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涉密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為保守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加強在網路維護管理過程中涉及國家和企業工作的管理,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涉密網路保密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涉密網路保密管理規定篇一
一、涉密信息網路應嚴格按照《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和《涉及國家秘密的通信、辦公自動化和計算機系統審批暫行辦法》的規定,採取相應的保密技術防範 措施 。
二、所有上網用戶嚴禁在接有涉密網路的計算機上使用未經病毒檢查的外來軟體、碟片,嚴禁用戶私自修改本機的軟、硬體配置,對於重要的計算機信息子系統,網路管理人員應定期檢查是否感染病毒,實行專機、專盤、專用,對系統進行維護時,應採取數據保護措施,如修改、抽取、轉儲等,應事先對資料庫進行備份。
三、禁止在涉密計算機上使用非涉密移動儲存介質,禁止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進行移動存儲介質數據交換。
四、涉密信息網路使用者有責任保守各種機密,認真執行安全保密措施,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保障重要的數據不會泄露,記載有機密信息的報廢磁介質和紙張,必須進行銷毀後方可丟棄。
五、存儲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應按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不再使用的信息應及時銷毀。
六、涉密信息網路及其用戶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公共信息網聯網,必須與公共信息實行物理隔離。
七、涉密信息網路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經過嚴格審查,定期進行檢查,並保持相對穩定。
涉密網路保密管理規定篇二
第一條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第二條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不得處理涉密資料。涉密計算機要專人管理、專人負責、專人使用,並設置密碼,禁止訪問互聯網及其他外部網路系統。
第三條凡涉密數據的傳輸和存貯均應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第四條嚴禁私自將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帶出機關,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機關的要經領導批准,並有專人保管。
第五條使用電子文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要遵守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文件傳遞、轉發或抄送涉密信息。
第六條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殺毒,定期對其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以加強防護措施。
第七條涉密計算機如需送到機關外維修時,要將涉密文件拷貝後,對硬碟上的有關內容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外請人員到機關維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計算機,要事先徵求有關領導批准,並做相應的技術處理,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第八條對重要數據要定期備份,防止因存儲介質損壞造成數據丟失,備份介質可用光碟、硬碟等方式,要妥善保存。
第九條機關工作人員調離時要將有關涉密資料、檔案、移動存儲設備移交有關人員,調離後對應該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
非涉密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一、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二、計算機操作人員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對外提供內部信息和資料以及用戶名、口令等內容。
三、網路設備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並具有漏洞掃描和入侵防護功能,以進行實時監控,定期檢測。
四、計算機操作人員對計算機系統要經常檢查,防止漏洞。禁止通過網路傳遞涉密文件,軟盤、光碟等存貯介質要由相關責任人編號建檔,嚴格保管。除需存檔和必須保留的副本外,計算機系統內產生的文檔一律刪除,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樣品等必須立即銷毀。
五、具有互聯網訪問許可權的計算機訪問互聯網及 其它 網路時,嚴禁瀏覽、下載、傳播、發布違法信息。嚴禁接收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
六、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堅持「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不得在聊天室、電子公告系統、網路新聞上發布、談論和傳播國家秘密信息或工作秘密信息。
七、使用電子函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涉密網路保密管理規定相關 文章 :
1. 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2. 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3. 計算機保密管理規定
4. 有關技術保密管理規定
5. 涉密計算機管理規定
㈡ 遼寧省計算機信息保密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計算機信息的保密管理,保守國家秘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計算機信息,是指使用計算機信息系統處理的涉及國家秘密的各類信息。第三條省保密工作部門主管全省計算機信息保密工作。
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保密工作部門在上級保密工作部門的指導下,管理本地區計算機信息保密工作。
各機關保密工作機構在其職責范圍內,管理或者指導本系統計算機信息保密工作。
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計算機信息保密有關的工作。第四條各級保密工作部門對計算機信息保密工作承擔下列職責:
(一)指導並在其職責范圍內檢查、監督計算機信息保密工作;
(二)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利用計算機泄露國家秘密的違法行為;
