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於2016年11月7日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並於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旨在確保網路空間的安全秩序。
2.2000年9月25日發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是在2000年9月20日國務院第31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基礎上制定,為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提供了規范。
3.《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於1997年12月30日實施,是由國務院在1997年12月11日批准,公安部於12月16日發布的。
4.《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自1994年2月18日發布以來,歷經2011年1月8日的修訂,繼續確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5.《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自2000年1月1日起生效,強化了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的保密管理。
此外,國家還制定了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如《公安機關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檢查工作規范(試行)》、《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於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等,以全方位加強網路安全和信息系統的保護。這些法規共同構成了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的法律框架。
❷ 2024國家網路安全法規定內容是什麼
《國家網路安全法》的制定旨在確保網路空間的安全與穩定,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同時促進信息化社會的健康發展。以下是對該法規定內容的改寫與潤色:
1. 第一章 總 則
- 第一條 為了確保網路安全,維護國家網路空間主權、安全及公共利益,保護個人信息與組織權益,並促進信息化進程的健康發展,本法規應予制定。
-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網路建設、運營、維護及使用等活動,以及網路安全監督管理,均適用本法規。
2. 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原則,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工作方針。我們推進網路基礎設施的完善與互聯互通,鼓勵技術創新與應用,支持人才培養,建立健全的網路安全保障體系,並提升網路安全防護能力。
3. 第四條 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基本要求與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任務與措施。
4. 第五條 國家採取必要措施,監測、防禦、處置國內外網路安全風險與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不受攻擊破壞,依法打擊網路犯罪活動,維護網路空間安全與秩序。
5. 第六條 國家倡導誠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傳播,提高全民網路安全意識,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網路安全環境。
6. 第七條 國家積極開展網路空間治理、技術研發、標准制定、打擊網路犯罪等方面的國際合作,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路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網路治理體系。
7.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網路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及相關監督管理。電信、公安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8. 第九條 網路運營者在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中,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誠信經營,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與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9. 第十條 網路建設、運營者應依法採取技術及其他必要措施,確保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10. 第十一條 網路行業組織應加強自律,制定網路安全規范,指導會員提高網路安全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11. 第十二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普及與服務提升,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的有序自由流動。
12. 第十三條 國家支持開發有益於未成年人成長的網路產品和服務,打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路行為,營造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
13. 第十四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進行舉報。相關部門應及時處理,並為舉報人保密。
通過這樣的改寫,文本的條理更加清晰,語言更加規范,同時確保了原內容的准確性與完整性。
❸ 我國涉及網路安全的法律
我國法律網路安全犯罪的規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修訂,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修正。第二百八十五條規定如下: 1、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 2、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神蔽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 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提供專門用於侵入、 非法控制計算機 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第二百八十六條違反國家規定如下: 1、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規定如下: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第二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違反國家規定, 侵入計算機信息 系統,造成危害的; (二)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三)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為了興利除弊,促進我國互聯網的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特作如下決定:一、為了保障互聯網的運行安全,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一)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二)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攻擊計算機系統及通信網路,致使計算機系統及通信網路遭受損害;(三)違反國家規定,擅自中斷計算機網路或者通信服務,造成計算機網路或者通信系統不能正常運行。二、為了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一)利用互聯網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二)非法截獲、篡改、刪除他人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數據資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三)利用互聯網進行盜竊、詐騙、敲詐勒索。第十八條規定用戶應當服從接入單位瞎飢的管理,遵守用戶守則;不得擅磨瞎返自進入未經許可的計算機系統,篡改他人信息;不得在網路上散發惡意信息, 冒用他人名義 發出信息,侵犯他人隱私;不得製造、傳播計算機病毒及從事其它侵犯網路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第二十條規定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和用戶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嚴格執行國家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復制和傳播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等有害信息;發現有害信息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不得使其擴散。第二十三條規定違反《暫行規定》及本辦法,同時觸犯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四條規定與特別行政區和台灣、澳門地區的計算機信息網路的聯網,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十五條規定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公安部第33號令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活動: (一)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路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路資源的; (二)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第十五條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和上網消費者不得進行下列危害信息網路安全的活動: (一)故意製作或者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破壞性程序的; (二) 非法侵入計算機 信息系統或者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 功能、數據和應用程序的; (三)進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活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網路,是指由計算機或者其他信息終端及相關設備組成的按照一定的規則和程序對信息進行收集、存儲、傳輸、交換、處理的系統。 (二)網路安全,是指通過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對網路的攻擊、侵入、干擾、破壞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網路處於穩定可靠運行的狀態,以及保障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三)網路運營者,是指網路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網路服務提供者。 (四)網路數據,是指通過網路收集、存儲、傳輸、處理和產生的各種電子數據。 (五)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自然人個人身份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
❹ 根據《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遵守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十二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4)我國網路安全法有哪些規定擴展閱讀: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❺ 網路安全法就網路數據安全制定了哪些重要制度
數據分級分類保護制度,國家根據數據在經濟唯虛社會發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壞、泄露或者非 法獲取等立即啟動管理機制。數據安全監測預警機制,國家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報告、信息共享、監測預警機 制,加強數據安全管理。數據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國家建立數據安全應急處置機制。發生數據安全事件,有關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啟動管理機制。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網路安全標准體系。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組織制定並適時修訂有關網路安全管理以及網路產品、服務和運行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國家支持企業、畢山激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網路相手襪關行業組織參與網路安全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