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网络暴力非常可怕,怎么才能打击网络暴力呢
打击网络暴力是一个需要多方面努力的事情。首先就要娱乐圈规范化。营造好的氛围,越来越多舆论指向娱乐圈,很大的问题是娱乐圈的问题。近年来从范冰冰偷税漏税、高以翔追我吧安全事故、肖战事件都可以窥见娱乐圈的问题。
同时,圈里人群自身也要多注意,现在法律不够完善,实施网络暴力的人很难付出代价,唯一避免遭受网络暴力的、一劳永逸的办法就是:在网上断绝陌生人和你接触的机会。比如把博客的评论权限设为“仅向好友开放”而不是“公开”,比如不公开自己的照片,不建设自己的贴吧等等!
网络实名制我觉得也是可以抵抗网络暴力的方法。但我认为这是一把危险的双刃剑。这可以让某些嘴巴不干净的人心生畏惧不敢随意带节奏,但这又好像更加加重了危险。判断违规都是靠人去判断的,有些敏感话题意见相左的太严重了。
Ⅱ 怎样预防网络色情
那么,青少年应该怎样防范网络色情的毒害呢?我们认为,整个社会应该共同行动起来,旗帜鲜明地对网络色情进行坚决的打击与取缔。具体做法如下:
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网络色情的监督与打击的力度
与对传统的纸质、音像方面的色情制品的打击相比,政府职能部门对网络色情的打击力度明显不足。这种情况,一方面与政府职能部门对网络色情危害性的认识不足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前面提到的网络监管困难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一定要把监督与打击网络色情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对色情制造、传播团伙及个人进行严厉的惩罚。
整个社会必须联合起来,共同打击网络色情
打击网络色情决不仅仅是政府职能部门与法律的事情,它和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网络色情的跨时空特点可能使得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顾此失彼,穷于应付。因此,要发挥整个社会的力量,尤其是依靠广大网民的力量。政府职能部门可以设置各种举报电话或网站,方便网民对色情网站或网页进行举报。对举报的色情网站或网页给予坚决的封堵、查处,对经营色情网站或网页的团伙或个人进行坚决的打击。总之,整个社会都应该高度重视网络色情的严重危害性,建立多渠道的网络犯罪报案系统,完善网络行为的监管机制,营造一个使网络色情无处容身的健康的网络世界。
青少年网民应自觉抵制网络色情的诱惑
网络色情的制造者、传播者固然可恶,应受到严厉惩罚,但众多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网民对网络色情信息、色情服务的狂热追逐就说明了青少年网民自身素质的低下了。
2001年11月22日团中央、教育部等单位联合向社会发布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公约明确提出了“五要五不”: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作为新时期的青少年,要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断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形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坚决抵制网络色情的诱惑。
家庭要负起监督的责任
一些父母对子女缺乏必要的监督是导致他们子女沉溺在色情网络的一个重要原因。没有出事前对孩子在网络上从事些什么活动一概不知或知之甚少,一旦出事,才发现孩子经常在网上的所作所为。父母一定要对孩子的上网行为进行监督与引导,忙于工作或对网络不了解不能作为缺乏对孩子进行监督的借口。对待孩子的上网行为不能放任自流,适当的监督和了解,谈心,观察,必要的检查应该是家庭、父母的责任。
总之,抵制网络色情,为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健康的网络环境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依靠社会各方面共同的努力,仅靠单一的力量是难以取得成效的。
Ⅲ 您最痛恨哪些网上不良行为怎么样才能有效的杜绝30-50字
对于那些不良网络行为,有关部门应该强力监控,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完善此方面的法律法规,杜绝不良信息的传播。其次,作为一个合格的网民,应提高自控能力和防范意识,自动抵制、拒绝不良信息。
Ⅳ 怎样防范网络不道德行为 详细�0�3