(三)承辦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的保密審查、登記工作。第五條涉密的計算機及其計算機房須經保密技術檢查並採取保密技術措施。第六條有關職能部門應當對涉密的計算機電磁波輻射進行檢查,按照國家標准,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第七條使用計算機處理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以下簡稱涉密信息)、開通涉密信息網路,應當報縣以上人民政府保密工作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審查登記。
涉密的計算機不得與國際信息網路聯網,不得接入國內公用信息網。第八條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網路系統應當採取用戶身份驗證、存取許可權控制、數據保護和網路安全監控管理等技術措施。第九條計算機網路接入單位應當對相應的網路用戶進行保密教育,嚴格履行用戶登記、資格審查制度。第十條計算機信息系統及其用戶,應當加強對涉密信息源的保密管理,建立健全如下保密制度:
(一)出入工作間制度;
(二)計算機使用制度;
(三)啟用信息源的口令、用戶標識管理制度。
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其使用單位除建立上述管理制度外,還應當建立信息介質管理、保密機和密鑰管理等制度。第十一條計算機信息網路中心主管領導負責上網信息的審批。系統管理員負責網路信息的保密管理,監控網路信息正常運行;發現泄露國家秘密的,應當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向保密工作部門和主管領導報告。第十二條計算機信息網路中心系統管理員以及各級操作員應當接受保密工作部門的保密培訓。第十三條涉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接收和發送信息,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按照同等密級文件的管理規定傳送和辦理。第十四條計算機信息系統嚴禁傳輸絕密級涉密信息。對機密級、秘密級涉密信息,應當分別做出「機密」、「秘密」標志,加密後傳輸。第十五條涉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傳輸涉密信息應當「密來密復」,嚴禁「密來明復」。第十六條非專門用於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硬碟上保存的涉密信息處理完畢後,應當立即將硬碟中的涉密信息(含備份信息及相關的其他涉密信息)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以轉存到軟盤、光碟或者其他可移動的介質上。
存儲涉密信息的介質應當按照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的文件管理。第十七條涉密的計算機信息在列印輸出時,列印出的文件應當按照相應密級文件管理;列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應當及時銷毀。第十八條涉密計算機的維修、維護單位須持有市以上保密工作部門的認可證明,並負有保密義務。第十九條對在計算機信息保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獎勵。第二十條保密工作部門或者保密工作機構對違反本規定的,責令其停止使用計算機,限期整改;經保密工作部門或者保密工作機構審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泄露國家秘密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處理。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㈢ 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大家都知道要做好保密的工作,那麼關於保密的工作具體有哪些呢?下面是我為你整理的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希望對你有用!
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一、計算機及網路安全保密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我委計算機及信息系統的使用和管理,確保網路安全和信息保密,根據國家有關信息系統管理和保密等規定要求,結合我委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我委全體工作人員,適用於所有接入市人口計生委的淮安市電子政務外網的計算機及輔助設備、網路和信息系統。
第三條 辦公室為我委計算機及信息 系統安全 保密的主管處室,負責相關安全保密規定及 措施 的制定、檢查和落實;負責全委計算機及信息系統的管理、維護和檢查。
第四條 計算機的安全管理實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本處室計算機及信息安全保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處室計算機和信息的日常安全保密。
第二章 安全保密
第五條 辦公室負責我委各類文件和信息的定密工作,以及有關涉及保密信息的計算機使用和管理。
第六條 本委各處室涉密計算機必須貼有明顯標記,以區分非保密載體和保密載體,保密計算機必須由專人進行管理和操作,未經處室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保密計算機。
第七條 本委所有使用的 筆記本 電腦嚴禁編輯、存儲保密信息,如工作需要處理保密資料的,將視作保密計算機進行管理,不得隨意攜帶。
第八條 涉及保密信息處理的計算機必須設置開機口令,並且不得接入國際互聯網,專網專用。
第九條 處理保密信息計算機的軟體安裝、硬體維護、淘汰更新必須由專人負責。
第十條 備份保密信息的存儲介質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並對重要內容進行加密處理,不得隨意攜帶和拷貝。
第十一條 各處室需要在網上發布的信息參照《淮安市人口計生委信息發布制度》具體執行。
第三章 設備管理
第十二條 辦公室負責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采購和售後服務。
第十三條 計算機設備安裝調試結束後,隨機工具軟體由各處室明確專人保管。
第十四條 計算機硬體、軟體及外部設備的安裝和設置,由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統一調配資源,非經許可嚴禁隨意更改計算機內部設置的網路參數。
第十五條 計算機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辦公室。處理保密信息的計算機維修和淘汰,必須按保密規定,確保不涉密、不泄密。
第四章 病毒防治
第十七條 各處室計算機使用前必須統一安裝由辦公室提供的防病毒軟體,並定期進行病毒檢查、殺毒和升級。
第十八條 外來電子信息存儲介質及對外交換後的電子信息存儲介質使用前須經過病毒檢查,不得擅自運行外來軟體和使用未經檢查的外來電子信息存儲介質。
第十九條 一經發現病毒,應立即 報告 辦公室,進行病毒查殺處理。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製定之日起執行。
