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找律师去哪里找
找律师可以通过熟人介绍或者网络寻找。
1、熟人介绍
许多人找律师一般是熟人介绍,或者律师朋友介绍,或者因为诉讼委托过律师的朋友介绍。朋友介绍的律师,优点是朋友认识并比较熟悉。
2、网络寻找
现代社会,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通过网络寻找律师渐渐成为人们的选择。网络搜索律师事务所,就会推荐附近的律师。
通过网络,可以看到律师的学历、经验、专长以及曾经办过的案例,在没有约见律师之前就对该律师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如果想委托,可以约见面谈,从该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及该律师的言谈举止来作出最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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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注意事项
1、说自己认识法官的律师这种就是典型的骗子,走关系多收钱才是律师的目的,遇到原本可以胜诉的官司就可以挣黑钱,如果打官司输了,律师会告诉自己,对方给法官的钱更多。
2、官司还没打律师就许诺包在自己身上,肯定赢什么的,这样的律师肯定是骗子,官司还没打,对方什么证据还不知道,就保证能赢肯定不靠谱,越是经验不足的律师,越容易许诺。
㈡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哪里比较好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广东深仁律师事务所首席主任律师——王平聚律师
王平聚,男,湖南娄底双峰县人,广东深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执业律师,王平聚律师创办了名律师刑事辩护网,专注刑事辩护21年。清华大学博士,深圳大学、深圳市委党校兼职刑法学教授,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支部主委,深圳市福田区政协委员。深圳卫视《法观天下》兼职主持嘉宾。
进入律师行业21年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曾办理着名网络大V陈杰人非法经营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对该案有十五分钟专题报道;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成功的深圳彩电集团原董事长张某某数亿美元信用证诈骗案;马来西亚中国最大跨国组织卖淫案;集资金额180多亿元的融资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马威理财顾问有限公司炒卖恒生指数案;深圳某局长受贿案;深圳某医疗单位负责人贪污受贿案;潮州某书记受贿案;广州增城区某书记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深圳盐田保税区内某电子企业偷税27亿元的走私案;香港某高中女生携带水货被控走私武器弹药罪案;多起数额数十公斤以上的贩毒案主犯获判死缓无期保命;汕尾某村主任领导组织黑社会案等等。上述刑事案件在当地乃至全国均有较大影响。
㈢ 怎么委托律师辩护
法律分析:第一步当事人就要找到一个律师,通过朋友介绍或者自己在网上搜索信息,找到一个负责刑事辩护律师。第二步可以跟律师确定会见场所,建议直接到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里去当面沟姿正通。一是为了确定律师的身份,注意审查律师的资格,是否有律师执业证。二是当面沟通,便于律师了解案件情况。三是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到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第三步,就可以直接把案件相关的情况详细地告诉律师,看看律师对案情法理的分析是否到位。第四步,如果当事人觉得这个律师合适,就可以直接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侦查、起诉、审判,当事人一定要在签订协议时应当明确委托的阶段。第五步就是交纳律师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唤销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迹链悔(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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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刑事案件的律师要怎么找
