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网络着作权保护的途径是什么
法律分析:网络着作权侵权的法律保护措施有:
1、刑事救济,通过刑法来调整和约束侵权行为。
2、诉前禁令,权利人起诉前申请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防止权力人的顺势进一步扩大。
3、诉前证据保全,为防止侵权人毁灭、转移证据,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起诉后,申请法院对证据采取保全措施。
4、全面赔偿原则,即侵权人不应仅赔偿权利人因侵权所损失的收益,还应当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公正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第五十一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Ⅱ 网络着作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网络着作权人拥有以下权利:发表权、署名权、发行权、出租权、复制权、展览权、表演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放映权、修改权和其他网络着作权人拥有的法定权利。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十条第一项前五款
着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Ⅲ 网络着作权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网络着作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第十条 着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着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着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Ⅳ 网络着作权人有哪些权利
网络着作权人拥有的权利有: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署名权、发行权、出租权、修改权、复制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网络着作权人拥有的权利。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十条
着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Ⅳ 网络着作权侵权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网络着作权侵权的法律保护措施如下:
措施一:刑事救济
我国刑法虽已规定了侵犯着作权罪,但在实践中行政执法人员更多的是“以罚代刑”,即对犯罪行为只追究行政罚款等行政责任,而极少移送司法机关追 究刑事责任。加大网络着作权的刑事保护力度,给予罪犯足够威慑力的监禁或罚金,是今后着作权刑事审判的方向,也是最强有力的司法保护措施。
Ⅵ 网络着作权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网络着作权包括:摄制权、改编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表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财产权,以及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署名权等人身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十条
着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着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着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Ⅶ 网络着作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网络着作权人拥有的权利有:
1、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
2、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改编权、翻译权等财产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十条
着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着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着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Ⅷ 网络着作权包括哪些范围
网络着作权包括:放映权、广播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息网络传播权、发表权、汇编权、署名权、摄制权、展览权、表演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改编权、翻译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十条
着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着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着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Ⅸ 网络版权保护的途径有什么
网络版权保护的途径具体如下:
1、技术保护措施是网络着作权保护的关键,网络作品的权利保护源于技术,发展于技术,也受制于技术,充分发挥技术措施的保护功能,用技术控制网络作品的使用与传播;
2、法律手段法律是着作权保护的核心,通过法律手段来加强网络着作权保护,强化法律意识,完善网络信息的法律体系,对现有着作权法等进行修改完善,对传统着作权保护作出网络视角的解释和延伸,进行互联网作品保护的专门立法;
3、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侵犯着作权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为保护着作权和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
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