二、筆記本電腦保密管理規定
第一條 我委的公用筆記本電腦應當落實專機專用,專櫃存放,專人管理,確保安全。
第二條 我委的筆記本電腦一般應在辦公場所使用。應工作需要帶出辦公室的,應當報委領導批准,並按規定使用管理。
第三條 攜帶筆記本電腦出差、開會時,應妥善保管,不準帶入無關場所,防止丟失、被盜。
第四條 存儲涉密信息的筆記本電腦,應按照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級進行保密管理,嚴禁將涉密筆記本電腦接入國際互聯網。
第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三、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保密管理規定
一、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須保證所存儲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對涉密信息應採取涉密信息轉存、刪除、異地轉移存儲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
二、各涉密處室應將本處室設備的故障現象、故障原因、擴充情況記錄在設備的維修檔案記錄本上。
三、凡需外送 修理 的涉密設備,必須經保密工作人員和主管領導批准,並將涉密信息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處理後方可實施。
四、由專人負責各處室計算機軟體的安裝和設備的維護維修工作,嚴禁使用者私自安裝計算機軟體和擅自拆卸計算機設備。
五、涉密計算機的報廢由保密領導小組專人負責定點銷毀。
四、信息發布制度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淮安市人口計生委門戶網站的作用,建立規范的信息採集、審核、發布、維護機制,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信息是指在門戶網站上對外發布的文字、數據、圖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門戶網站所發布的信息均為非密級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網發布。
第三條門戶網站是淮安市人口計生委信息服務的樞紐,為全委各處室和全市各級人口計生委向社會發布信息,提供平台。第四條門戶網站以發布人口計生信息為主,重點發布淮安市人口計生委相關 政策法規 、工作動態、公告、政務信息公開、圖文消息、 辦事指南 、以及其他與淮安市人口計生委工作相關的信息。
第五條各處室和全市各級人口計生委要按網站所設欄目要求,積極主動、准確及時地提供信息,利用門戶網站搞好對外宣傳。
第六條各處室和全市各級人口計生委需要在門戶網站發布本部門和本單位的重要信息時,必須提供電子文檔,通過網路、軟盤、U盤等方式傳輸給辦公室。
第七條門戶網站發布的信息應履行嚴格的審批程序,未經審核的信息不得上網發布。
第八條信息審核內容包括:
(一)上網信息有無涉密問題;
(二)上網信息目前對外發布是否適宜;
(三)信息中的統計數據是否准確。
第九條信息更新和信息網上發布工作由辦公室負責,信息資料的審核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
第十條對信息審核把關不嚴,造成損失、泄密的,按國家保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上網信息保密制度
一、上網信息主要指文本、數據、圖片、圖像、動畫、聲音等。
二、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堅持「誰上網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在本委網站上發布任何信息及對網上信息進行擴充或更新,都應當認真執行信息保密審核制度,必須經過嚴格審查,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侵犯國家、社會、本委利益的內容出現。凡可能涉及保密范圍的信息,須經委領導審查同意後,方可上網。
三、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一)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處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
四、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聯網或 其它 公共信息網路相聯接,必須實行物理隔離。
五、本委工作人員如在本委網站上發現有泄露國家秘密的信息,有義務及時上報辦公室,並保留原始記錄。辦公室應加強對網上信息的保密監督檢查,網路管理員負責上網信息的監視、保存、清除和備份工作,對發現和接到的泄密事件、有害信息和安全技術問題,要立即採取措施,及時刪除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轉存好原始記錄,並立即向委領導報告。
六、涉密存儲介質保密管理
規定一、涉密存儲介質是指存儲了涉密信息的硬碟、光碟、軟盤、移動硬碟及U盤等。
二、有涉密存儲介質的處室和單位需填寫和保管「涉密存儲介質登記表」,並將登記表的復製件報委保密領導小組登記、備案並及時報告變動情況。
三、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儲介質不得接入或安裝在非涉密計算機或低密級的計算機上,不得轉借他人,不得帶出工作區,下班後存放在本單位指定的 保險 櫃中。
四、因工作需要必須攜帶出工作區的,需填寫「涉密存儲介質外出攜帶登記表」,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報保密領導小組登記備案,返回後要經保密領導小組審查注銷。
六、復制涉密存儲介質,須經單位領導批准,且每份介質各填一份「涉密存儲介質使用情況登記表」,並賦予不同編號。七、需歸檔的涉密存儲介質,應連同「涉密存儲介質使用情況登記表」一起及時歸檔。
八、各處室負責管理其使用的各類涉密存儲介質,應當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密級及保密期限,並視同紙制文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分密級管理,
九、涉密存儲介質的維修應保證信息不被泄露,由各涉密處室負責人負責。需外送維修的,要經領導批准,到國家保密主管部門指定的維修點維修,並有保密人員在場。
十、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儲介質應由使用者提出報告,由單位領導批准後,交辦公室負責銷毀。
七、復印機、多功能一體機保密管理制度為了加強本委數字復印機、多功能一體機的保密管理,根據有關復印機保密規定,特製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定適用於本委所有數字復印機、和具有復印功能的一體機。
第二條數字復印機、多功能一體機保密管理工作由委辦公室負責。具體管理工作由政治素質好、技術熟練、責任心強的人員進行負責,嚴禁無關人員使用復印機。一體機管理由使用人負責。
第三條復印文件、資料必須徵得復印機管理人員同意,並嚴格控制復印份數。
第四條絕密件、機密件不允許復印。秘密件一般情況不允許復印。確因工作原因需復印秘密件時,應徵得保密員同意,並做詳細記錄。復印件與文件原件具有同等密級,按密件辦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嚴格禁止復印的文件、資料有:標識絕密、機密的文件、電報;中省領導人講話內部稿、錄音稿或記錄稿;發文單位不準復印的文件、資料、圖紙、刊物;貨幣、有價票證;內容反動、淫穢、封建迷信的讀物、圖牌及違禁文字資料等。
