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基站基站建立
在设置或增设移动通信基站时,移动通信经营者需填写《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站址认定审批表》。
市无委办在十五日内对提交的审批表进行答复,同意设置后,发放《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
建站后,运营单位需向环保局申请《电磁辐射环境合格证》。环保局在三个月试运期内测试,验收后发放合格证。
凭《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台站技术资料表》、《电磁辐射环境合格证》申办电台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对基站设置、保护等作原则规定,如《电信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可在民用建筑物上设置基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基站设置和维护。违反规定损害基站设施或妨害移动通信畅通者,需恢复原状或修复,并赔偿经济损失。
基站即公用移动通信基站是无线电台站的一种形式,是指在一定的无线电覆盖区中,通过移动通信交换中心,与移动电话终端之间进行信息传递的无线电收发信电台。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是我国移动通信运营商投资的重要部分,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一般都是围绕覆盖面、通话质量、投资效益、建设难易、维护方便等要素进行。随着移动通信网络业务向数据化、分组化方向发展,移动通信基站的发展趋势也必然是宽带化、大覆盖面建设及IP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