计算机网络的出现, 使人们在获取和传递信息时, 又多了 一种选择, 而且是一种能够提供空前“自 由化” 的选择, 它使信息的传播速度、 质量与范围在时间和空间上有了 质的飞跃, 从而使人们的许多梦想变成了 现实。 但是,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 任何事物都是矛盾对立的统一体, 尤其是对于正在发展中的新事物来说, 更是如此。 计算机网络也不例外。 人们在享受着网络传输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 也对日 露端倪的网络负面影响愈发担忧。 这就是我们必须正视了 一个全新的课题――网络道德。网络世界的道德问题一, 自 由性与社会责任的弱化。 网络世界中, 人们摆脱了 传统社会的管理和 控制, 进入了 一个彻底“自由” 和 “民主” 的天地。 网民很容易忘掉自 己的社会角色和社会责任, 做一些平时不可能做的明显不道德的甚至违法的事情。二, 开放性与道德冲突。 在网络社会, 信息传播打破了 国家和地区的界限, 但是信息的内容仍带有国家和地区的特征。 在信息交换过程中, 不同文化之间的道德冲突对各国意识形态的影响很大。三, 非人性化与道德冷漠。 网上交流, 人们感受不到对方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的反应, 忽略了 对方的感情需要。 另外, 人们终日 与电脑终端打交道, 极易患“因特网综合症” 。四, 虚拟性与计算机犯罪。 网络是由图文音像构成的虚拟世界, 在这里人们的身 份、 行为方式、 行为目 标等都可以被隐匿和篡改。 计算机犯罪也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防范网络不道德行为首先, 加强青少年网络教育。 青少年是网络时代的主力军, 是未来网络文明的缔造者。 这种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 需要家庭的配合及各级各类学校等组织的共同努力。 针对青少年所处的特殊年龄阶段、 特定的心理和生理特点, 可以将枯燥的说教寓于生动活泼、 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中, 积极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 正确认识自 我, 摆正自 我的位置。 尽管网络能给青少年以自 信, 帮助其树立自 主、 独立的意识, 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已找到了 认识自 我的正确途经, 相反, 网络还可能误导青少年对自 我的正确认识。 家庭和社会有责任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自 我观, 使他们清醒地了 解现实, 了 解自 我, 走出封闭的虚幻社会, 抛弃个人主义、 利己主义, 树立集体主义价值观, 将自 己的人生价值定位于为社会多做贡献。 同时政府和社会应大力构建网络主流文化, 纯净社会环境,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塑造网上精神家园。构建网络主流文化, 牢牢把握青少年网络教育这块主阵地, 广泛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 使青少年从事网络行为时知法、 懂法、 守法, 也是时代赋予的重任。其次, 加强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 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水平。 网络犯罪是一种技术犯罪, 要有足够的技术手段才能防范、 制止。 信息安全技术是实现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保障, 要提高网络信息安全水平, 必须以较好的安全技术为支撑。 这就需要加快网络安全技术和安全设备的研究开发, 国家应考虑增加在这方面的投入。对重要部门信息网应考虑加强技术安全防范, 开发网络安全技术。 应鼓励企业加强自 我保护, 防范网络犯罪侵害。 网络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在一个地方如何实现安全和如何保证必要的自 由度总会存在着矛盾。 网络安全措施的配置要兼顾网络的便捷性与公众必要合理的自 由度, 这更有赖于信息安全技术的全面提高。第三, 建立健全的网络法律体系。 单纯从技术角度不能长远、 全面地规范、 保障网络安全。 而且, 防范技术的增强可能会激发某些具有猎奇心态的人在网络犯罪方面的挑战兴趣。 因此, 从根本上对网络犯罪进行防范与干预, 还是要依靠法律的威严。 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惩处, 我国现行刑法典由于规定的罪名比较单一, 且范围偏窄, 不利于打击网络犯罪。 鉴于当前网络犯罪的现状, 应当适当增加网络犯罪罪名, 并将一些对国计民生危害严重的行为扩大到刑法调节的范畴。 在完善现行刑法的同时, 考虑到网络犯罪与传统类型犯罪相比存在诸多独特之处, 待时机成熟, 我国应参照发达国家立法上的经验, 将网络犯罪的防范与惩处制定为一部单行刑法,以 全面规范网 络犯罪行为 , 避免刑 事司 法真空的 存在以 及司 法困 惑的 出现。创造一个安全的网络空间, 这是人类的共同心愿。 我相信, 技术法律于道德的携手,必将使网络更美好!
