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網路詐騙查的嚴不嚴網路詐騙犯罪構成是怎樣的
網路詐騙查的很嚴。
網路詐騙的犯罪構成: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 網路犯罪要承擔哪些法律後果
根據網路犯罪後果的嚴重程度,輕的話可能會被罰款,拘留,嚴重的話,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會被判刑。
3. 幫助網路信息犯罪怎麼判刑
幫助網路信息犯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明知他人利用網路信息實施違法行為時,仍然提供傳輸、儲存等技術支持或提供廣告、支付結算幫助的人,在判定達到情節嚴重的標准後,可以判處犯幫助信息網路活動罪。若是以單位為主體犯罪,則應當由主管負責的人員承擔主要刑事責任,其餘人員按照參與程度承擔部分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4. 網路犯罪構成刑事案件么
要看程度,一般情況下是不會的,但是利用網路造成極大影響,或者是給別人帶來困擾和傷害,以致精神及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已經構成犯罪行為,必須追究刑事責任。
5. 什麼是網路犯罪
網路犯罪是針對和利用網路進行的犯罪,網路犯罪的本質特徵是危害網路及其信息的安全與秩序。行為人通過網路以其為工具、攻擊網路以其為標的以及用網路以其為獲利來源進行各種犯罪活動的是網路犯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
(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6.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嚴重嗎,一般怎麼判
嚴重。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的判斷標准:
1、接到舉報後不履行法定管理職責的;
2、交易價格或者方式明顯異常的;
3、提供專門用於違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術支持、幫助的;
4、頻繁採用隱蔽上網、加密通信、銷毀數據等措施或者使用虛假身份,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的;
5、為他人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提供技術支持、幫助的;
6、其他足以認定行為人明知的情形。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以上內容參考: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於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7. 初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判多久
初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判三年,不超過三年。當然,開始時間是六個月,細節也要參考銀行卡數量和相應的流水。
一、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的定義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他罪的,依照從重處罰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初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處罰
初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的處罰標准,是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他罪的,依照從重處罰的規定定罪處罰。對於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協助的。
《刑法》中其它網路信息犯罪的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犯罪的提示性規定】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 之一 【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8. 網路犯罪有哪些罪名
1.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罪: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就是指行為人以破解計算機安全系統為手段,非法進入自己無權進入的計算機系統的行為。
2.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罪:犯罪行為人通過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而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作。
3.、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計算機程序。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9. 網路犯罪是怎樣構成的
犯罪的構成:
1、客體是指刑法所保護而為犯罪所侵犯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
2、客觀方面是指犯罪活動的客觀外在表現,包括危害行為、危害結果;
3、主體是指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依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自然人或單位;
4、犯罪主觀方面是指犯罪主體對自己危害行為及其危害結果所持的心理態度。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