1、看他所处地位和所起作用。 2、实质性证据材料: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上的预测--好的办案结果是办出来的、不是凭空预测出来的。 对于证据材料中证明的具体行为细节,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会从指控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而辩护律师会从辩护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法院最终会采纳哪一种解读方式,就看哪一种解读更有理有据。 3、咨询的局限:咨询只解决寻找律师的问题,通过咨询,找到自己认为合适的律师;咨询是解决不了案子本身问题的,因为您咨询得再明白,您没有 律师的权利 、也没有律师通过诸多亲办案例积累的知识、技能上的实践经验,是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的。况且,律师是围绕全案证据逐步展开具体的刑事辩护工作的,是一个复杂而具体的过程--千案千变千种打法,您也不可能完全咨询得明白。 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 刑事辩护律师 处理。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以刑事证据审查、判断与运用为核心的具体工作的逐步展开过程。律师只有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护工作才能把握全案案情和对 犯罪嫌疑人 、刑事被告人有利的所有 事实和情节,并据此向办案机关、办案人员提出相应的书面、口头辩护意见、争取好的判决结果,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律师是专业人士,与医生分脑科、胸科等专科一样、也是分民事、刑辩等专业的。所以应当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刑事辩护律师。
㈤ 最好的诈骗罪辩护律师是
诈骗罪 律师辩护思路
--原创:刑事辩护律师王同生
序言
“无罪属侥幸,免刑赖祖恩,缓刑以上“果”无奈:阻却子女前程,伤透慈母善心;律师陪你走一段,一世修为尔自身。”
----淄博的王同生律师
自95年专业刑事辩护以来,办理的诈骗案: 2起不起诉;1起获得国家赔偿;4起无罪;1起公诉机关撤回起诉;2起缓刑。
好像办理诈骗或合同诈骗案件特别有心得。
印象比较深的几个案件:
1、巩XX诈骗案,不起诉。
一案四被告。我查阅卷宗,发现侦查机关“张冠李戴”。经辩护,不起诉。
2、王X诈骗案,一审十年,二审辩护,无罪回家。
本是某企业“产品合作商”,因为涉及到欠货款等因素,被以诈骗罪被拘留,我出面办理了取保候审;一年左右又被拘留,一审判刑:十年有期徒刑。
上诉后,取保候审回家,二十年了,再无动静。
3、李X诈骗案,一审十年,二审辩护,无罪回家。
一审判了十年,却不上诉,为了判决生效后见到孩子。
我说:你是无罪回家天天和孩子在一起好呢,还是在监狱里好呢?
在我的劝说下,上诉了,取保候审回家了,和孩子团聚了。
4、寿X诈骗案,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和前面的王X孝一类情况,就是双方单位不一样了。这个案子有个点很有意思,案子到法院了,被告人的家人说出一个细节:当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了,确定了还款计划,材料被侦查人员拿走了。
可是,卷宗材料里并没有这个材料,我让当事人找到侦查人员要了出来,交到法院,寿X营取保候审回到家了。
寿X营给我送来了一辆小车表示感谢,我没要,又给我送来了一块泰山石,这块泰山石一直“坐镇”在我的办公室里。
5、何呈X诈骗案,取保候审回家【几年了】。
外地人在外地被抓,其亲属找我辩护,取保候审回到家了。
这个案子我总结为:律师介入及时。
一是犯罪嫌疑人的家人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很及时;二是我作为辩护律师马上交手续,马上会见,赶在主管批捕的检察官提审之前,给犯罪嫌疑人讲清楚法律规定很关键。
记得我刚刚会见完毕,就发现检察院的警车来了,我有意“回避了一下”。
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检察官看到我,发现律师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就会认为犯罪嫌疑人是在“高人指点”下供述的。
6、广东林XX诈骗案,不起诉,且获得赔偿。
很有意思的案子。不起诉后,我代理国家赔偿,检察院某些人员很不高兴,我还是据理力争,最终,赔了14000余元。林XX出来后,给了我一套“情侣表”,说是金的,几个月后就发白了,哈哈哈哈。
7、杨XX诈骗案,缓刑。
这个案子很悬。一审判二缓二,别的被告人上诉,二审竟然改为判三缓三。
姚女X诈骗案,取保候审回家。
一个“出口创汇”企业被外地人骗了百万美元。侦查机关将姚X抓获。其母委托其他律师,其他律师请我一起办理。期间受害方通过各种渠道找我,我还是依法辩护。姚X取保候审回家了之后,受害方写信到市委书记那里告我教着犯罪嫌疑人翻供。司法局调查我。结论是“王同生律师依法办案”。
为什么单单告我这个帮忙的律师呢?