第七條一體機日常管理參照復印機進行。
第八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將視情節予以必要處理,情節輕微的,在本委范圍內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或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將依照《保密守國家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市委群工局計算機安全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局全體幹部職工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一、綜合科統一管理計算機資源。由各科登記後綜合科備案。各涉密科應建立設備台帳檔案,用以記錄設備的原始資料、運行過程中的維修、升級和變更等情況,設備的隨機資料(含磁介質、光碟等)及保修(單)卡由各涉密科自行保管。
二、計算機密級類別的設定,由局保密領導小組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以儲存信息的最高密級設定計算機密級,由綜合科負責按保密規定粘貼密級標識,做好計算機三層標密工作。
三、計算機資源原則上只能用於本單位的正常工作,禁止利用計算機資源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承擔涉密事項處理的計算機應專機專用,專人管理,嚴格控制,不得他人使用。
五、禁止使用涉密計算機上國際互聯網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統;禁止在非涉密計算機系統上處理涉密信息。
六、對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安裝物理隔離卡,嚴格一機兩用操作程序,未安裝物理隔離卡的涉密計算機嚴禁連接國際互聯網。
七、涉密計算機系統的軟體配置情況及本身有涉密內容的各種應用軟體,不得進行外借和拷貝。
八、不得將涉密存儲介質帶出辦公場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的,需履行相應的審批和登記手續。
九、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u盤不得在涉密計算機設備上使用;涉密計算機必需安裝防病毒軟體並定期升級。
十、各科室、各單位產生的涉密信息其輸出需經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審批,由專人進行操作,並登記、備案,對輸出的涉密信息按相應密級進行管理。
十一、涉密信息除制定完善的備份制度外,必須採取有效的防盜、防火措施,保證備份的安全保密,並做好異地保存。
計算機保密與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局機關計算機保密及安全管理,保守國家秘密,保障計算機系統的正常使用,發揮辦公自動化的效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章計算機安全操作技術管理
第二條站所的計算機由辦公室統一建立包括機器配置、維修記錄、更換部件等內容的計算機檔案。每台計算機要明確專人管理,使用者為計算機第一責任人,負責日常維護工作。
第三條使用者必須按照正確的操作程序使用計算機。按正常步驟開啟和退出 操作系統 ;不得隨意改動計算機操作系統內設置網路的有關參數;不得隨意刪改計算機統一設置的系統軟體;應經常清理計算機內無用文件和垃圾站內無用信息,保持正常的硬碟空間。下班後,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接線板的開關)。
第四條使用者要確保計算機在無病毒狀態下工作。計算機要加裝正版的殺毒軟體,並定期升級殺毒軟體(一般一個月)和定期殺毒(一般一星期一次);對初次使用的軟體、數據載體(軟盤、u盤、移動硬碟、光碟)應經殺毒軟體檢測確認無病毒和無害數據後,方可投入使用。計算機操作人員發現計算機感染病毒,應立即中斷運行,並與計算機管理員聯系,在與室機關區域網切斷連接的情況下,及時消除病毒。
第五條計算機主要是用於業務數據的處理及信息傳輸,提高工作效率。嚴禁上班時間用計算機玩游戲及安裝一切與工作無關的軟體。
第六條使用計算機上國際互聯網時,要遵守《全國人大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和國務院2000年9月頒布的(第292號令)《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不得進入色情網站、反動網站及×××網站。不得利用室機關的網路設備傳遞反動、錯誤的信息。違反此條規定者,由辦公室收回使用者的計算機,並按相關的規定給予懲處。
第七條計算機的購置和維護由行政辦公室統一負責,使用者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計算機出現異常現象(如網路錯誤或系統 死機 等),應及時與辦公室管理人員聯系,由辦公室指派專業人員維修,不得自行拆卸修理,以免造成使用者數據的破壞。維護人員修理後需作修理記錄以便備查。
第八條使用者要愛護計算機和網路設備,不得隨意拆裝上網計算機的網卡和網線等網路設備。
第三章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條計算機操作中,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和室機關的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在與國際互聯網連接的計算機硬碟中存儲確定為密級的文檔,處理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時,必須切斷與國際互聯網的連接狀態。不得利用計算機國際互聯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利用國際互聯網路進行收集、整理、竊取國家秘密的活動;利用電子郵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必須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郵件傳送、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第十條計算機信息系統嚴禁傳輸絕密級涉密信息。對機密級、秘密級涉密信息,應當分別作出"機密"、"秘密"標志,加密後在有關保密網路傳輸。禁止在國際互聯網上傳遞一切涉密信息。
第十一條計算機使用者負責網路信息的保密管理,監控網路信息正常運行;發現泄漏國家秘密的,應當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向保密工作部門和主管領導報告。
第十二條計算機內的重要文件由專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隨意復制和解密;對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轉存到光碟或其他可移動的介質上;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對報廢的磁碟和其他存儲設備中的秘密信息由技術人員進行徹底清除。存儲涉密信息的介質必須按照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涉密的計算機信息在列印輸出時,列印出的文件必須按照相應密級文件的保密要求加以管理;列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應當及時銷毀;對信息載體(軟盤、光碟等)及計算機處理的業務報表、技術數據、圖紙要有專人負責保存,按規定使用、借閱、移交、銷毀。