Ⅳ 如何应对网络安全的挑战
以电子商务为重点的互联网经济正在受到网络安全的严重挑战。
由于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用户的消费习惯渐渐从线下转移到线上,网络购物、网上支付等已经成为很多网友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伴随而来的网络安全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在2012年3·15投诉量排行榜中网络购物投诉最多。一系列钓鱼网站、网购木马、手机病毒等泛滥,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成为互联网的重灾区。
网络身份安全角势严峻
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已成爆发之势,网站和网民数量都呈现几何数增长。其它应用如电子商务方面也异军突起,仅支付宝在今年“光棍节”一天交易额就达到191亿元。
但与此同时,网络空间的安全角势也日益严峻。一方面,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仿冒金融机构、大型购物网站的网络钓鱼猛增;另一方面,网站被挂马、被篡改和被入侵等事件频繁发生。有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1月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认定的钓鱼网站达到2.4万多个,我国商业类、政府类网站被挂马和被篡改数量也非常多。这些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的损失也非常严重。
公开数据显示,过去一年,网络犯罪使全球个人用户蒙受直接经济损失1100亿美元,在中国过去一年中,估计网络犯罪的受害人数超过2.57亿人,直接经济损失2890亿元。
据奇虎360副总裁石晓虹透露,根据360安全中心发布的《2012上半年中国互联网安全报告》显示,2012年上半年,360安全中心共截获新增钓鱼网站350149家,已经达到去年全年截获新增钓鱼网站总量的75%,拦截钓鱼网站访问量更是高达21.7亿次,比去年全年拦截量还高2000万。从2012年各月的统计数据看,钓鱼网站已经超过挂马网站,其中身份欺诈是钓鱼网站最突出的特征。
网络犯罪的招数也在不断升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院陈宝国博士指出,由于跨境黑客攻击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应用的出现,我国信息安全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威胁。
他认为,在当前阶段互联网的威胁特征主要有四个:一、钓鱼网站取代木马,成为主要手段。钓鱼网站仿造银行网站、搜索网站等获取用户关注,从而获取用户信息;二、网购木马呈现增长趋势。随着电子商务数量的增长,网购木马也增多,有的木马甚至会仿造网上银行的安全控件的形式要求用户安装从而盗取用户银行账户的资金;三、电脑病毒制造者向智能手机安卓系统平台转移。安卓平台是开放的平台,安卓手机用户可以在网络上任意下载,也由于手机存在大量用户隐私信息,更容易成为病毒制造者的目标;四、社会化媒体成为诈骗传播新宠。社交媒体如SNS网站等由于是真实身份交友网站,方便网络诈骗者向熟人开刀。
网络信息安全难以治理
有业内人士认为,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是互联网时代的一块顽疾,也是影响互联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障碍。在治理上出现的新挑战不断涌现,行政监管难、法律体系不完备等硬伤非常明显。而且在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智能终端更加普及、我国互联网经济短期大发展的背景下,网络信息安全角势更加严峻。
随着移动3G网络的发展和普及,平板手机和平板电脑技术的不断改善,网络终端开始由单一的PC终端向手机终端和平板终端转移。用户可以随时随地上网,这种趋势不仅拓展了用户使用网络的空间,还增加了用户使用网络的时间。
在陈宝国看来,智能终端的发展也伴随着一系列问题的产生,比如移动电话窃听、移动应用携带恶意广告等。网络安全问题不仅仅存在于电脑,也延伸到手机方面。
据统计,我国网站数量超过250万个,网民数量已经达到5.38亿。除了数量庞大,还因为互联网的树状信息传播模式,海量的信息在网络上任意传播,互联网领域也涉及到金融、海关、能源等方面,行政监管无法深入到网络的每个角落,也无法做到有效遏制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垃圾邮件、系统漏洞、网络窃密、虚假有害信息和网络违法犯罪等问题。
中国电子商务调解中心主任梅敏认为,我国的互联网发展只有几十年的历史,新兴犯罪技巧和犯罪方法不断涌现,在治理互联网犯罪方面法律还存在着较大空白。当用户权利受到侵害时,由于网上交易的虚拟性,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和证人,给公安机关的立案和司法机关的审判都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用户权利虽然受到侵害,苦于没有清晰的法律界定和充足的证据,也只能不了了之。
维护网络安全要多措并举
为了有效杜绝一些网络欺诈问题,12月20日,中国电子认证服务产业联盟工作年会暨网站可信任服务试点启动。工信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副司长欧阳武表示,组织认证产业联盟,着手网站可信验证准备,旨在打造统一权威的网站可信标识,通过必要的技术手段防止网站可信标识的冒用。
网站认证是指第三方权威机构如CA机构对互联网网站进行的网站身份及相关信息认证。根据认证内容及认证方式的不同,网站认证分为官网认证、安全认证、资质认证、行业认证等等,认证目标为向最终用户展示网站经过权威机构认证,具有相应认证资质,以提高用户对网站的信用感。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副司长欧阳武介绍,目前已经有多家机构开展了可信网站、诚信网站等认证活动,覆盖了全国约13%的网站。但是总体来讲,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市场还比较混乱,认证方法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有些认证服务无法保证其认证结果的可靠性,如郭美美的红十字会的身份,网民面对各式各样的认证标识无所适从。因此,需要有国家权威部门站出来,统一组织协调网络可信认证相关工作。
不过,一些业内人士强调,实行网站权威认证仅是一个措施,正像产品质量认证一样,有认证,并不能解决市场上的假冒伪劣,还需要法律的完备、监管的科学到位及处罚力度的加大等等。对于网络安全也一样,国家和相关部门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我国网民的信息和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
Ⅵ 如何打击网络谣言
治理网络谣言什么解决方法?
