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常見的網上拍賣模式有哪些
網上拍賣常見的模式有如下三種:
1、增價拍賣
又稱「英格蘭拍賣」也稱「低估價拍賣」,是最流行的網上拍賣方式,它使投標者的參與變得相對容易。一旦買者發現自己感興趣的物品,他就可以瀏覽當前的最高出價,然後決定自己是否出最高的價格。在他提供投標價後,就可以看到拍賣狀態的一個自動更新,顯示他是否成功地成為當前的最高出價者。
2、減價拍賣
又稱「荷蘭式拍賣「也稱「高估價拍賣」。常見的一種方式是,開始價格處於一個相對高的水平,之後價格持續下降。投標者能夠觀察到當前價格,而且必須決定他們是否在該價格下購買物品,或者繼續等待價格下降。對一定價格的第一個應價者即成為獲勝者。
3、集體議價
通過互聯網集合買家的購買力從而使得集合中的每個成員都可以獲得價格折扣。集體議價充分利用了互聯網的特性將零散的消費者及其購買需求聚合起來,形成類似集團采購的龐大的訂單,從而與供應商討價還價,爭取最大最優惠的折扣。
網上拍賣的交易模式:
1、1:1的交易模式:
大部分的個人交易(c2c),企業以拍賣方式出售商品,傳統拍賣企業進行的對單個購買者的拍賣交易都是這種模式。
2、1:n的交易模式:
多數企業對個人的交易(b2c)是這種模式。這一模式中價格的形成,既有供方主導的正向定價法,也有通過集體議價由需方主導的逆向定價法。
3、m:1的交易模式:
當任何一個供應方無法滿足需求方批量要求時,將有多個商家提供商品或服務,這將導致m:1的交易模式的使用。
4、m:n的交易模式:
當集體議價模式盛行,同時參與集體議價的需方數量又超過了單一供應方的供給能力時,m:n交易模式將會出現。1999年12月12日,600台TCL精彩電腦在雅寶競價交易網開始進行集體議價(分組分地區進行)。這是以浮動價格方式來促成交易的第一次嘗試。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網上拍賣
『貳』 網上拍賣名詞解釋
網上拍賣是以互聯網為平台、以競爭價格為核心,建立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交流與互動機制,共同確定價格和數量,從而達到均衡的一種市場經濟過程。 所謂網上拍賣是指通過Internet實施的價格談判交易活動,即利用互聯網在網站上公開發布將要招標的物品或者服務的信息,通過競爭投標的方式將它出售給出價最高或最低的投標者。其實質是以競爭價格為核心,建立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交流與互動機制,共同確定價格和數量,從而達到均衡的一種市場經濟過程。
補充
網上拍賣通過Internet將過去少數人才能參與的貴族式的物品交換形式,變成每一位網民都可以加入其中的平民化交易方式。網上拍賣不僅是網路消費者定價原則的體現,更重要的是拍賣網站營造了一個供需有效集結的市場,成為消費者和生產商各取所需的場所,因此是一種典型的中介型電子商務形式。相對於傳統拍賣,網上拍賣的特點在於每個商家都可以制定一套適合自己的拍賣規則,並且通過網上拍賣還可以使定價達到更准確的水平,同時能夠參與拍賣的人的范圍也大大增加了。
『叄』 易得網拍賣的特點
摘要 您好哦,他有3個特點的呀。
『肆』 網路拍賣與實際拍賣有什麼不同
事實上,網路拍賣稱不上真正意義上的拍賣,其只是為適應網路環境而衍生出的採用競價方式的一種新型交易模式。互聯網上採用競價方式的電子商務類型有兩種:一是具有拍賣資格的主體將傳統拍賣業務搬到網路進行,即拍賣公司獨自或與其他公司合作在網路開展的傳統拍賣。另一種即本文所稱的網路拍賣,即網路服務商利用網路傳輸技術,向商品、服務或權益所有者提供有償或無償使用的交易平台,讓其獨立開展以競價、議價方式為主的在線交易模式。拍賣公司獨立或與其他公司合作建立的交易網站,它們的運作流程及經營行為完全符合《拍賣法》。即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對拍賣標的進行審查,確定各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及權利義務關系,最後在網站上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拍賣,並收取傭金。其行為所產生的糾紛和解決都由《拍賣法》調整;網路公司在網路拍賣中提供交易平台與程序,為買家和賣家構築一個網路市場,其本身不介入買賣雙方的交易。賣方將拍品的信息上傳到網路平台,交易的一切過程由網站的程序自動完成。網站方對拍品的質量、真實性、合法性等無實質性審查義務,亦不審查賣家出售物品的能力與買家購買物品的能力。