8、刘X因合同诈骗被抓【涉及千万】,经辩护,取保候审。
该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其家人找我辩护。我觉得案件应该会有进展,所以我说:“我还是比较相信我的直觉,不一定没有戏。”
可是犯罪嫌疑人及其家人就是没有信心,没办法我给他们发微信:请你们树立信心,咱们一起努力。
最终,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
诈骗罪无罪辩护经过
【本案中人名、地名皆为化名】
夏。
一座不高的山,植被茂密,当地人都说是风水宝地。
山坡南侧有一座新建的墓地,规模很大。一大群人正在举行葬礼。
这家的老太太刚刚仙逝。
老太太有两子一女。
这个家庭在当地名声很响。改革开放初期,是“绿海市”第一家在电视台做广告的家族,有贸易公司、有饭店。
分家时,大儿子“林山”分得一个规模很大的饭店,二儿子“林木”分得一个贸易公司,女儿亦分得不少家产。
几年后,因经营问题,饭店垮了,大儿子遍及全国,四处寻找新的发展机会。
几百公里外的“天州市”,分管工业的副市长和几个职能部门的领导正乘车赶往“绿海市”。
在招商引资的浪潮中,半年前经人介绍,“林山”在“天州市”成立了一个商贸公司,负责推销“天州市”的特产,现在贸易额已经几百万。公司经理的母亲去世,作为分管的领导表示一下心意是应该的。
“天州市”的领导来了,“林山”却躲了。因为“林山”很清楚他的经济实力远没有自己对外宣称的好,“天州市”的领导一来,露陷是自然的。
“林山”的行为引起了“天州市”领导的警觉,一打听,才知道上当了。
回来后,到“天州市”公安局报了案并将“林山”抓获,“林山”交代了的诈骗犯罪事实。并且交代货物是发到他弟弟“林木”的贸易公司,然后卖掉的。
“天州市”公安局又将“林木”抓获,理由是两人系共同犯罪。
林家的女儿知道不管“林山”是否构成犯罪,“林木”一直正常经营,不可能和“林山”一起行骗的。况且,“林木”将所有的货款都通过银行,给了“林山”。
林家女儿知道“林木”冤枉,就积极努力,想让“林木”尽快回家。两个月过去了,仍无结果,便找上我为“林木”进行咨询、辩护。
侦查阶段,我把手续交给办案人员后,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林木”,办案人员以种种借口推脱。我从律师事务所到办案单位往返一次要行程二百余公里,第四次找到办案人员时,才允许会见,但不能问案情。
“不涉及案情,怎么提供法律咨询呢?”,经努力争取,办案人员才同意问案情,但不能问具体情节。
两名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法律规定办案人员可以在场。为了尽可能多的了解案请,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我有意安排另一位律师和办案人员谈话,转移办案人员注意力,拖延时间。
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得知:“林木”的哥哥从案发地骗取了相关单位的信任,将价值二百余万元的货物发给“林木”,由“林木”买掉。但是,“林木”对他哥哥如何取得货物,一概不知,并且货款全部给了他哥哥。很明显“林木”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诈骗的共同故意,不应构成诈骗罪。
现行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也就是说,要想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共同的犯罪故意。而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知道自己是和他人配合共同实施犯罪,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及该行为所导致的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并不了解他人真正的犯罪意图,不清楚他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二是被他人蒙骗或者处于自己的错误认识,在错误理解犯罪性质的情况下参与他人实施的犯罪,则不能认定该行为人与他人实施了共同犯罪。
我把自己的意见从法律方面详细向办案人员进行了交流。可是,侦察机关仍就向当地公诉机关移请起诉。
我又将辩护手续交到公诉机关,先后10余次向办案人员交流,并将自己的辩护意见打印,交给办案人员,建议将“林木”无罪释放。经努力,检察院对“林木”作出依法不起诉的决定,将“林木”释放回家。
被关押近一年的“林木”非常感谢,送来了写有“法律卫士,恩重如山”的锦旗表示谢意。
“林木”有又委托我代理国家赔偿部分,并且办理好委托手续。
我到“天州市”检察院,交上了“林木”的国家赔偿申请。接待我的检察人员让我等一下,便出去了。
十几分钟后,这位检察人员领着我上了二楼一个办公室,门牌上写着“副检察长办公室”,办公室里有四个人,包括我本人。
刚进门,其中一人很不客气的质问我:“你们律师能够代理国家赔偿案子吗?”
“能啊。”我回答。
“你给我拿出法律依据来!”
我看到办公室的书橱里放着一些书,其中也有法律书,一直站在门口的我虽然隔着近四米远,因为我的视力很好,书上的目录还是看得很清楚的,我就用眼睛往书橱里看,看能否从书橱的书里找出相关法律规定。
“看什么看,这是检察院,不是公园!”
“我办案不可能随身带着书,我想看一下能否从你书橱的书里能否找到法律规定。”
“我就叫你给我拿出具体规定来,不要在这里乱看!”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非常生气的说:“规定你们自己找,我是代理案件的,没有义务给你们上课!”
