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入職前就說明公積金繳納按最低可以舉報嗎
既然有這想法那還非要入職這個公司幹啥。肯定還有其他不如意的地方。與其跟他耗費時間還不如另找一家。
B. 單位不交金,怎麼舉報
我想問一下這個單位是不是私營企業,現在的私營企業很多都不給交三金,我以前的單位就不給交,公司的制度就是這樣,除非你不幹,去找一個交保險的單位工作,你去舉報,也許人家已經把關系弄明白了呢,你舉報也沒用,我更可憐,別說保險就連法定節日都沒有,平時也不休息。
C. 請問員工入職交保證金是否違法
入職讓交保證金的不合法。當員工入職時,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和扣押勞動者的財物,或採取其他方法變相收取所謂的報名費、培訓費和服裝費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它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法律分析】
任何用人單位在招聘時都不能收取入職保證金,這是違法的行為。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所以說,公司索取員工押金是違法的,我們在適當的時候要學會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D. 大批量的人員入職,交金怎麼交直接網上操作嗎
一切要求求職者以任何形式的金錢基本都為詐騙招聘。
E. 員工入職交誠意金是不是違法的
我國現行勞動法有明確規定,不許收這種類似於押金的錢,明顯是違法的行為,而且一旦交了此錢,你是沒有保障能要回來的。
F. 怎麼舉報公司不繳納五險一金
勞動者入職之後,公司通常都會給勞動者購買五險一金。但是有的用人單位不交。有的人可能會疑惑,公司不交五險一金怎麼辦?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由當地的社保徵收機構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或不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以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保費,書面通知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G. 入職交保證金合法嗎
法律分析:入職讓交保證金的不合法。當員工入職時,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和扣押勞動者的財物,或採取其他方法變相收取所謂的報名費、培訓費和服裝費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如發生上述行為,單位將被處以行政處罰並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