第十四條必須確保區域網的安全、保密。區域網的安全保密工作接受保密部門的業務指導;保密通信設備的使用、管理工作,接受機要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十五條所有上網計算機的使用都必須按照操作規范正確使用,嚴禁外來人員使用上網計算機。
第十六條區域網管理人員和工作站管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管理條例,嚴禁泄露與網路有關的口令和數據。網上所有數據必須定期備份,安全放置。
第十七條涉密計算機出現故障後,不得隨意請不能接觸保密資料的公司或人員修理,由辦公室指派專人在有保密人員的監督下修理。拆換下來的廢舊零件要及時銷毀。
第四章主控機房管理
第十八條非機房管理人員未經許可,嚴禁進入機房。經同意進入機房的人員應嚴格遵守機房的各項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主控機房建立、健全計算機病毒的預防、發現、報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計算機設備的使用、維護制度,對機關的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進行經常性的病毒檢測,負責機關計算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機房內正在運行的設備禁止隨意操作使用,出入機房人員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使用機房內的各種機器設備。
第二十一條禁止在機房內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務(如會客、聊天等),遇有客人來訪,可在相關辦公室接待。
第二十二條工作人員應保持機房內衛生、整潔。堅持做到每天一次小清理,每周一次大清理。嚴禁在機房內吸煙,杜絕一切火災隱患。
第二十三條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結合國家及省、州、縣有關規定給予處理,並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㈣ 涉密計算機管理規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的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了《涉密計算機安全使用保密管理規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涉密計算機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涉密計算機管理規定如下
一、涉密計算機原則上專機專用,特殊情況需多人使用的,由處室、單位指定專人管理。
二、涉密計算機使用及保管場所的安全防護 措施 應符合保密管理規定的要求,確保防護設施的安全可靠。絕密級攜帶型計算機必須存放在 保險 櫃中;機密級以下的攜帶型計算機要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密碼文件櫃中。
三、涉密計算機只能在本單位使用,嚴禁借給外單位、轉借他人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涉密計算機外出的,需填寫「涉密計算機外出攜帶登記表」,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報局保密領導小組備案,逐件登記涉密計算機內的涉密信息。返回時,保密機構對其攜帶的涉密計算機進行保密檢查,以確保涉密計算機的安全。
四、涉密計算機的傳遞按照《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的要求管理。
五、涉密計算機不得直接或間接連入國際互聯網等非涉密網,必須與國際互聯網實行物理隔離。嚴格一機兩用操作程序,未安裝物理隔離卡的涉密計算機嚴禁連接國際互聯網。
六、涉密計算機日常管理人員是涉密計算機安全保密的責任人,其日常保密管理職責如下:
1、應設置8位數以上的開機密碼,以防止他人盜用和破譯,開機密碼應定期更改。
2、 應在涉密計算機的顯著位置進行標識,不得讓其他無關人員使用涉密計算機。
七、涉密計算機必須配備安全保密,查殺病毒、木馬等的國產殺毒軟體。配備的安全產品需經省保密部門指定的單位進行檢測和安裝、維護。
八、涉密計算機使用的列印機、傳真機等設備按涉密計算機的同等級別進行管理,不得與其他非涉密計算機網路及通訊網路連接;嚴禁在涉密計算機上使用無線功能的信息設備。
九、涉密計算機的維修,原則上由信息中心負責。需外送維修的,維修前,應進行登記,將涉密信息備份後,徹底清除涉密信息或拆除所有涉密存儲介質,到保密部門指定的維修點進行,並有保密人員在場。維修完畢後,進行核對、技術測試和審查,符合有關標准後才能投入使用。
十、涉密計算機因使用人員崗位變動、使用期滿等原因交回時,對涉密計算機進行檢查、確認,並做好登記備案、妥善保管;需歸檔的,應按相關規定歸檔。
十一、不再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應由使用者提出 報告 ,由單位領導批准後,交保密領導小組統一處理,確保有關內容和數據不可恢復。禁止將未經技術處理的涉密計算機轉為非涉密計算機或進行公益捐贈。
十三、責任人每半年對涉密計算機進行一次清查、核對,做出文字或電子記錄,發現丟失應及時向保密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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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2. 計算機保密管理規定
3. 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4. 有關技術保密管理規定
5. 進一步加強涉密文件的管理規定
6. 企業保密管理規定
㈤ 計算機和網路保密管理的要求
針對涉密網路,GJ制定有一系列的專門安全保密標准,對於單機,沒有專門標准,但是可以參照上述標准
㈥ 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護計算機信息系統處理的國家秘密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採集、存儲、處理、傳遞、輸出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第三條國家保密局主管全國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工作。