边说边往外走。
和我一起上二楼的检察官抓住我的手,不让我走。我甩开,走出来,乘车回到单位,告诉办公室的人:“只要是‘天州市’检察院的电话,就说我不在。”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后,被申请人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答复,否则,申请人可向被申请人的上一级国家机关申请,到时影响就会扩大,对申请人也不利。
之后的半个月,“天州市”检察院给我来了多次电话,我都没接。最后,给我来了一封挂号信,内容是:王同生律师,请将你的代理手续交过来。
看到时机成熟了,我交上了手续。
检察机关做出决定:赔偿“林木”14000余元。
㈥ 如何请辩护律师
委托了辩护律师后,在诉讼过程中,辩护律师往往享有以下几项权利: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
2、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提出辩护意见权;
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8、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9、拒绝辩护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㈦ 有法律问题应该到哪里找律师咨询
这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但由于法律服务行业天然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性和某些业务的本地化(如金额不高的诉讼),找到靠谱的律师挺费劲的。要在特定地域、特定领域找到合适的律师,在业务上合作,不总是很容易的事情。
对华尔街顶尖投行来说,能达到其要求的大律所就那么几家,挑谁都差不多。
而对于普通人来说,可选择的律师实际非常多,差别会非常大。毕业于法学名校、在大律所受过训练、执业时间长,大部分情况下对律师都是加分因素,但并不意味着他就是解决问题的最佳人选。
当事人找到靠谱律师的途径有:
1、熟人介绍
熟人介绍过去是,现在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律师接业务和当事人找律师的主要途径。
不管是二三线城市的个人所的小律师,还是一线城市大型律所的合伙人,大部分案子也都是来自熟人介绍。实际上我建议每个人都应当保证自己身边有一个教师朋友,一个医生朋友,一个警察朋友,一个混混朋友以及一个律师朋友,不一定熟,但关键时刻可以帮很大的忙。
如果你没有这方面的朋友,那么找你的朋友帮忙介绍是最靠谱的,最好这个朋友自己是司法口(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证处什么的)的,或者朋友自己找某位律师打过官司,亲测好用,可以推荐一下。以题主的情形,通过朋友找律师,吃几次饭,谈几次话,建立信任,委托代理,这是最靠谱的。
实际情况是优秀的律师根本不愁案源,缺乏动力进行网络营销,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律师进入这个行业,希望情况会有所改善。
2、只买贵的
一分钱一分货,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一个律师敢于给自己开高价,自然有的他的道理,土豪朋友们千万不要犹豫,去本地的律所看看,哪位律师咨询收费最贵,找他肯定是没错的。比如温州一家专门做破产案件的律师,挂出来的咨询费是1500元/小时,但是其实他根本不接受咨询,他说:“我打个官司么几十万好了,都忙不过来了,哪有时间赚这个咨询费。”如果你看到一位律师咨询价格非常高,但实际上没有时间接受咨询,那找他就对了。总之一句话,不买对的,只买贵的!
3、过往案例
现在裁判书书都上网了,一位律师之前打过什么官司,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查便知,把律师的名字输进去,看看这位律师打过什么官司,判决结果怎么样,一查就知道,轻轻松松。特别是很多疑难案件,一位律师如果打过一场官司,会有很多人查到之后来找他。交通肇事类非常流水化,如果查到这个律师或者这个律所办过成百上千件交通肇事类案件,那不要犹豫,就是他了。
4、看曝光率
很多新闻媒体会邀请一些律师来发表看法,比如我的一位师兄就受邀作客浙江台,为《纪实》栏目做特邀嘉宾。他做嘉宾的这个领域不一定是他最擅长的,但肯定是他懂的,找这样的律师打官司,多少是有保证的。
㈧ 刑事,刑事辩护律师哪里找
法律分析:1、去正规的律师事务所。一般的律师事务所都会向你介绍专业的刑辩律师,要与律师进行充分交流以后,再决定聘请你认为合适的律师。2、通过网络查找。网络上的情况较为复杂,但是比较容易操作,信息也非常丰富。应当多考察律师的阅历和经办的案件,可以做一些比较。最好不找“万金油”律师,律师什么法律都擅长是不现实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㈨ 怎样找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是指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专业的为代理人进行辩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㈩ 网络信息犯罪等判决通知下来请律师还有用吗
法律分析:有用,刑事拘留后进入了刑事诉讼中侦查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