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支付宝鄂汇办怎么登录不进去
支付宝鄂汇办登录不进去的原因有可能是app出现了问题,可以等待官网恢复,也可能是网络问题。鄂汇办下载后打不开的话,也可能是在下载安装的时候出现的问题,可以重新卸载,然后安装一下。
一、《鄂汇办》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教程
使用鄂汇办APP,可以让用户在线完成各种政务服务的办理或查询,非常方便。对于有需要的小伙伴们来说,可以用鄂汇办来进行医疗保险的代缴纳,直接线上就能完成。首先打开鄂汇办软件,之后使用手机选择自己所在的地区;随后在主页上选择便民服务,以及点击进入社会保障;选择社保保障缴纳服务,会看见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服务,点击进入;进入代缴页面以后,点击左下角的增加,填写个人信息;在页面上填写真实的姓名和证件号码;输入完整个人信息过后,就会出现用户的社保信息,点击进入页面;在选择代缴的信息,点击缴纳医保缴纳的费用是固定的,用户无需选择,直接点击缴纳医保就行了。
二、鄂汇办是什么?
鄂汇办是一款湖北政务服务移动端,鄂汇办官方版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这款鄂汇办app致力打造集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政务新闻、政民互动为一体的综合掌上服务平台。是专为广大的湖北地区精心打造的便民生活服务应用平台,有了鄂汇办客户端让你不出门就可以线上办理更多业务,实现全省查询服务全覆盖、高频事项全可办、互动交流全方位、数据分析全维度,办业务就选鄂汇办app。
鄂汇办服务专区是把一些业务相关或者办理流程相关的服务做了聚合,如:社保、公积金、不动产业务,方便用户快速找到并使用服务。鄂汇办目前已建设高考专区、人社服务专区、公积金专区、不动产登记专区、医保专区、ETC服务专区、疫情专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等。
❷ 支付宝鄂汇办登录不了
可能是APP出现了问题,可以等待官网的恢复。也可能是网络问题。鄂汇办下载后打不开的话,也可能是在下载安装的时候出现的问题,你可以重新卸载,然后安装一下。点击打开设备中安装的应用程序图标,登录账号,进入主界面中。选中底部右侧的“我的”。选中“我的”页面中的“认证管理”。在“认证管理”页面中,点击下方的“银行卡认证”。根据提示,在“银行卡”认证页面中,输入已实名主体的银行卡号、手机号码、验证码等,然后点击底部的“提交”按钮。
拓展资料:
1、2019年“鄂汇办”将围绕营商环境的难点、堵点、痛点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服务事项,推动公安、民政、人社、教育和税务等重点部门开展业务流程优化再造,通过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优化办事体验,实现群众办事“指尖办理”。 按照《湖北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将继续优化完善“鄂汇办”服务能力。提升“鄂汇办”消息推送、手机支付、办事服务、便捷登录、文字识别等能力。持续推动覆盖范围广、使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接入“鄂汇办”。
2、“鄂汇办”APP 定位为湖北群众和企业办事的首选窗口,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省楚天云公司开发 。从“网上办”到“掌上办”,标志着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鄂汇办”功能齐全,包含便民服务、办件查询、快递查询、办事指南、权责清单、政务公开、我的卡包、投诉互动等。 截止2019年5月,“鄂汇办”APP已汇集便民服务190项,涉及24个省直部门。预计6月底将超额完成200项服务接入任务;鄂汇办用户数已突破170万,累计访问量突破980万人次,其中,武汉、荆州、十堰用户量靠前,社保、交管和不动产三类服务使用频度最高。操作环境:红米k20 MIUI11.0.4 支付宝10.2.36
❸ 鄂汇办登录不了是什么原因
网络异常,系统问题。鄂汇办登录不了一般是由于网络故障导致的,可以等待网络恢复或者更换网络来进行使用。也可能是因为系统bug导致的,需要等待系统进行维护,维护成功以后即可正常使用。
❹ 鄂汇办医保怎么老是显示网络异常
鄂汇办医保老是显示网络异常是因为系统卡顿,您可以尝试更新系统,如果是最新系统的话,可能是新系统还不完善,您可以打客服电话让客服为您解决,客服能为您解决网络异常。
拓展资料: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