精确了不少,比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范围、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和不同场景、违反的处罚金额等等。但它仍然是一部不完整的法律,因为有许多没有定义、含糊的地方。
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负责人在昨天答记者问说,《网络安全法》的配套法规制度标准还在抓紧制定中,包括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办法、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和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等。
目前来看,已生效的《网络安全法》会带来什么变化呢?第一个变化可能是实名,中国互联网上的每一个可发布信息的角落,只有验证了你是谁后才能提供服务。
几乎所有网站都需要你提供身份信息
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真实身份信息”,一般指姓名+身份证号,目前有一些网站用手机号作为身份信息,不确定这样的做法是否行得通,虽然按相关规定手机号确实是实名的。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企业不得收集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但按上面这条的意思,真实身份信息是任何一家国内经营企业可以且有必要收集的。
我对自己身份证号的隐私已经不抱任何希望。
你需要时刻关注网上的个人身份信息
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
这里边暗含一个安全细分市场——身份安全。国外比较成熟,有厂商提供专门的身份信用监控服务,对接征信、税务、银行等各类机构,一旦发现有异动(主要是盗用),会向用户发出警告。
每当国外有大企业发生数据泄漏,都会向受害用户赠送一两年的身份信用监控服务,以此作为赔偿。
考虑到国内的大环境,预测可能在三到五年内会出现类似企业。
你的个人信息被泄漏,企业应该通知你
。
⑵ 有关网络的法律法规
1、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保障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使用者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了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满足公众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需求,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规定,2005年9月25日起施行。
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是为了保证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公正性、方便性及快捷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规定而制定。
5、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为了解决互联网络域名争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所争议域名应当限于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CN”、“.中国”域名。但是,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⑶ 有了网络安全法我们的网络是不是就会安全多了
网络安全法,有了一个规定,就是明确了黑白的界限违反了就是过界了,要惩罚先别开心,同时也会出现比较明确的灰色地带好比法制,网络安全法不是给我们一个安全的环境,而是把一个权利集中起来给了一个部门或许一个人
⑷ 网络安全法的意义包括哪些
《网络安全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构建我国首部网络空间管辖基本法。
作为国家实施网络空间管辖的第一部法律,《网络安全法》属于国家基本法律,是网络安全法制体系的重要基础。这部基本法规范了网络空间多元主体的责任义务,以法律的形式催生一个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命运共同体”。具体包括,规定网络信息安全法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规范网络社会中不同主体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及其地位;建立网站身份认证制度,实施后台实名;建立网络信息保密制度,保护网络主体的隐私权;建立行政机关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监管程序和制度,规定对网络信息安全犯罪的惩治和打击;以及规定具体的诉讼救济程序等等。
此次《网络安全法》的出台从根本上填补了我国综合性网络信息安全基本大法、核心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和专门法律的三大空白。该法的推出走进了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总目标,走进了《国家安全法》的大格局,走进了网络强国的快车道,走进了大数据的新天地,走进了为人民谋福祉的总布局。
三是服务于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和网络强国建设。
现如今,网络空间逐步成为世界主要国家展开竞争和战略博弈的新领域。我国作为一个拥有大量网民并正在持续发展中的国家,不断感受到来自现存霸主美国的战略压力。这决定了网络空间成为我国国家利益的新边疆;确立网络空间行为准则和模式成为我国的当务之急。现代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国家行为的规制由法律来决定。而即将出台的《网络安全法》中明确提出了有关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和重要领域安全规划等问题的法律要求。这有助于实现推进中国在国家网络安全领域明晰战略意图,确立清晰目标,厘清行为准则,不仅能够提升我国保障自身网络安全的能力,还有助于推进与其他国家和行为体就网络安全问题展开有效的战略博弈。
四是在网络空间领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精神。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也为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指南。依法治国,正蹄疾步稳地落到实处,融入到国家行政、社会治理与公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与已经相对成熟的领域和行业相比,互联网领域可以称得上是蛮荒之地,因为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才短短二十年左右,许多监管、治理手段都是后知后觉地根据问题进行后期的补充。但此次《网络安全法》破除重重障碍,拨云见日,高举依法治国大旗,开启依法治网的崭新局面,成为依法治国顶层设计下一项共建共享的路径实践。依法治网成为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主线和引领,以法治谋求网治的长治久安。《网络安全法》还考虑到网络的开放性和互联性,加强法治工作的国际合作协调,让人类共同面临的网络犯罪无处遁形,通过科学有效、详细的法律进行惩罚和约束,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
五是成为网络参与者普遍遵守的法律准则和依据。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安全法》为各方参与互联网上的行为提供非常重要的准则,所有参与者都要按照《网络安全法》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样所有网络行为主体所进行的活动,包括国家管理、公民个人参与、机构在网上的参与、电子商务等都要遵守本法的要求。《网络安全法》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有了明确的规定,将现行的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制度上升成为了法律,强化了安全审查制度。通过这些规定,使得所有网络行为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任何为个人利益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六是助力网络空间治理,护航“互联网+”。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网络大国。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但现实的网络环境十分堪忧,网络诈骗层出不穷、网络入侵比比皆是、个人隐私肆意泄露。