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網路安全 > 中國網路安全法律體系的特點包括

中國網路安全法律體系的特點包括

發布時間:2025-08-10 20:18:19

1. 在我國的網路安全法律法規體系中屬於專門立法的是

我國現行的信息網路法律體系框架分為三個層面;

1、一般性法律規定

如憲法.國家安全法、國家秘密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著作權法,專利法等。這些法律法規並沒有專門對網路行為進行規定,但是.它所規范和約束的對象中包括了危害信息網路安全的行為。

2、規范和懲罰網路犯罪的法律

這類法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等.這其中刑法也是一般性法律規定。這里將其獨立出來。作為規范和懲罰網路犯罪的法律規定.

3、直接針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特別規定

這類法律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等。

4、具體規范信息網路安全技術、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定

這一類法律主要有:《商用密碼管理條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檢測和銷售許可證管理辦法》、《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電子出版物管理規定》、《金融機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暫行規定》等。

信息網路安全法應當具備以下幾個特點;(1)體系性。網路改變了人們的生活觀念、生活態度。生活方式等,同時也涌現出病毒.黑客、網路犯罪等以前所沒有的新事物。傳統的法律體系變得越來越難以適應網路技術發展的需要,在保障信息網路安全方面也顯得力不從心。因此,構建一個有效、相對自成一體、結構嚴謹、內在和和諧統一的新的法律體系來規范網路社會.就顯得十分必要。(2)開放性.信息網路技術在不斷發展.信息網路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形形色色,安全法律應當全面體現和把握信息網路的基本特點及其法律問題,適應不斷發展的信息網路技術問題和不斷涌現的網路安全問題(3)兼容性。網路環境雖說是一個虛擬的數字世界,但是它並不是獨立於現實社會的「自由王國」;發生在網路環境中的事情只不過是現實社會和生活中的諸多問題在這個虛擬社會中的重新晨開。因此,安全法律不能脫離傳統的法律原則和法律規范,大多數傳統的基木法律原則和規范對信息網路安全仍然適用。同時.從維護法律體系的統一性、完整性和相對穩定性來看,安全法律也應當與傳統的法律體系保持良好的兼容性。(4)可操作性.網路是一個數寧化的社會,許多概念規則難以被常人准確把握,因此,安全法律應當對一些專業術語、難以確定的問題、容易引起爭議的問題等做出解釋,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從這幾點出發,我國的信息網路安全法律體系存在以下問題。

1、立法滯後、層次低,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體系

在我國現行涉及網路安全的法律中,法律、法規層次的規定太少。規章過多,給人一種頭重腳輕的感覺.而且.在制定規章的過程中,由於缺乏縱向的統籌考慮和橫向的有效協調。制定部門往往出於自身工作的考慮,忽視了其他相關部門的職能及相互間的交叉等問題,致使出台的規章雖然數量不少但內容重復交叉。這種現狀一方面造成部門問更多的職能交叉,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法律資源的嚴重浪費。法律法規的欠缺、規章的混亂,常常造成這樣一種奇怪的現象對網路違法行為,要麼無人管.要麼爭著管。

2、不具開放性

我國的信息網路安全法結構比較單一、層次較低。難以適應信息網路技術發展的需要和日益嚴重的信息網路安全問題。我國現行的安全法律基本上是一些保護條例、管理辦法之類的,缺少系統規范網路行為的基本法律如信息安全法、網路犯罪法、電子信息出版法、電子信息個人隱私法等。同時,我國的法律更多她使用了綜合性的禁止性條款,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第七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台法利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而沒有具體的許可性條款和禁止性條款。這種大一統的立法方式往往停留於口號的層次上。難以適應信息網路技術的發展和越來越多的信息網路安全問題。

3、缺乏兼容性

我國的安全法律法規有許多難以同傳統的法律原則、法律規范協調的地方。比如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二條規定,規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或者一定數量罰款的行政處罰。在我國現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均未設定沒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全部設備的處罰,但是依據這些行政法規制定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的第14條,卻設定了沒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全部設備的處罰種類,顯然這個處罰的設定與相關法規有矛盾之處。