1、加强主流文化建设。倡导政府诚信行政,诚信开展公共服务;要求政府官员说实话,说真话。用正气压倒邪气,用实实在在的言行粉碎一个个的谣言。时间长了,造谣者没有市场,谣言也就没人相信。
2、提高政府公信力。及时发布政府及公共事务、突发事件信息,用正确的信息抵制谣言。
3、完善公民网络行为法律制度。在网络谣言被发展到网络“核武器”的时代,以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的前提下,厘清言论自由与造谣中伤的界限、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的界限、虚拟空间与现实生活法律责任的界限,完善法律对网络谣言民事、行政、刑事等配套的规范,非常必要,非常紧迫。
4、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管理创新。互联网技术领域要加快开发创新力度,建立网络谣言监测形成机制、筛选确认制度、破坏评估制度、整合相关职能机构调查处理制度、处理后反馈制度,形成及时发现网络谣言、及时处置网络谣言、及时辟谣机制,对网络谣言内容本身及时正本清源,对网络谣言的发布者、传播者的处理及时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对网站的管理创新,完善网站行业自律制度,提高网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提高网站识别、管理、惩戒网络谣言的能力和水平,在网民中开展诚信发言、抵制谣言等互动活动。
5、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在社会转轨时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公民素养,强化公民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自律意识,尤为重要。净化官风、淳朴民风,从我做起,人人自律,才能从根本上抵制、防控网络谣言的泛滥。
治理网络谣言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大家严格约束自己的网络行为,并长期坚持下去。
Ⅶ 如何防范网络犯罪
1. 注重对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方向,追求目标,增强大学生的公德意识。
2. 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针对大学生心理发展不够成熟的特点,学校要有意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设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当前尤为重要的是:A) 引导大学生控制情绪,增强社会应变力,学会处理现实与愿望的矛盾,学会自我调试,做事前理智思考。B) 注意引导大学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大学生要放弃自卑心理,充满信心地对待生活,能够接纳他人,使自己的心理处于轻松愉快之中。C) 注意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恋爱与性问题,指导大学生以严肃的态度对待爱情,正视恋爱关系,保持稳定的情绪及健康的心理。
3. 强化各方面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大学生应具备多种能力
学校要进行全面教育,针对大学生中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的现象,我们强调要强化法制教育,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指导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帮助大学生形成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我果法制的行为斗争的思想意识。
4 加强校园内的内部管理,及社会各部门的共同教育,共同管理
预防犯罪首先必须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保证校园是一个学习知识的场所,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学校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各项困难。对大学生的培养与教育,不单是学校的事,社会个部门也都负有重大责任
Ⅷ 对于打击网络暴力行为你有什么建议
网络暴力是必须要谴责的。它应该是一种借助网络舆论的力量,对他人进行肆意人身攻击的狂热行为。这种行为有以下特点。第一,明显的暴力倾向。参与这种行为的人,往往以一种高昂的斗志、饱满的情绪以及极高的热情对一个事件进行鞭策、驳斥,显现出一种偏激的极左的倾向。第二,明显的攻击性。这种行为本身绝对不是以一种理性的就事论事的姿态出现在当事人的面前,而是以一种来势汹汹的气势面对当事人,大有非一棒子打死方收兵回营的决心。第三,以一种“执法者”的形象出现。他们一般并不希望使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他们关注的问题,而是以自己的道德标准对当事人的行为给予是非对错的评判,进而把他们个人的处罚意愿强加在当事人身上。第四,对当事人进行非法的伤害。一个法制的社会里,任何除了合法的执法机构之外的团体或者个人,都没有执法的权利。那么,当网络暴力中的个人对当事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时,就构成了实际意义上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形之下,当事人往往是非常无辜的。这种暴力行为对整个社会以及个人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我们不排除其做为一种舆论形式对社会现象的监督作用。但是,动辄就发起网络群众运动对一些所谓的 “丑恶现象”的集体抨击,势必导致更严重的后果。昨天晚上在网上突然有小道消息称,“张斌事件”的当事人“自杀身亡”。虽然后来被证实是虚假传说,但这足以给人们一个警示,如果任由这种暴力形式发展下去,那么,终有一天,会闹出人命来。而更严重的后果,可能会让人始料不及。
Ⅸ 如何打击预防网络犯罪
最新《刑法修正案九》于2016年11月1日正式实行,为打击和遏制网络犯罪,刑法修正案九细化规定: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细则;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构成犯罪;关于网络信息犯罪举证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具体条文如下 :
一、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细则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网络犯罪举证难可由公安机关协助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三款: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Ⅹ 如何打击诈骗行为
要想打击各种诈骗行为,就一定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让那些诈骗的人受到严厉的处罚,让那些诈骗的人不敢在诈骗第2次,要让诈骗的行为所得到的回报远远小于他所受到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减少诈骗行为,打击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