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1年6月4日國務院發布《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第三十條(五)未經軟體著作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的同意修改、翻譯、注釋其軟體作品; (六)未經軟體著作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的同意復制或者部分復制其軟體作品;
· 1994年2月18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第二十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停機整頓:
(一)違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
(二)違反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備案制度的;
(三)不按照規定時間報告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發生的案件的;
(四)接到公安機關要求改進安全狀況的通知後,在限期內拒不改進的;
(五)有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其他行為的。
第二十三條 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或者未經許可出售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對個人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1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除予以沒收外,可以處以違法所得1至3倍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給國家、集體或者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 1996年4月原郵電部頒布《中國公用計算機互連網國際聯網管理辦法》
第八條 接入單位負責對其接入網內用戶的管理,並按照規定與用戶簽定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接入單位和用戶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信息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國家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內容負責。
第十條 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國際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利用計算機國際聯網查閱,復制,製造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信息;發現上述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應及時向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第十一條 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國際聯網從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統和網路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和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由郵電部或郵電管理局給予警告,撤消批准文件並通知公用電信企業停止其聯網接續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提請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1997年3月15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六條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 1996年4月郵電部電信總局下發《關於加強中國公用計算機互聯網chinanet網路安全管理的通知》
· 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發布《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活動:
(一)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路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路資源的;
(二)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
第七條 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利用國際聯網侵犯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十三條 使用公用帳號的注冊者應當加強對公用帳號的管理,建立帳號使用登記制度。用戶帳號不得轉借、轉讓。
第二十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有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所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個人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並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給予六個月以內停止聯網、停機整頓的處罰,必要時可以建議原發證、審批機構吊銷經營許可證或者取消聯網資格;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⑵ 20121年9月1日實施的有關網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條例包含
摘要 您好,2021年6月10日,《數據安全法》正式頒發,將於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作為我國數據安全領域的首部基礎性法律,也是國家安全領域的一部重要法律,標志著我國以數據安全保障數據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全面進入法治化軌道。為了保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維護網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國防科技工業等重要行業和領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網路設施、信息系統等。
⑶ 有關網路的法律法規
1、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
為了規范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保障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使用者的合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2、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為了規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滿足公眾對互聯網新聞信息的需求,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規定,2005年9月25日起施行。
3、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為了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辦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的服務活動。
4、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程序規則
《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程序規則》,是為了保證域名爭議解決程序的公正性、方便性及快捷性,根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的規定而制定。
5、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
為了解決互聯網路域名爭議,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管理辦法》的規定,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於因互聯網路域名的注冊或者使用而引發的爭議。所爭議域名應當限於由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負責管理的「.CN」、「.中國」域名。但是,所爭議域名注冊期限滿兩年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不予受理。
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禦、處置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
⑷ 關於公共WiFi安全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公共網路信息安全管理辦法》第106條,《刑法》第264條盜竊罪、266條詐騙罪以及253條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民法總則》第111條公民個人信息權,《侵權責任法》第2條等等。
⑸ 信息安全相關法律法規 都有哪些
1、1996年發布《中國公用計算機互聯網國際聯網管理辦法》。
2、 1994年2月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3、1996年2月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
4、 1997年12月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實施
5、新《刑法》第185和第286條。
信息安全問題日趨多樣化,客戶需要解決的信息安全問題不斷增多,解決這些問題所需要的信息安全手段不斷增加。確保計算機信息系統和網路的安全,特別是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信息系統的安全,已成為信息化建設過程中必須解決的重大問題。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信息安全被提到了空前的高度。國家也從戰略層次對信息安全的建設提出了指導要求。
(5)公共網路安全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信息安全與技術的關系可以追溯到遠古。埃及人在石碑上鐫刻了令人費解的象形文字;斯巴達人使用一種稱為密碼棒的工具傳達軍事計劃,羅馬時代的凱撒大帝是加密函的古代將領之一,「凱撒密碼」據傳是古羅馬凱撒大帝用來保護重要軍情的加密系統。
它是一種替代密碼,通過將字母按順序推後 3 位起到加密作用,如將字母 A 換作字母 D, 將字母 B 換作字母 E。英國計算機科學之父阿蘭·圖靈在英國布萊切利庄園幫助破解了 德國海軍的 Enigma 密電碼,改變了二次世界大戰的進程。美國 NIST 將信息安全控制分 為 3 類。
(1)技術,包括產品和過程(例如防火牆、防病毒軟體、侵入檢測、加密技術)。
(2)操作,主要包括加強機制和方法、糾正運行缺陷、各種威脅造成的運行缺陷、物 理進入控制、備份能力、免予環境威脅的保護。
(3)管理,包括使用政策、員工培訓、業務規劃、基於信息安全的非技術領域。 信息系統安全涉及政策法規、教育、管理標准、技術等方面,任何單一層次的安全措 施都不能提供全方位的安全,安全問題應從系統工程的角度來考慮。圖 8-1 給出了 NSTISSC 安全模型。
⑹ 網路安全管理法律法規
法律分析:網路安全法律法規有:1、《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3、《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4、《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5、《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法律依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⑺ 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
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常用法律法規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
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
網吧安全管理
網吧安全管理軟體檢測規范
⑻ 國家治理網路方面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
⑼ 關於網路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主體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在《刑法》、《民法通(總)則》、《侵權責任法》、《合同法》等法律中有相應的規定,同時有30多個條件、決定、答復對網路管理與安全發揮規范與調整作用。
有關於加強國際通信網路架構保護的若干規定、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文化部關於網路音樂發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見》等等諸如此類的法律法規,具體詳細內容可以到政策網路查閱。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網路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網路空間安全管理方面問題的基礎性法律,是我國網路空間法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網、化解網路風險的法律重器,是讓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的重要保障。《網路安全法》將近年來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並為將來可能的制度創新做了原則性規定,為網路安全工作提供切實法律保障。本法在以下幾個方面值得特別關註:
⑽ 網路信息安全相關法律法規都有什麼
《信息安全標准與法律法規》主要以高等學校信息安全、公安及計算機專業學生為對象,在介紹信息安全和法律相關基礎上,重點分三部分(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相關法律法規、互聯網路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信息安全法律法規),結合典型案例,系統講授了我國信息安全的相關法律法規,同時詳細介紹了國際國內與信息安全相關的主要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