因為網路拍賣採取了與傳統拍賣表現形式相同的價格競爭機制,這種價格競爭機制的特點就是:公開競價、物(權利)歸最高應價者。這與《拍賣法》對拍賣的定義相吻合: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但不可據此認為網路拍賣就是傳統拍賣,因為這兩者有著本質的不同: 傳統拍賣中,委託人和拍賣人之間是一種委託合同關系,作為受託人的拍賣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拍賣活動而不是以委託人的名義,委託人和競買人之間不直接發生關系;拍賣活動中,拍賣人與競買人之間處於締約狀態,拍賣人在締約過程中與競買人形成的是拍賣服務合同關系;拍賣成交後,拍賣人按照約定向委託人交付拍賣標的的價款與將拍賣標的移交給買受人,拍賣人交付價款的行為標志著委託合同的完成,而拍賣人與買受人之間成立買賣合同關系。即一個完整的拍賣合同應該由委託拍賣合同、拍賣服務合同和買賣合同三部分組成。答案補充 網路拍賣中,網路交易平台提供商和賣方之間的關系值得思考。較普遍的觀點是:平台提供商和賣方之間形成的是委託合同關系、居間合同關系或是櫃台租賃合同關系。網路拍賣活動中,平台提供商向賣方提供一個網路交易平台,賣方在交易平台上展示其要出售的商品,由買方競價或非競價購買。平台提供商和賣方之間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是基於交易平台的有償或無償使用。交易平台實質意義上是一個網路商場,平台提供商只是這個在線商場的網路空間、發布服務和交易程序的提供者,本身不發布商品信息、不參與交易。平台提供商只提供一種為買賣雙方達成買賣合同的服務。它和賣方形成的正是基於這種服務而產生的服務關系,這種民事法律關系明顯不是委託合同關系,和傳統的居間合同關系也不能等同,雖然類似於櫃台租賃合同關系,但平台提供商除了提供交易平台外,還為用戶提供其他輔助推廣交易的服務,其基於交易的達成收取相關費用。交易平台的服務形成了事實上的居間,這種居間只起信息傳遞的作用,在效果上與居間類似。網路交易平台提供商和買賣雙方的法律關系為服務關系,即依靠網路技術提供交易信息從而產生的服務合同關系,它應當受到《合同法》的調整和規范。 網路拍賣中,買賣雙方之間成立的是買賣合同。合同的訂立過程大致如下:1.在網路拍賣採用競價式交易的類型中,賣方在網路服務商的交易平台上登陸商品、發布信息、展示商品、公告競買底價等行為構成要約邀請,網站用戶進入頁面瀏覽商品,點擊物品、進行投標,構成要約。在競價截止時間結束前,雖然競買人輸入的競買價格可以傳輸至商品提供商,但只要競價截止時間沒有終止,商品提供商就有權對該物品繼續進行展示和銷售,商品提供商此時處於一種可以選擇是否接受對方要約的地位。等競價截止時間結束,如果出價人出價等於或高於賣方的保留價,最高應價者擁有對該商品的排他購買權。競價截止時間結束可視為商品提供商對最高應價者做出了承諾。
『伍』 網路拍賣的優勢和劣勢
網路司法拍賣的優點
1、網路拍賣可以促進標的物拍值最大化,最大程度的保護當事人的利益,並為公眾創造了良好的競拍環境,擴大了競拍參與機會。網路拍賣對競拍者而言,突破了地域限制,享受著足不出戶,動動滑鼠就可以充分的了解拍品的信息和價格並參與競拍,使得參拍人數沒有限制,大大增加了參拍機率的同時,促使拍賣物交易價格的最大化,最大程度保護當事人的利益。
2、網路司法拍賣公開透明,減少暗箱操作,杜絕司法腐敗。由於所有信息均在網上公布,所有競買人獲得的信息保持一致,有效的排除了將埋人之間信息不對稱的情況,拍賣過程在都可在拍賣頁面顯示,完全處於一種公開的狀態之下,法院也只有在拍賣結束之後才能獲悉競買人的具體信息,有效的減少了暗箱操作的機會,築起了一道廉潔的司法防線。
3、網路拍賣使得拍賣實現「零傭金」,提高司法拍賣效率。網路司法拍賣其運用網路技術平台完全省略了拍賣運營成本,特別是對流拍成品,依法降價後可以直接迅速的重新上傳至網路平台,有效的節約了時間。
網路司法拍賣的缺點
1、網路拍賣的平台本身合法性問題值得探討
拍賣法第十條到第二十四條對拍賣人的資質進行了規定,拍賣活動應當由拍賣師主持,拍賣機構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核和特許經營。網路平台,如淘寶網搭建的這個網路拍賣平台是不具備這兩方面的條件。對此,網路司法拍賣平台在拍賣機構的資質認可方面是個空白。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委託評估、拍賣和變賣工作的若干規定》(法釋[2011]21號)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委託的拍賣活動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確定的統一交易場所或網路平台上進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該條款只是認可了網路司法拍賣的方式,但是並沒有對網路平台進行司法拍賣的資質認證。因此,就目前來看,網路拍賣平台,如淘寶網是沒有針對司法拍賣這種特定性為的資質的。