4、缺乏操作性

我國的信息網路安圭法中存在難以操作的現象。為丁規范網路上的行為。政府職能部門都出台了相關的規定,公安部、信息產業部、國家保密局、教育部、新聞出版署、中國證監會.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葯品監督營理局、原國務院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等都制定了涉及網路的管理規定。此外,還有許多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數量雖大,但是它們的弊端是明顯的。由於沒有法律的統一協調,各個部門出於自身利益,致使常常出現同一行為有多個行政處罰主體,處罰幅度不盡一致,行政審批部門及審批事項多等現象。這就給法律法規的實際操作帶來了諸多難題。

2. 我國信息安全保密的法律體系至少應該具有以下幾個特徵

目前我國信息安全法律體系的主要特點
通過對目前我國現行信息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整理分析,我們可以初步概括出目前我國信息安全法律體系的主要特點:
1、信息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初步形成
目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中,與信息安全直接相關的是65部,它們涉及網路與信息系統安全、信息內容安全、信息安全系統與產品、保密及密碼管理、計算機病毒與危害性程序防治、金融等特定領域的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犯罪制裁等多個領域,在文件形式上,有法律、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司法解釋及相關文件、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部門規章及相關文件、地方性法規與地方政府規章及相關文件多個層次。
其中,全面規范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規有18部,包括9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法規,也包括2003年的《廣東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管理規定》,98年的《重慶市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地方法規;側重於互聯網安全的有7部,包括2000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等法律層面的文件,也包括97年的《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側重於信息安全系統與產品的有3部,包括97年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檢測和銷售許可證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側重於保密的有10部,既包括89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法律,也包括98年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2000年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97年的《農業部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暫行規定》等部門規章;側重於密碼管理及應用的有5部,包括99年的《商用密碼管理條例》等法規,也包括2005年的《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電子認證服務密碼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還包括2002年的《上海市數字認證管理辦法》、2001年的《海南省數字證書認證管理試行辦法》等地方法規或規章;側重於計算機病毒與危害性程序防治的有9部,包括2000年的《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也包括94年的《北京市計算機信息系統病毒預防和控制管理辦法》、2002年的《天津市預防和控制計算機病毒辦法》等地方法規或規章;側重於特定領域信息安全的有9部,包括98年的《金融機構計算機信息安全保護工作暫行規定》、2003年的《鐵路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辦法》、2005年的《證券期貨業信息安全保障管理暫行辦法》等部門規章,也包括2003年的《廣東省電子政務信息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地方法規或規章;側重於信息安全監管的有3部,包括2004年的《上海市信息系統安全測評管理辦法》等地方法規或規章;側重於信息安全犯罪處罰的主要是我國刑法第285條、286條、287條等相關規定。
總體來看,這些信息安全法律法規或多或少所體現的我國信息安全的基本原則可以簡單歸納為國家安全、單位安全和個人安全相結合的原則,等級保護的原則,保障信息權利的原則,救濟原則,依法監管的原則,技術中立原則,權利與義務統一的原則;而基本制度可以簡單歸納為統一領導與分工負責制度,等級保護制度,技術檢測與風險評估制度,安全產品認證制度,生產銷售許可制度,信息安全通報制度,備份制度等。
2、與信息安全相關的司法和行政管理體系迅速完善
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17、218、285、286、287、288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依據,有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端、聲訊台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司法解釋,一些危害信息安全的案例迅速得到裁判,如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判的呂薛文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判的何朴利用其擔任銀行計算機操作員的職務便利貪污巨額公款案等,震懾了違法犯罪分子,維護了計算機信息網路的正常秩序。
