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网络卖货盛行,网络主播有哪些行为违法呢
现在是一个网络卖货盛行的时候,网络上的那些主播有哪些行为违法呢。首先就是偷税漏税的问题,因为有很多主播因为这个问题被处罚了,其次是卖假货的问题,这也是不会允许的,除此之外,如果主播在直播的时候使用一些不当的语句也会被处罚,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总而言之,现在是网络卖货盛行的时候,网络主播也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够长久的发展下去,首先就是不能有偷税漏税的行为,之前很多的主播都因为这个被处罚了,其次不能够卖假货,要卖一些质量好的产品,这样才是为粉丝负责,除此之外,更是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免得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
⑵ 直播色情属于什么罪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直播色情可能会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及组织淫秽表演罪。需根据案件的性质、犯罪活动中的作用等具体情况来判断涉嫌什么犯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相较而言性质更为恶劣。组织淫秽表演罪不仅包括淫秽表演行为还有组织行为。组织行为一般需要体现人员较多、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性。且本罪处罚的对象主要是淫秽表演的组织者。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五条【组织淫秽表演罪】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六条【单位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处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⑶ 网络直播涉黄怎么定罪
直播间涉黄其主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直播平台要封其账号,且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⑷ 直播违规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
1、 不安全直播。如边开车边直播、副驾驶直播干扰司机、直播口吞宝剑等危险行为。存在安全隐患的直播内容平台是不提倡的哦。请大家平安出行,安全直播。
2、 直播中涉及抽烟、喝酒、打架等危害生命健康的行为。
3、 未成年人单独直播。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不足,单独直播可能会接触少儿不宜的内容,也可能会泄露个人隐私。
4、 直播中穿着过于暴露,如透视装、低胸装、超短裙走光、裹浴巾等,或者男士赤裸上身直播也不行哦。
5、 直播涉及低俗内容,如:谈论两性话题引导低俗联想;描画或者描述性器官;跳诱惑类的舞蹈;模仿性行为,性暗示动作等。
6、 直播中涉及侮辱谩骂内容。直播中请避免脏话口头禅、语言暴力、侮辱诋毁他人等。直播用语需得体,文明直播请注意。
7、 直播中出现血腥暴力内容。如直播手术、打架、残害小动物等行为。
8、 直播涉及版权风险违规。如未获授权,直播影视剧、综艺节目、电影、相声、评书等。
9、 涉及危害国家荣誉、安全和利益的内容。这个无需多说,是我们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
【法律依据】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二)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三)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四)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五)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仍为其推广、引流;(六)骚扰、诋毁、谩骂及恐吓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七)传销、诈骗、赌博、贩卖违禁品及管制物品等;(八)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