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機兩用」公安網路安全宣貫
在公安信息化的背景下,"一機兩用"是指公安信息網路中的計算機設備同時連接公安網與互聯網(非公安信息網)或在公安網與互聯網間切換的行為,包括將存儲公安涉密信息的電腦單獨接入互聯網的情況。這種行為,如圖所示,潛藏著嚴重的安全隱患。
一旦發生"一機兩用",不僅可能導致公安涉密信息的泄露,還可能成為黑客攻擊的重要入口。對交警部門和企業而言,後果不堪設想。例如,交警支隊因這種行為遭遇網路安全隱患,其行為嚴重違反了網路安全管理規定,直接導致計算機被公安部監控系統鎖定,相關人員因此受到通報批評乃至辭退的嚴厲處罰,相關單位也面臨高額罰款和通報批評的負面影響。
為了有效預防此類安全事故,我們必須採取積極措施:
更重要的是,每個人都需要深刻理解並強化網路安全意識,堅決不觸碰"一機兩用"的紅線。每一次的疏忽或大意,都可能給公司帶來直接的經濟損失,甚至無法估量的聲譽損害。公司對此類違規行為將嚴格執行懲處制度,絕不姑息。
網路安全是每一個員工的責任,讓我們共同警醒,時刻守護,以確保我們的信息安全,防止任何"一機兩用"事件的發生。
讓我們攜手,築起堅實的網路安全防線,確保業務的平穩運行和公司的長遠發展。
B. 公安網使用制度
法律分析:一、公安網路屬涉密網路,專人專用專管, 參訓民警使用時要進行實名登記。
二、使用人須嚴格執行保密管理規定,不得泄露網路存儲的內容、內部程序、口令、秘鑰,不得復制、摘抄、拍照、傳播文件內容。
三、連接公安網的計算機必須在一機兩用監控系統中進行入網注冊,未注冊的設備不得接入公安信息網。嚴禁將移動硬碟、U盤等存儲介質在公安網、互聯網上交叉使用。
四、涉密計算機不得送外檢修,確需送外檢修的,必須先清除硬碟存儲的信息,維修後必須進行保密安全檢查。
五、嚴禁外部人員使用公安專用計算機,非警務人員不得使用公安專用計算機,不得在公安專網上查詢、瀏覽信息。
六、嚴禁在公安網計算機上安裝與公安業務無關的違規軟體,嚴禁私自開設網站或其他網路服務。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執法辦案信息系統使用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執法辦案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辦案系統),是指公安機關為實現網上錄入案件信息、審核審批案件、開具法律文書、製作電子案卷而建設使用的計算機信息系統。
第三條 省級公安機關應當基於警務信息綜合應用平台,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建設使用功能模式統一、滿足辦案需要、符合技術和業務標準的辦案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