各級保密部門和中央、國家機關保密工作機構主管本地區、本部門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工作。第二章涉密系統第四條規劃和建設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當同步規劃落實相應的保密設施。第五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研製、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保密要求。第六條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當採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專用設備,防泄密、防竊密。所採取的保密措施應與所處理信息的密級要求相一致。第七條計算機信息系統聯網應當採取系統訪問控制、數據保護和系統安全保密監控管理等技術措施。第八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訪問應當按照許可權控制,不得進行越權操作。未採取技術安全保密措施的資料庫不得聯網。第三章涉密信息第九條涉密信息和數據必須按照保密規定進行採集、存儲、處理、傳遞、使用和銷毀。第十條計算機信息系統存儲、處理、傳遞、輸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應的密級標識,密級標識不能與正文分離。第十一條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網路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第四章涉密媒體第十二條存儲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應按所存儲存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
存儲在計算機信息系統內的國家秘密信息應當採取保護措施。第十三條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媒體應及時銷毀。第十四條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第十五條計算機信息系統列印輸出的涉密文件,應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第五章涉密場所第十六條涉密信息處理場所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與境外機構駐地、人員住所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第十七條涉密信息處理場所應當根據涉密程度和有關規定設立控制區,未經管理機關批准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第十八條涉密信息處理場所應當定期或者根據需要進行保密技術檢查。第十九條計算機信息系統應採取相應的防電磁信息泄漏的保密措施。第二十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其它物理安全要求應符合國家有關保密標准。第六章系統管理第二十一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管理應實行領導負責制,由使用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單位的主管領導負責本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工作,並指定有關機構和人員具體承辦。
各單位的保密工作機構協助本單位的領導對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第二十二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應根據系統所處理的信息涉密等級和重要性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條各級保密部門應依照有關法規和標准對本地區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保密技術檢查。第二十四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系統安全保密管理人員應經過嚴格審查,定期進行考核,並保持相對穩定。第二十五條各單位保密工作機構應對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前的保密培訓,並定期進行保密教育和檢查。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計算機信息系統泄密後,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報告。第七章獎懲第二十七條對在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應給予獎勵。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由保密部門和保密機構責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經保密部門、機構審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泄露國家秘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辦法進行處理,並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第八章附則第三十條軍隊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工作按軍隊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三十一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㈦ 計算機及辦公設備的保密管理工作有哪些
1. 存放內部核心資料/資料庫的計算機不能連入互聯網,對計算機的網口貼一次性標簽2. 非本機操作人員不能使用U盤、移動硬碟等移動性存儲設備3. 計算機操作人離開時,計算機必須關機或待機(設置密碼)4. 對於涉密的計算機資料由專人管理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1、 信息監控制度:(1)、網站信息必須在網頁上標明來源;(即有關轉載信息都必須標明轉載的地址)(2)、相關責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網站信息內容,實施有效監控,做好安全監督工作;(3)、不得利用國際互聯網製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一系列以下信息,如有違反規定有關部門將按規定對其進行處理;A、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B、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C、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D、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E、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G、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2、 組織結構:設置專門的網路管理員,並由其上級進行監督、凡向國際聯網的站點提供或發布信息,必須經過保密審查批准。保密審批實行部門管理,有關單位應當根據國家保密法規,審核批准後發布、堅持做到來源不名的不發、為經過上級部門批準的不發、內容有問題的不發、的三不發制度。對網站管理實行責任制對網站的管理人員,以及領導明確各級人員的責任,管理網站的正常運行,嚴格抓管理工作,實行誰管理誰負責。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 信息安全內部人員保密管理制度:1、 相關內部人員不得對外泄露需要保密的信息;2、 內部人員不得發布、傳播國家法律禁止的內容;3、 信息發布之前應該經過相關人員審核;4、 對相關管理人員設定網站管理許可權,不得越權管理網站信息;5、 一旦發生網站信息安全事故,應立即報告相關方並及時進行協調處理;6、 對有毒有害的信息進行過濾、用戶信息進行保密。二、 登陸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對登陸用戶信息閱讀與發布按需要設置許可權;2、 對會員進行會員專區形式的信息管理;3、 對用戶在網站上的行為進行有效監控,保證內部信息安全;4、 固定用戶不得傳播、發布國家法律禁止的內容