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63.4%的网民通话记录、网上购物记录等信息遭泄露;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曾遭泄露,因个人信息泄露、垃圾信息、诈骗信息等导致的总体损失约805亿元。但此前其他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的规定,大多分散在众多行政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中,因此无法形成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和前瞻性的法律体系。《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将成为新的起点和转折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进入正轨,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络欺诈等“毒瘤”生存的空间将被大大挤压,而“四有”中国好网民从道德自觉走向法律规范,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网络空间的治理能力在法律的框架下将得到大幅度提升,营造出良好和谐的互联网环境,更为“互联网+”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市场经济本质是信用经济,其精髓在于开放的市场+完善的法律,从这种意义上讲,“互联网+”必须带上“安全”才能飞向长远。
⑸ 中国网络安全法生效了吗
2016年11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6月1日正式生效,引发外媒关注。
5月7日,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在“青少年网络安全战车”上参与互动游戏,学习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知识。
⑹ 网络安全法的意义包括
《网络安全法》出台的意义包括1、服务于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和网络强国建设。2、助力网络空间治理,护航互联网加。3、构建我国首部网络空间管辖基本法。4、提供维护国家网络主权的法律依据。5、在网络空间领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精神。
在如今这个信息化时代,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对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的基础性法律,尤其是针对青少年,有了它的存在使得网络信息传播秩序规范,减少网络犯罪。它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互联网是经济社会运行的信息基础设施,一旦遭受攻击,就可能导致交通中断、金融紊乱、电力瘫痪等破坏性极大的问题。该法的颁布实施,为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规范网络主体行为等提供法律依据。近期全球性网络病毒频发,《网络安全法》的建设和实施对,无论是对中国还是世界网络空间法制建设,都有重大意义。络信息与人们的生产生活紧密相联,在推进技术创新、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带来比较严重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网络安全法》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因此,就个人看来,《网络安全法》保障了我国的网络安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才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减少了网络犯罪,维护了国家网络的主权,是非常有必要和重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⑺ 根据《网络安全法》 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章,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遵守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规定:
第四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第四十六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第四十八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7)带你走进网络安全法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第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从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可以决定对该机构、组织、个人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⑻ 网络安全法里的网络运营者怎么解读
高科技的发展所带来的网络发展虽然今年来发展速度惊人,但是相对应的网络安全问题还是存在着很多。每个网络的运行后面都有一个运营商。那么在生活中,他们所扮演的角色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网络安全法网络运营者究竟是什么?
即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称“《网络安全法》首次提出了提出了“网络运营者”的概念,此前《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都没有出现过这一表述。2015年11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该罪的犯罪主体也是“网络服务提供者”,而非网络运营者。只在已经失效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中出现过“网络运营者”,但主要指提供通道、电路段的网络服务提供商,与《网络安全法》中的网络运营者并非同一概念。
《网络安全法》(草案)第六十五条:
网络运营者,是指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以及利用他人所有或者管理的网络提供相关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包括基础电信运营者、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重要信息系统运营者等。
《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网络运营者,是指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
从草案以及正式生效的《网络安全法》的表述来看,“网络运营者”包含三类主体:即网络的所有者、网络的管理者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虽然《网络安全法》的条文表述是明确的,但对于何为网络的所有者、网络的管理者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即“网络运营者”的范围,似乎从法律条文的表述来看并不是那么清楚。
但从草案与《网络安全法》的不同表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立法者对于这一概念的定义采取了一种较为开放的态度,《网络安全法》去掉了草案中关于“包括基础电信运营者、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重要信息系统运营者等。”的规定,这可能是考虑到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现今,对于“网络运营者”这一概念只规定内涵而对其外延采用开放的描述方式,似乎是一种更聪明也是更合乎时宜的做法。但也正因为这一合乎时宜的做法却导致了大家对于这一概念的解读特别是对于“网络运营者”的范围上产生了分歧。
要厘清什么是“网络运营者”以及“网络运营者”的范围,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几个概念:“网络”、“网络信息服务”或者说“互联网信息服务”。
⑼ 《网络安全法》主要是为了“保护”还是为了“管制”
再有就是以法律形式明确“网络实名制”。网络暴力一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众多的“键盘侠”们躲在虚拟ID背后一言不合就开骂,唯恐天下不乱,因为网络暴力而引发了很多现实悲剧,种种网络世界的乱象开始延续到现实生活。这次的安全法以法律形式对“网络实名制”做出了相关规定,相关网络运营者和用户都必须提供相关的真实身份信息,也希望“网络实名制”能对各种肆无忌惮的网络暴力者等等进行有效的管制,使得网络上世界重回清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