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用期=2*端到端距離/電磁波速率=2τ
爭用期是指電磁波在兩基站之間來回傳播的時間,唯一可控的物理因素是最大距離,所以兩基站間的最大距離決定了爭用期的大小。
由於在爭用期內的電磁信號沖突無法確定是否會被發送方檢測得到,所以無法判定發送時長小於爭用期的數據是否已沖突,於是規定發送時長大於爭用期的數據才屬於有效數據,這才可以根據比特發送速率(如10Mb/s)算出最小有效數據幀長(忘記符號怎麼表示就不列式子了)。
所以在比特發送速率一定時,爭用期和最小數據幀長是成正比的,也就是最大距離和最小數據幀長成正比,而如果最小數據幀長一定,最大距離(可以直接理解為爭用期時長)和比特發送速率就成反比了。
所以最早期在發送速率一定的情況下,爭用期(512b,51.2us)應該是最大距離和最小數據幀長相互妥協的結果。
後來,由於技術發展,比特發送速率提高(100Mb/s),想要維持原有協議(在這里指最小數據幀長)盡可能不變(可能改協議代價大?),爭用期就隨比特發送速率降低(5.12us),對應的最大距離也必須減小(/10),所以基建狂魔又要開始上班建造更多基站了。
爭用期(Contention Period)就是乙太網端到端往返時間2τ,又稱為碰撞窗口(Collision Window)。 在區域網的分析中,常把匯流排上的單程端到端傳播時延記為τ。通常取51.2微秒為爭用期時間,對於10Mb/s乙太網,期間可以發送512bit數據,即64位元組。
我們知道,匯流排上只要有一台計算機在發送數據,匯流排的傳輸資源就被佔用,因此,在同一時間只能允許一台計算機發送信息,否則各計算機之間就會互相干擾。
乙太網採用的協調方法是使用一種特殊的協議CSMA/CD,就是載波監聽多點接入/碰撞檢測(Carrier Sense Multiple Access with Collision Detection)。
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發送數據幀後至多經過時間2τ就可以知道所發送的數據幀是否發生碰撞。即一個站在發送完數據後,只要通過爭用期的「考驗」,即經過爭用期這段時間還沒有檢測到碰撞,就能夠肯定這次發送不會發生碰撞。
『貳』 計算機網路——CSMA/CD協議
CSMA/CD協議是計算機網路中乙太網的重要協議,用於維持匯流排型網路中的半雙工通信方式,避免數據碰撞。以下是CSMA/CD協議的關鍵要點:
工作原理:
碰撞檢測:
爭用期:
截斷二進制指數退避演算法:
人為干擾信號的發送:
幀間最小間隔:
這些要點共同構成了CSMA/CD協議的核心,確保了乙太網中數據傳輸的高效、可靠性和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