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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網路隱私有哪些途徑

發布時間:2022-05-31 03:36:25

A. 侵害隱私權的行為方式有哪些

侵害隱私權的行為方式大致上可分為以下兩種:

騷擾、刺探或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實施這種侵害方式的行為人通常本不掌握他人的隱私,但因其積極行為使他人的隱私權受到侵害。例如,某人將房屋蓋得很高,藉以窺探鄰人家裡的一切活動。又如,私自開拆他人信件,用望遠鏡刺探他人的活動等。這些行為的行為人了解他人的隱私本身就是非法的,不論其以後是否泄露他所掌握的他人的秘密,取得秘密的行為本身就為侵害隱私權。

泄露因業務、職務關系掌握的他人的秘密這種侵害行為的行為人掌握他人的隱私本身具有合法性,只是因將該秘密泄露而構成侵權。例如,法官、檢察官、公安人員、檔案管理員等因職務而了解他人的隱私,醫生、律師等因業務了解他人的隱私,如果不經本人同意,將自己合法了解或掌握的他人秘密泄露出去,就構成侵犯隱私權。

應當指出,這里所指的秘密是本人不願公開的個人生活的事實。既不以其公開是否有損本人的名譽為標准,也不以該事實是否有人知道為標准。即使該事實已為特定范圍的人所知悉,如本人不願公開也不得公開。

侵害隱私權的行為人主觀上多有故意和過失,但構成侵犯隱私權的行為不以過失或故意為要件。行為人所宣揚的隱私都是真實的事實,這是侵害隱私權的一個重要特徵。傳播的侵害名譽權的事實大多是虛假的,也有少數是真實的。

B. 簡述侵犯網路隱私權的行為有哪些

(1)個人的侵權表現。個人未經授權在網路上宣揚、公開、傳播或轉讓他人或自己和他人之間的隱私;未經授權截取、復制他人正在傳遞的電子信息;未經授權打開他人的電子郵箱或進入私人網上信息領域收集、竊取他人信息資料。
(2)網路經營者的侵權表現。某些網路經營者把用戶的電子郵件轉移或關閉,造成用戶郵件內容丟失,個人隱私、商業秘密泄露;未經用戶許可,以不合理的用途或目的保存或收集用戶個人信息;對他人發表在網站上的較明顯的公開宣揚他人隱私的言論,採取放縱的態度任其擴散,未及時發現並採取相應措施予以刪除或屏蔽;未經調查核實或用戶許可,擅自篡改個人信息或披露錯誤信息;未經用戶許可,不合理的利用用戶信息或超出許可范圍濫用用戶信息,將通過合法途徑獲取的信息提供給中介機構、廣告公司、經銷商等用來謀利,造成用戶個人信息的泄漏、公開或傳播。
(3)商業公司的侵權表現。某些專門從事網上調查業務的商業公司使用具有跟蹤功能的cookie工具,瀏覽、定時跟蹤、記錄用戶訪問的站點,下載、復制用戶網上活動的內容,收集用戶個人信息資料,建立用戶信息資料庫,並將用戶的個人信息資料轉讓、出賣給其他公司以謀利,或是用於其他商業目的。
(4)軟硬體設備供應商的侵權表現。個別軟硬體廠商在自己生產、銷售的產品中專門設計了用於收集用戶信息資料的功能,致使用戶隱私權受到不法侵害。如英特爾公司就曾經在其處理器中植入"安全序號",監視用戶之間的往來信息,使計算機用戶的私人信息受到不適當的跟蹤、監視。
(5)其他形式的侵權表現。某些網路的所有者或管理者通過網路中心監視或竊聽網內的其他電腦等手段,監控網內人員的電子郵件或其他信息,一定程度上也對網路用戶的個人隱私造成了侵害。

C. 侵犯網路個人數據隱私權的幾種主要形式是什麼

詳情參閱《關於公民網路隱私權的法律保護》侵犯網路隱私權的主要表現形式在互聯網日益融入人們生活的同時,由於網路空間的虛擬性、開放性和隱蔽性,網路侵權的行為也日益嚴重。具體而言,根據隱私權的構成本質以及現行網路隱私產生的一些問題,可以將網路個人數據隱私權的侵犯歸結為以下幾種類型:(一)非法收集個人數據這主要是指未經登記的個人或組織在未經數據主體同意的情況下收集其個人數據的行為。對個人數據的收集必須取得數據主體的同意。採集方對未成年人的個人數據進行採集時,還需徵得該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僅如此,收集個人數據還需通過合法的手段,任何通過欺詐、脅迫、盜竊及黑客行為等不正當方式取得個人數據的行為都屬於侵權的行為。(二)非法使用個人數據在這個環節上侵犯個人數據隱私權主要表現為對個人數據超出原定目的的使用,尤其是商業機構對個人數據的濫用。受商業利益的驅動,不少網路服務商提供各種個人數據信息供租用,更有甚者,將個人信息公然出售。此外,學校、社會團體、政府部門等機構也將其由於業務需要搜集的個人數據賣給商業機構,讓其作為郵寄名單使用,這無疑是對個人隱私權的嚴重侵犯。(三)泄露他人的個人數據(四)運用所掌握的個人數據擾亂他人的生活安寧

