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路平台買賣合同違約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網路買賣糾紛,可以在消費者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條
以信息網路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路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Ⅱ 網路合同糾紛在哪裡起訴
網路合同糾紛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進行開庭判決。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屬於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Ⅲ 網路合同糾紛訴訟管轄地在哪
法律分析:網路合同糾紛中當事人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同時,前述法院都有管轄權的情況下,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合同履行地法院以標的物的交付為確定管轄法院,可以是買受人住所地,也可以是標的物收貨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二十條 以信息網路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路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Ⅳ 網路購物糾紛在哪裡起訴
【法律分析】
關於管轄權的問題,由於網購中賣家在地域上一般都距離消費者較遠,如果要求消費者到被告處起訴或維權必然會增加維權的成本。當消費者遇到網購糾紛起訴時,如果雙方對管轄沒有明確約定,對於「線上訂立,線上交貨」的買賣合同,可以選擇到買受人(即消費者)住所地法院起訴。對於「線上訂立,線下交貨」的買賣合同,即消費者在網上購買商品,賣家送貨採用快遞送貨上門的方式,在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消費者的收貨地即為合同履行地。因此,消費者既可以向賣家住所地法院起訴,也可以向消費者的收貨地(即消費者的收貨地址)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五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Ⅳ 如何投訴電信寬頻的合同詐騙問題
摘要 我國現階段主要的舉報渠道有現場舉報、電話舉報、互聯網舉報等。
Ⅵ 網路平台投訴電話多少
就是這個網上的貨拉拉這個平台,現在這個平台不像話了本身價格就便宜,現在又降價,我想投訴,他找不到投訴電話告訴我在哪裡能找到投訴電話嗎?
Ⅶ 網路上的糾紛該在什麼地方起訴
新《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二十條規定:「以信息網路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路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此條款的意義並不僅限於淘寶或者京東之類的電子購物、也可能會延伸到利用互聯網提供服務的領域,如互聯網金融平台所提供的服務。此條款可能會導致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疲於應付范圍更加廣泛的各地訴訟,因此有必要在網站上公示的合同條款上約定管轄,或約定合同履行地,另外還要注意格式管轄條款的效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