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涉及幫助網路犯罪活動罪怎麼判
法律分析:《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從字面含義和實質分析兩方面,都可以得出,我國《刑法》第287條之二第1款並沒有將幫助犯正犯化,只是對特定的幫助犯規定了量刑規則。首先,為他人犯罪提供互聯網技術支持的行為依然是幫助行為,其成立犯罪以正犯實施了符合構成要件的不法行為為前提;其次,教唆他人實施上述幫助行為的,不成立教唆犯,僅成立幫助犯;單純幫助他人實施幫助行為,而沒有對正犯結果起作用的,就不受處罰;最後,對於實施本款行為構成犯罪的行為人不得依照我國《刑法》第27條的規定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只能直接按照《刑法》第287條之二第1款的法定刑處罰。
需要指出的是,我國《刑法》第287條之二第1款明文表述的是「幫助」,如果某種行為雖然表現為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但完全符合共同正犯的成立條件時,就不應當適用《刑法》第287條之二第1款的規定,而應直接認定為相關信息網路犯罪的共同正犯。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❷ 網路暴力觸犯了哪條法律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網路暴力處罰的法律依據有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等。
法律依據:《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二)將信息網路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第二條?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三條?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一)引發群體性事件的(二)引發公共秩序混亂的(三)引發民族、宗教沖突的(四)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五)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六)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七)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條?一年內多次實施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行為未經處理,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轉發次數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第五條?利用信息網路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❸ 網路犯罪種類的刑法規定有哪些
網路犯罪的刑法適用范圍主要分為兩類:一是針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及網路的犯罪下稱「網路犯罪」,計算機信息系統及網路作為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對象,如黑客入侵、傳播木馬病毒等;
二是利用計算機及網路實施的其他犯罪稱「涉網犯罪」,計算機信息系統及網路作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工具,如網路詐騙、網路傳銷、網路賭博等。
1、對網路犯罪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六條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2、對涉網犯罪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3)我國有哪些網路刑法擴展閱讀
治理網路犯罪的方法
1、完善網路犯罪治理的法律依據。縱觀世界各國網路安全領域的立法,採用刑事手段保護網路安全、規范網路秩序已成為發展趨勢。
2、提高網路犯罪治理的執法能力。為應對手段日益先進、形式變化多樣的網路犯罪,必須不斷提高打擊網路犯罪的能力,使執法部門的機制、技術與技能能夠適應網路犯罪的治理需求。
3、推進網路犯罪治理的社會參與。在治理網路犯罪方面,社會力量的參與、協助和配合也非常重要。
要推進新時期治理網路犯罪的社會合作聯動,努力形成多方參與、協作共贏的社會防控機制,進一步提升預防、打擊網路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形成防範網路犯罪的社會合力。
要提高社會公眾防範網路犯罪的意識和能力,針對網路犯罪常見類型、慣用手法和動態特徵等開展多層面、多角度宣傳。
4、強化網路犯罪治理的國際合作。從技術實現的角度看,網路犯罪跨境、跨區域作案的特點非常明顯,這不僅給政府監管帶來很大難度,也給相關部門追蹤線索、破獲案件造成很大困難。
❹ 網路犯罪有哪些罪名
法律分析:1.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罪:
2、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罪:
3、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計算機程序:
我國刑法第286條第三款規定: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行為;
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是指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為:(1)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2)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3)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4)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❺ 網路犯罪的刑法適用,網路犯罪的種類有哪些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對網路犯罪(計算機犯罪)相關條款,網路犯罪的刑法適用范圍主要分為兩類。一是針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及網路的犯罪(刑法第285條、286條之規定,以下稱「網路犯罪」),計算機信息系統及網路作為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對象,如黑客入侵、傳播木馬病毒等;二是利用計算機及網路實施的其他犯罪(刑法第287條之規定,以下稱「涉網犯罪」),計算機信息系統及網路作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工具,如網路詐騙、網路傳銷、網路賭博等。
❻ 在網路上傳播淫穢內容觸犯了我國哪一條法律
根據情節的不同,可能會觸犯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或者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我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規定,【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以牟利為目的,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我國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規定,【傳播淫穢物品罪】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可以自己在家看,但是在網路上傳播肯定是違法犯罪的行為,網路並非不法之地,還請遵紀守法。
❼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網路金融犯罪有哪些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網路金融犯罪有:非法入侵網上銀行信息系統;利用「網路釣魚」的方式;網路洗錢活動。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法律規定定罪處罰。網路金融犯罪是指通過計算機技術等手段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❽ 關於網路造謠,我國有什麼相關法律法規
關於網路造謠,我國法律法規對此已做出相關規定:
《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規定: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8)我國有哪些網路刑法擴展閱讀
網路謠言產生的原因:
社會生活的不確定性,為謠言的產生和傳播提供了溫床;
科學知識的欠缺,為謠言的傳播提供了可乘之機;
社會信息管理的滯後,為謠言的傳播提供了機會;
地方政府部門公信力,少數黨員幹部紀律的下降,使公眾的不信任感增強;
國外,國內一些媒體及群眾觀念淡漠,助長了政治謠言的傳播;
網路推手、網路水軍製造謠言,強化了謠言的擴散,挾持了網民的意見;
商業利益的驅動,是謠言滋生的經濟動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