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路水軍推廣平台違法嗎
網路水軍有兩種違法行為分別是。
違反國家規定,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路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路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以非法經營罪定罪。
一般的網路水軍是不構成犯罪的,但是在法律上也有可能犯誹謗罪,也有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網路「水軍」,一般指在網路中針對特定內容發布特定信息的或者被僱用的網路寫手,網路「水軍」是互聯網發展的產物,如若跨越「界限」,就會觸犯刑事法律。
Ⅱ 做水軍犯法嗎
一般來說,做水軍並不違法。如果只是正常的商業宣傳並不違法。但是如果水軍散布虛假的信息,擾亂社會秩序或者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就是違法行為。如果構成犯罪,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一般處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在對以發布虛假信息的行為入罪時,需對虛假信息及行為人的主觀故意進行規范判斷,不能以該信息事後證明系虛假信息即對發布的行為人進行定罪處理。
2022年6月,公安機關網安部門依託「凈網」系列專項行動,持續對「網路水軍」相關違法犯罪依法開展偵查打擊,近3年偵辦相關案件600餘起,抓獲嫌疑人4000餘名,取得了初步成效。然而,受「流量經濟」「粉絲經濟」等因素影響,「網路水軍」相關違法犯罪活動仍屢打不絕、屢禁不止。即日起,公安部網安局在全國范圍內啟動為期6個月的依法打擊整治「網路水軍」專項工作。
水軍指什麼
1、網路水軍是指在網路中針對特定內容發布特定信息的、被僱傭的網路寫手。
2、網路水軍通常簡稱水軍,又名網路槍手,他們通常活躍在電子商務網站、論壇、微博等社交網路平台中。他們通過偽裝成普通網民或消費者,通過發布、回復和傳播博文等對正常用戶產生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Ⅲ 315晚會曝光網路水軍刷評問題,靠口碑機構偽造,涉嫌違反哪些法律
315晚會曝光網路水軍刷屏問題,有很多的網紅或者是一些公眾人物都是靠刷屏來偽造,一些口碑,這也是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因為因為是在誘導消費者,也是在欺騙粉絲和顧客。水軍刷屏其實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但是有一些人,他們會選擇去請一些水軍,辱罵他人,對公眾人物造成了非常大的影響,這肯定是無法讓人原諒的,還有就有一些水軍在刷屏的過程當中,隨意的對他人進行無限用此來賺錢,這也是無法原諒的一件事情。
水軍刷屏是無法被原諒的,如果說只是在網路上面控評的話,那麼小編本人覺得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說是對一些公眾人物和對一些普通人進行造謠,導致他們受到了非常大的影響,那麼,小編覺得像這些賬號應該為永久的封禁,而且對組織者也應該要進行相應的法律制裁。
Ⅳ 抖音做水軍犯法嗎
一般的網路水軍是不構成犯罪的,
但是在法律上也有可能犯誹謗罪,也有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Ⅳ 組織網路水軍違法嗎
法律分析:網路水軍是違法的。公安部曾多次組織打擊「網路水軍」違法犯罪,開展了打擊「網路水軍」全國集群戰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二)將信息網路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第二條 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Ⅵ 收錢辦事的「網路水軍」到底犯不犯法
犯法。
雖然說現實生活中我們提倡言論自由,但是如果當你的言論和利益掛鉤,被不懷好意的人用來引導不正當輿論,那麼這個時候的言論自由就得劃上問號?
在我看來,網路水軍同時違反了這兩條規定。第一個很明顯,利用網路信息辱罵他人,破壞社會秩序。而之所以說他們也違反了另外一條規定則是因為網路水軍收錢辦事的行為已經明顯涉嫌非法經營。
損人利己的事小夥伴們還是不要去做,因為這是做人的基本操守。同時我也呼籲大家,作為網路的參與者和使用者,我們一定要謹慎發言、正確發言,共同維護好網路綠色環境。
Ⅶ 網路水軍屬於什麼罪
法律分析:網路水軍是指在網路中針對特定內容發布特定信息的、被僱傭的網路寫手。網路水軍通常簡稱水軍,又名網路槍手,他們通常活躍在電子商務網站、論壇、微博等社交網路平台中。他們通過偽裝成普通網民或消費者,通過發布、回復和傳播博文等對正常用戶產生影響。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Ⅷ 網路水軍是合法的嗎
法律分析:網路水軍不合法,最容易犯侮辱罪、誹謗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Ⅸ 網路水軍屬於什麼罪
涉嫌侮辱、誹謗罪,在網上亂發表言論,根據所發內容和造成的後果,可能涉嫌侮辱、誹謗罪,要追究刑事責任。網路謠言往往會侵犯自然人的肖像權和名譽權,侵犯法人的名譽權,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條 捏造並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Ⅹ 網路水軍如何定罪
法律分析:網路水軍容易犯侮辱罪、誹謗罪。「網路水軍」、網路公關公司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路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路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容易犯侮辱罪、誹謗罪,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