㈧ 鐵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保密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鐵路計算機及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和鐵路企業秘密信息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鐵路用戶,是指將計算機和計算機網路與國際計算機網路聯網並進行信息交流的鐵路單位或職工。接入單位,是指負責為鐵路用戶提供國際網路接入服務的鐵路單位。鐵路用戶及接入單位均應遵守本規定,承擔保密責任和義務。第三條 鐵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保密管理,實行控制源頭、歸口管理、分級負責、有利發展的原則。部保密工作部門主管全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保密工作,部屬單位各級保密工作部門主管本管轄范圍內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保密工作。機關業務部門負責本業務系統內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保密工作。第四條 鐵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審批許可權為局級單位的保密委員會。部保密工作部門負責辦理部內各單位、部直屬單位的入網審批工作;部屬各局級單位保密工作部門負責辦理分管單位的入網審批工作,審批入網後均報部備案。鐵路公安局(處)和電子計算技術中心主管計算機安全監察及技術管理的部門,負責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安全及技術審查工作。第五條 鐵路計算機信息網路擬上國際互聯網,應填寫部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制定的《鐵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單位審批(備案)表》上報審批,並與負責辦理審批手續的保密工作部門簽訂保密協議,方可入網。鐵路職工個人計算機自費上網不履行報批手續,但上網後應嚴格遵守保密法規,自覺接受保密檢查及監督。
已經入網的單位,在本規定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補辦報批手續。第六條 鐵路涉密的計算機及計算機信息網路不得進行國際聯網,並在物理上與國際網路完全隔離。涉密計算機信息網路進行或不進行國際聯網,都應採取保密、加密等防範措施。第七條 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對外交流與合作中經審查批准可與境外交換的秘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上存儲、處理、傳遞。涉及商業秘密(企業秘密)、工作秘密的信息原則上不許上網,確需上網的應經主管的局級領導批准。第八條 提供主頁製作服務的接入單位,對要求建立主頁的用戶,應提出保密要求。上網發布信息必須建立保密審查制度,逐級負責,歸口把關。重要用戶應建立保密管理組織,指定專人負責保密審查及保密檢查。第九條 使用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傳遞、摘抄或變相泄露涉密信息。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利用國際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和損害國家利益的違法犯罪活動。第十條 鐵路用戶及接入單位均實行保密工作領導責任制,誰主管、誰負責,確保涉密信息不上網。對違反規定造成泄密的,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第十一條 各級保密工作部門要加強對計算機國際聯網的保密檢查,發現問題認真查處。對違反本規定的用戶,可給予警告、責令停機整頓、直至取消其國際聯網資格的處罰。第十二條 接入單位和用戶應主動接受並配合保密部門實施保密監督、檢查,協助查處泄密事件。發現泄密或嚴重泄密苗頭,應向保密工作部門和網路管理部門報告,及時採取防範或補救措施。第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在國際互聯網上故意或者過失泄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夠刑事處罰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第十四條 與港、澳、台地區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路的保密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第十五條 本規定由鐵道部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㈨ 農業部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我部計算機信息網路的管理,保障計算機網路安全運行和網上信息交流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央保密委員會有關精神,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既要保障國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促進信息處理技術的提高,有利於信息的共享與應用。加強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一靠組織管理,二靠技術進步。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聯入農業部計算機信息網路的部機關各司局、直屬單位及各省有關部門。規定中所稱的「農業部區域網絡」,指通過光纜、同軸電纜、雙絞線等手段聯入網路的計算機系統;所稱「農業部遠程網路」,指以電話線路、公用數據線路與農業部計算機信息網路聯網的計算機系統。第二章 涉密信息保密第四條 在農業部計算機信息網路上存儲和傳輸的信息,應根據農業部、國家保密局有關「農業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精神,分清保密和非密的性質。需要在網路上存儲、傳輸的保密信息,應遵守有關的保密要求。信息提供部門負責按照相關保密規定,明確信息秘密等級、保密期限和提供范圍;網路技術安全管理部門(部信息中心或自管網路的管理部門,下同)負責實施相應的安全措施。第五條 秘密級別以上的信息只限在專用的、採取了保密措施的微機(加裝了干擾機或其他措施,下同)上編輯與傳輸。