2、對於競拍者的保護問題值得探討
作為網路平台,比如淘寶,認為自己在司法拍賣過程中只是提供了網路技術支持,如果競拍者在競拍成交之後發現標的物出現瑕疵,那麼他應該向誰來主張權利?是否直接起訴法院?這個在目前的實踐中很難操作,也很難找到相關法律依據來支撐。
『陸』 網上拍賣的類型主要有哪些
1、增價拍賣和減價拍賣:
「增價拍賣」又稱「英格蘭拍賣」也稱「低估價拍賣」。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拍賣標的的起叫價及最低增幅,競買人以起叫價為起點,由低至高競相應價,最後以最高競價者以三次報價無人應價後,響槌成交。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減價拍賣」又稱「荷蘭式拍賣「也稱「高估價拍賣」。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拍賣標的的起叫價及降幅,並依次叫價,第一位應價人響槌成交。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2、強制拍賣和任意拍賣:
「強制拍賣」是指國家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將其查封、扣押的標的進行的拍賣。「任意拍賣」是指民事法律關系當事人根據本身意願將其所有或者具有處分權的特定標的進行的拍賣。
3、動產拍賣和不動產拍賣:
「動產拍賣」是指以動產為拍賣標的的拍賣。「不動產拍賣」是指以不動產為拍賣標的的拍賣。
4、有底價拍賣和無底價拍賣:
「有底價拍賣」是指拍賣前設定最低售價或者保留價的拍賣。「無底價拍賣」是指拍賣前不設立最低售價或保留價的拍賣。
交易方式
1、競價拍賣:
最大量的是C TO C的交易,包括二手貨、收藏品,也可以使普通商品以拍賣方式進行出售。如:HP公司也將一些庫存積壓產品放到網上拍賣。
2、競價拍買:
是競價拍賣的反向過程。消費者提出一個價格範圍,求購某一商品,由商家出價,出價可以是公開的或隱藏的,消費者將與出價最低或最接近的商家成交。例如,想要乘飛機的乘客們在Priceline網站上出價購買機票,由航空公司自己決定是否接受乘客的出價。
3、集體議價:
在互聯網出現以前,這種方式在國外主要是多個零售商結合起來,向批發商(或生產商)以數量還價格的方式進行。互聯網出現後,普通的消費者使用這種方式集合競價來購買商品。提出這一模式的是Price line公司,在國內,雅寶率先將這種模式引入自己的網站。
1999年12月23日,在雅寶的拍賣競價交易網站上,500多個網民聯合起來集體競價,《沒完沒了》電影票價由原來的30元變為5元。
『柒』 網路拍賣的主要特點
作為電子商務的形式之一,業界認為網上拍賣的主要優勢是:網路交易平台的便捷性和公眾參與度。電子商務觀察員魯振旺認為,網上競拍的優勢便是利用互聯網平台將拍賣變成了平民交易。無論是誰,無論在哪裡,只要可以上網就可以參與競拍,省去了時刻關注拍品價格的麻煩,也節約了時間、交通、住宿等諸多成本。
網上拍賣畢竟興起不久,國人的傳統觀念也未得到完全改善,如eBay做得出色的一塊是二手貨交易,也就是個人閑置物品處理,但是到目前為止,國內在這一塊還沒有發展起來。此外,針對價格昂貴的藝術品等,沒有看見實物就在網上交易始終有些放心不下,這也是阻礙國內網上拍賣業務發展的原因之一。
『捌』 網上拍賣與現實拍賣有什麼異同,作為拍賣者如何進行風險規避
目前,國內有很多人的觀點認為:網路拍賣只是利用了網路這一媒介,只是拍賣活動載體的改變,至少其本質上是具有傳統拍賣的特點的,所以網路拍賣應該屬於拍賣,是可以或應該適用《拍賣法》的。但事實是:這兩者無論是從拍賣標的、拍賣當事人還是拍賣程序上都有著極大的差別。 網路拍賣的交易模式採取的是競價買賣這種價格競爭機制:在網路拍賣中,由賣方在網路服務商(指技術平台提供商或網路公司)提供的交易平台上登錄商品,在競價(出價)截止時間前,買方通過在線遞交價格(買方願意出的價格)的方式對自己感興趣的物品進行競價。這種價格競爭機制的形式主要有兩種,即正向競價和逆向競價,交易方式主要有兩種:網路英式拍賣、網路荷蘭式拍賣,另外還有其他交易方式,如:集體議價(集體購買)、逢低買進、反拍賣(標價求購)等②,有的網站可能同時兼有幾種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