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游戲要發行要送到國家哪個部門審核
要申請游戲版號,需要先找有電子出版物資格的出版社,然後提交到省出版局,審核沒問題後提交國家新聞出版署,如果順利通過,版號審批結果會公示在國家新聞出版署官網。
具體流程如下:
(一)營業執照
這個證件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是任何一家公司開展經營業務的基礎。雖然市場上也有一些個人或工作室等非法人組織的方式從事游戲研發工作,但從企業合規、投資風險等角度考慮,有限責任制的公司主體,是開展網路游戲運營業務的更好選擇。
(二)辦理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簡稱「ICP證書」(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規定,利用有線、無線的電磁系統或者光電系統,傳送、發射或者接收語音、文字、數據、圖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動。
同時,該條例將電信業務分為基礎電信業務跟增值電信業務。基礎電信業務是指提供公共網路基礎設施、公共數據傳送和基本話音通信服務的業務,如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增值電信業務則是利用基礎電信網路服務,向他人提供信息網路服務的業務。開展增值電信業務,則需要取得增值電信業務許可,俗稱「ICP許可」。
而網路游戲就是典型的由軟體程序和信息數據構成,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基礎信息網路提供的游戲產品和服務,屬於該條例所規定的增值電信業務,受到其規范。
此外,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及《電信條例》的規定,如果網路游戲公司在開展游戲業務的過程中提供了有償的經營性服務(如游戲幣充值、游戲廣告等),則需辦理ICP許可;反之,如果提供的是無償的游戲服務,則僅需在監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即ICP備案。
(三)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及《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從事網路游戲研發生產、網路游戲運營、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等形式的經營活動,需要取得《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也就是俗稱的「文網文」,未依法取得「文網文」而擅自從事網路游戲運營、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或者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等網路游戲經營活動的,會受到監管部門的警告、罰款等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文化與旅遊部於2019年6月份發布了《關於調整<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審批范圍進步規范審批工作的通知》,明確表示文化與旅遊部不再承擔網路游戲行業管理職責。在隨後的7月23日,文旅部正式發布決定,廢止《網路游戲暫行管理辦法》,不再核發利用信息網路經營網路游戲類的「網路文化許可證」。
但是,文旅部廢止《網路游戲暫行管理辦法》,並不意味著不需要取得相關證件了。根據該《通知》,已經核發的網路游戲類文網文,依然有效。
也就是說,開展經營網路游戲公司,依然需要具備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但是基於國家行政部門職能機構調整,網路游戲監管目前正處於過渡期,相信不久的將來會有相關文件予以明確。(目前國內游戲行業主要由中宣部負責監管,而未來游戲業相關管理規定正在加急制訂)
(四)《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
根據《網路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網路出版服務,是指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網路出版物。
本規定所稱網路出版物,是指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的,具有編輯、製作、加工等出版特徵的數字化作品,范圍主要包括:(一)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內具有知識性、思想性的文字、圖片、地圖、游戲、動漫、音視頻讀物等原創數字化作品」;第七條:「從事網路出版服務,必須依法經過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取得《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
從該規定可知,網路游戲的運營,也屬於網路出版的范圍,需要依法取得《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在2016年之前,該證件名稱為《互聯網出版服務許可證》。
(五)辦理軟體著作權證、版號
前面幾個證件都是針對網路游戲經營主體而言的,需要取得上述證照,才算是成立了一傢具備網路游戲運營資質的公司,而軟體著作權登記及游戲版號,針對的是單個游戲項目資質。
軟體著作權登記是網路游戲公司發行某一網路游戲的基礎,游戲項目需要在版權保護中心先取得軟體著作權登記,才可以到廣電總局申請網路游戲的出版號。「出版號」包括了批准文號及網路游戲出版物號(ISBN),如大家熟悉的「王者榮耀」,其批准文號為新廣出審[2017]6712號,ISBN為978-7-7979-8408-9。
(六)游戲運營審批或備案
該項審批或備案也是針對單個游戲產品。《網路游戲暫行管理辦法》根據游戲產品來源的不同,將網路游戲國產網路游戲及進口網路游。並規定國產網路游戲自運營之日起30日內應當按規定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履行備案手續,而進口游戲,則需要取得文化行政部門的審查批准,方可運營。
如前所述,《網路游戲暫行管理辦法》已被廢止,未來相關網路游戲的備案、審批流程以及相應的備案部門等等,需要等待下一步監管文件的出台。
(七)域名IP備案
公司在申辦各類資質及證件時,監管部門會對公司的網站設計、內容等進行審核,搭建一個網站則需要購買域名並履行相關的備案手續。
『貳』 如何開辦一間網路游戲公司,需要什麼的程序能運營自己開創的游戲嗎
1、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互聯網文化活動分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者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
2、ICP經營許可證。國家對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ICP實行許可證制度。從而,ICP證成為網站經營的許可證,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ICP證,否則就屬於非法經營。因此,辦理ICP證是企業網站合法經營的需要。
3、游戲軟體著作權。根據游戲軟體著作權,是指根據《著作權(游戲軟體著作權,含網路游戲)法》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游戲軟體廠商或者個人作者開發的游戲軟體在開發完成後就受到著作權(游戲軟體著作權,含網路游戲)法的保護。
4、游戲版號。游戲版號是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批准相關游戲出版運營的批文號的簡稱,是由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審核發布的,游戲軟體廠商或者個人作者開發的游戲軟體在開發完成後就受到著作權的保護。
5、游戲運營備案。游戲運營備案是指文化部要求在游戲上線運營後的30日內到文化部做游戲運營備案。需要的投資資金具體看個人情況,公司規模也沒有限制。
(2)開發網路游戲需要什麼證件擴展閱讀:
游戲軟體著作權於游戲廠商來講是重要權益保障體系,對於互聯網游戲公司來講由為重要,一量游戲源代碼泄露可以通過游戲軟體著作權有效的保護自身權益。
1、擬申請游戲軟體著作權的軟體產品名稱及版本號 (若版本號超過1.0的還需要版本說明,產品名稱里若有英文,需進行說明)
2、擬申請游戲軟體著作權的公司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公章;
3、擬申請游戲軟體著作權的程序代碼(前30頁、後30頁、每頁不少於50行);
4、擬申請游戲軟體著作權的操作說明書(游戲軟體要設計文檔,頁數不能少於10頁);
5、擬申請游戲軟體著作權的關於聯系人的姓名、電話、傳真、郵編、郵箱;
6、擬申請游戲軟體著作權的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