D. 網路上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

法律分析:1、個人未經授權在網路上宣揚、公開或轉讓他人或自己和他人之間的隱私。

2、個人未經授權進入他人系統收集獲得資料或打擾他人安寧:未經授權截扶或復制他人正在傳遞的電子信息。這類「侵權者」大多是黑客,他們可以利用各種技術手段竊取和篡改網路用戶的私人信息,被侵權者幾乎無法發現或知道黑客身份,雖然表現形式上與傳統的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不同,但實質上與傳統的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無本質區別。

3、個人製造、傳播計算機病毒、惡意代碼及從事其它侵犯網路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E. 互聯網涉及的主要侵犯公民隱私權的形式。

詳情參閱《關於公民網路隱私權的法律保護》

侵犯網路隱私權的主要表現形式
在互聯網日益融入人們生活的同時, 由於網路空間的虛擬性、開放性和隱蔽性,網路侵權的行為也日益嚴重。具體而言,根據隱私權的構成本質以及現行網路隱私產生的一些問題, 可以將網路個人數據隱私權的侵犯歸結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非法收集個人數據
這主要是指未經登記的個人或組織在未經數據主體同意的情況下收集其個人數據的行為。對個人數據的收集必須取得數據主體的同意。採集方對未成年人的個人數據進行採集時, 還需徵得該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僅如此,收集個人數據還需通過合法的手段,任何通過欺詐、脅迫、盜竊及黑客行為等不正當方式取得個人數據的行為都屬於侵權的行為。
(二)非法使用個人數據
在這個環節上侵犯個人數據隱私權主要表現為對個人數據超出原定目的的使用,尤其是商業機構對個人數據的濫用。受商業利益的驅動,不少網路服務商提供各種個人數據信息供租用,更有甚者,將個人信息公然出售。此外,學校、社會團體、政府部門等機構也將其由於業務需要搜集的個人數據賣給商業機構,讓其作為郵寄名單使用,這無疑是對個人隱私權的嚴重侵犯。
(三)泄露他人的個人數據

(四)運用所掌握的個人數據擾亂他人的生活安寧

F. 網路侵權行為有哪些網路侵權該怎麼處理

網路侵權行為時有發生,面對這些網路侵權行為的時候,受到損害的人都會在第一時間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還沒有遭受網路侵權行為的人也要了解一些相關的網路侵權知識,那麼,網路侵權行為有哪些?網路侵權行為處理方法網路侵權行為之網路侵犯人格權具體人格權包括身體權、生命權、健康權、自由權、隱私權、姓名權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和榮譽權。網路空間是一個虛擬空間,但它並不是虛幻的,是依賴於現實社會的客觀存在,網路中依然存在侵犯人格權的違法行為。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對網上侵犯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的行為,只要受害人能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權人的責任,其合法權益就能夠得到保護。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0條規定,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的名譽權的行為。《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7條第三款明確指出,對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隱私致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由此看出,隱私權在我國法律上不僅逐漸凸現為一種具體的人格權,而且在網路環境下也受到法律的關注和保護。網路侵權行為之網路侵犯著作權根據法律規定,著作權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具體如下:(1)著作人身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2)著作財產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匯編權、翻譯權以及其他應由著作權人享有的權利。隨著網路的廣泛應用,網路侵權行為層出不窮,如許多網站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擅自將其作品上載到網路中;未與新聞單位簽訂許可使用合同,擅自轉載新聞單位發布的新聞;在網上傳播走私盜版的音像製品等等。與此相應,法院受理的涉網著作權糾紛案件日益增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了網路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管轄地的確定;將數字化作品納入著作權保護的范圍,明確了數字化傳播是作品的使用方式之一;

G. 網路侵犯個人隱私怎麼舉報

法律分析:可以通過平台舉報,也可搜集證據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如公民發現個人隱私被他人或是企業侵犯的時候,應該去收集證據然後通過法律途徑來進行維權。侵犯個人隱私屬於民事侵權,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H. 侵害隱私權的形式有哪幾種

法律分析:(1)侵入住宅。 (2)監聽。即非法對他人的先遣、及住宅、民所等進行監聽、監視,侵害他人隱私權。 (3)偷竊、私自拆開他人信件以了解他人的秘密,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4)公開披露或宣揚他人隱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I. 網路侵犯隱私權

法律分析:我國法律對非常注重對隱私權的保護。同時也對隱私權的隱私做了定義,即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不得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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