第六條 農業部計算機信息網路上不存儲和傳輸絕密級信息以及有關單位認為不宜上網的信息。其他保密信息可在「農業部區域網絡」上通過採取了保密措施的微機上閱看。保密信息如果需要在「農業部遠程網路」上傳遞,必須在傳遞的雙方同時加接保密機(或採取保密部門認可的其他措施),目前在沒有配備保密設施的情況下,「農業部遠程網路」不傳輸秘密以上級別的信息。第七條 網路上的資料庫內容涉及保密的數據資料時,要在資料庫設計時就提出保密要求和調用許可權,由網路技術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進行安全保密設計。如果委託其他單位設計,須由設計單位提供源碼程序,經網路技術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安全保密認證並進行保密設置後方可入網運行。第八條 在網路上編發信息的部門,要根據國家和農業部有關的保密文件,確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內容、劃分編發等級、明確信息提供范圍。對於信源單位已提出保密要求的信息,信息編發部門要嚴格按照信源單位提出的保密要求和提供范圍確定網上編發級別;對於未明確密級但內容涉密的信息,要根據有關的保密規定,確定編發級別;對有涉密嫌疑又來源不明的信息不予編發。第九條 信息使用、加工處理部門及網路管理部門,不得通過不正當的手段,超越許可權查看、使用、復制保密信息,也不能擅自降低保密級別,把保密信息作為非保密信息傳播。第十條 「農業部區域網絡」與上級或其他部委聯網時的安全保密措施,按信息提供單位的要求執行。第三章 網路安全管理第十一條 網路建設和運行,必需有技術上的安全和保密控制措施,拒絕未經授權的訪問。第十二條 用戶口令是進入網路的重要關卡,授權用戶對自己的口令必須嚴格保密,不能轉告非授權用戶。計算機網路用戶的口令和採取的安全措施,屬於秘密級事項;有調閱機密內容許可權的用戶口令和網路系統級口令及安全措施屬於機密事項。第十三條 為了保證網路安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農業部區域網絡」上擅自聯接各類網路設備。所有網路設備的增減與變動,其技術方案必須經部網路技術安全管理部門(部信息中心,下同)認可並由其派出的技術人員予以安裝和維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改動和聯接。第十四條 各單位聯入「農業部區域網絡」,需要安裝主機、伺服器等設備時,必須預先報部信息體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場信息司,下同)核准,並由部網路技術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安全和技術審核,分配網路地址和設置安全措施後,方可實施安裝。第十五條 本部各單位在「農業部區域網絡」覆蓋范圍外獨立建設的計算機信息網路,應事前報部信息體系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並接受部保密委員會組織的技術安全審查。第十六條 「農業部區域網絡」所覆蓋范圍內的各司局、直屬單位,如需要通過區域網與外單位進行信息(含數據)交換,應經由農業部計算機信息網路提供的統一網路信道進出。個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要求建立獨立的網路信息通道時,應事先報部保密委員會和部信息體系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並經部網路技術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內部技術安全審查。
㈩ 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保證網路能夠安全穩定地運行,制定了網路保密管理的有關規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網路保密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為認真貫徹《保密法》和《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加強計算機網路信息安全管理,保護計算機信息系統處理的涉及國家秘密安全,根據計算機網路安全管理有關 政策法規 ,制定本規定。
一、辦公室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監督和管理工作。
二、各涉密科室確定涉密計算機,並確定專門涉密人員管理。
三、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當採取有效的保密 措施 ,配置合格的保密專用設備,防泄密、防竊密。所採取的保密措施應與所處理信息的密級要求相一致。
四、涉密信息和數據必須按照保密規定進行採集、存儲、處理、傳遞、使用和銷毀。未採取技術安全保密措施的資料庫不得聯網。
五、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網路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做到「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
六、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媒體應及時銷毀。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計算機信息系統列印輸出的涉密文件,應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
七、涉密信息處理場所應當根據涉密程度和有關規定設立控制區,未經管理機關批准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涉密信息處理場所應當定期或者根據需要進行保密技術檢查。
八、計算機信息系統應採取相應的防電磁信息泄漏的保密措施。計算機信息系統的 其它 物理安全要求應符合國家有關保密標准。
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管理應實行領導負責制,由使用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主管領導負責本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並指定有關機構和人員具體承辦。
十、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應根據系統所處理的信息涉密等級和重要性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
十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 系統安全 保密管理人員應經過嚴格審查,定期進行考核,並保持相對穩定。
十二、個人發現計算機信息系統泄密後,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 報告 。
十三、違反本規定泄露國家秘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辦法進行處理,並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
十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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