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遼寧省公安廳機構設置
省公安廳的機構設置根據職責分為多個職能處室和部門,包括辦公室、指揮中心、政治部、交通安全管理局等。
辦公室負責全省公安工作的綜合管理,包括情況收集、數據分析、報告撰寫、規劃研究、文件起草、會務組織、政務協調以及公安統計和文秘工作。
指揮中心主要職責是監控社會治安和警務動態,協調緊急事件處理,指導110報警服務,管理機要和保密事務,接收群眾舉報和投訴。
政治部作為公安廳黨委的行政職能機構,下設秘書處、人事處、宣傳處和幹部管理培訓處,分別負責公安政治調研、人事管理、宣傳思想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等。
人事處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與編制管理,警銜評授等工作。宣傳處負責公安宣傳和思想政治教育,指導媒體工作,負責文化體育建設和表彰工作。
警務督察處監督全省公安執法情況,確保公正履行職責。公共安全防控處負責公共安全政策制定和監督企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
治安管理總隊負責治安行政規章制定、社會治安管理和社區防範工作,指導戶籍管理。
巡防暴總隊指導巡邏警察隊伍建設和公共秩序管理,應對突發事件和暴力犯罪。
刑事犯罪案件偵查總隊負責刑事犯罪動態分析、偵查工作指導和重要案件處理。
經濟犯罪案件偵查總隊專注於經濟犯罪打擊和預防,直接處理重大案件。
保安管理總隊負責保安服務公司審批和保安隊伍建設指導。
禁毒總隊負責毒品犯罪的預防、打擊和國際合作。
監所管理處負責看守所等場所監管和教育工作,以及羈押人員的管理。
交通安全管理局負責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
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處確保信息網路安全,組織查處網路犯罪。
其他如法制處、出入境管理處、科技處、計劃財務裝備處、檔案處等,分別負責法制、出入境、科技發展、後勤保障和檔案管理工作。
同時設有紀委、監督處和機關黨委,分別負責紀檢、監察和黨群工作。
公安消防局和警衛局作為廳屬單位,受省公安廳領導。
遼寧省公安廳是遼寧省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公安廳受省政府、公安部的雙重領導。各市、縣(縣級市、區)設有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