經過多年的工作,在我國信息安全行政管理方面,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也已初見成效,與信息安全法律法規體系相配套的標准體系建設、應急處理體系建設、等級保護體系建設、電子認證體系建設、安全測評體系建設、計算機病毒疫情調查和控制體系建設以及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制度建設等都得到較快的發展,為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及信息化做出了貢獻。
3、目前法律規定中法律少而規章等偏多,缺乏信息安全的基本法。
雖然可以說目前我國信息安全的法律體系已初步形成,但還很不成熟,在這一體系中,部門規章、地方法規及規章等佔了絕大多數,而法律、法規只佔到65部中的8部,為12%。部門規章、地方法規及規章等效力層級較低,適用范圍有限,相互之間可能產生沖突,也不能作為法院裁判的依據,直接影響了這些措施的效果。並且十分關鍵的是,目前我們還沒有一部信息安全的基本法,對於信息安全的基本法,我們理解為一部確立信息安全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及一些核心內容的法律,而我們前面提到的很多規定都應是從這部法律的基本框架中延伸出來的,只有有了這部法律,我們的信息安全法律體系才能說是有了主幹。國外類似的法律如美國2002年的《聯邦信息安全管理法》、87年的《計算機安全法案》、俄羅斯95年的《聯邦信息、信息化和信息保護法》等。
4、相關法律規定篇幅偏小,行為規范較簡單。
我國現有信息安全相關法律規定普遍存在的問題是篇幅較小,規定得比較籠統,比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共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共31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共17條,《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公安部)共25條,《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共27條,《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檢測和銷售許可證管理辦法》(公安部)共26條,《商用密碼管理條例》共27條,《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國家保密局)共20條,《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公安部)為22條。
此外,總體看來,目前這些法律法規主要存在三個方面有待完善的地方:第一,這些法律法規主要內容集中在對物理環境的要求、行政管理的要求等方面,對於涉及信息安全的行為規范一般都規定的比較簡單,在具體執行上指引性還不是很強;第二,目前這些法律法規普遍在處罰措施方面規定得不夠具體,導致在信息安全領域實施處罰時法律依據的不足;第三,在一些特定的信息化應用領域,如電子商務、電子政務、網上支付等,相應的信息安全規范相對欠缺,有待於進一步發展。
5、與信息安全相關的其他法律有待完善
在建立健全信息安全法律體系的同時,與信息安全相關的其他法律法規的出台和完善也非常必要,如電信法、個人數據保護法等,這些法律法規與信息安全法律體系一起構成我國信息安全大的法律環境並且互為支撐、缺一不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保障信息安全的最根本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針對計算機信息系統提出安全保密制度、安全監督要求和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規定了國家對互聯網實行統籌規劃、統一標准、分級管理、促進發展的原則
《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分類原則》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業產品給出了一個明確的界定
《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檢測和銷售許可證管理辦法》對檢測機構的申請與審批、安全專用產品的檢測、銷售許可證的審批與頒發、違反辦法的罰則作了明確的規定
《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網路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利用計算機進行犯罪的相關罪名作出了界定

閱讀全文

與中國網路安全法律體系的特點包括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有線無線網路么區別 瀏覽:692
網路貨運投資哪些公司好 瀏覽:434
怎麼可以讓電腦不會出現網路 瀏覽:84
網路安全不得發表不正當言論 瀏覽:598
把網路密碼改了怎麼辦 瀏覽:301
怎麼設置刷卡機的網路 瀏覽:295
網路圖書軟體開發計劃書怎麼寫 瀏覽:651
計算機網路中都有什麼服務 瀏覽:411
蘋果x更新最新版本外出沒網路 瀏覽:836
centos7網路適配器選哪個 瀏覽:115
攜帶型無線路由器網路怎麼樣 瀏覽:400
小米音響怎麼二次連接網路 瀏覽:334
如何取消網路注銷 瀏覽:550
網路服務忙怎麼回事 瀏覽:357
網路安全考哪個證書比較好 瀏覽:750
網路異常請重試亞博 瀏覽:524
網路公用和專用哪個好 瀏覽:569
開發者工具網路是干什麼的 瀏覽:941
網路學歷教育哪個學校好 瀏覽:14
網路安全法規定發生重大突發事件 瀏覽:372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