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年的能申请补贴我于1990年期间曾受村办小学邀约就本校任代教,期间任代教不足年教龄时本人辞职了
推荐我编辑国内辞职资料,其言论有的是小编见解,有的是官方法规,有的是网友言论。三综合的资料,供参考,也许能够帮上忙。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许可。
如果你真想辞职走人,实习期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到时候用人单位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你无关。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编者令名快速辞职),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编者令名慢速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编者令名协商辞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辞职通知书建议最好通过快递公司或者邮电局挂号信送给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留证据。)
★ 关于工资问题的论述:
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如不按时足额发放的,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对此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离职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关于单位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1,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附录:
★ 怎样写辞职书
辞职申请通常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署名与日期五部分构成。
1、标题
在辞职信第一行正中写上辞职信的名称。一般辞职信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信”为标题。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2、称呼
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信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3、正文
正文是辞职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写出书信辞职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
其次叙述递交书信辞职的具体理由。该项内容要求将自己有关辞职的详细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但要注意内容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条分缕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后要写出自己递交辞职信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解决的问题等。
4、结尾
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此致敬礼”,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给您敬礼。
5、落款
辞职信的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递交辞职信的具体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说上司坏话。如果你认为有必要向管理层反映一下上司的问题,要尽量以委婉的言辞口头提出。
2、不要满纸抱怨,抨击公司制度。
3、不要指责同事,尤其忌讳把同事的“罪行”白纸黑字写在辞职书上。
写作要求
1.态度恳切、措辞委婉。
2.不要批评对方。
3.含蓄性。
4.简洁性。
5、请务必使用亲笔签名,而且签名要尽量刚劲,并写好日期。
★万人点赞的牛人辞职通知书的美文欣赏
▶1、尊敬的领导们:
言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虽出自古书三国,吾以为对当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经济危机,试看全球经济形势,可谓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众厂商、工人、民工皆叫苦连天,司某人有感于此,不禁联想自身处境,不胜伤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于冀南邢州大地,苟全于世,富贵不求闻达,但求温饱以残。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岁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载有余,几度春秋几度冬夏,时光流逝过三百余个日日夜夜。想当初,余本一意气少年,年少轻狂,梦想飞扬,欲于本社大展抱负,一则为集团增光添彩,二则为己身加衣增食,两全其美之策,岂不爽哉?
惜,一年光阴,吾不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涩,债台高筑,恶衣菲食,杜绝聚会。众朋友离去者,有之;鄙视者,有之;唾弃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优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钱竟是基础工资、岗位津贴以及误餐补助相加之也。
众友云:“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为?”。”余汗矣,余何尝不欲多整数银,上谓之起天、下对得起地、中对得起气;然而,余出身农,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终无功,兢兢业业,温饱未决。
夫今面容竟呈老态龙钟之相,何也?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现,故犹如千里马,虽有千里之能,然无奈唯有饿死圈中矣!
司虽不才,不敢以千里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于当世,需一技之长,司某自视甚低,不敢自称满腹经纶,然应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话下;然,一载以来,每每扪心自问,莫不拊膺顿足,以头抢地,几欲洒泪襟前。何也?漫漫长夜,孤枕难眠,辗转反侧,陋室忆昔,悲从心来。
惭对恩师之视如颜渊,愧对同窗之赠冠学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洁”二字……即打扫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来送往,虚伪客套,周旋于“领导”之间。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受命以来,夙夜忧叹,兢兢业业,诚惶诚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叹,何等悲哉!
桃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年华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几何?竟如西风凛痛!
所得——物质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后九月每月九百,区区数千一年来不够司某解决温饱,更何谈穿衣游玩,过品质生活;精神上:备受打击煎熬,一年来新掌握一技之长,即打扫卫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毕业生,其不才之至,以非为清洁工列。
故使其当年年少轻狂之心瞬间苍老,再无活力;一载以来,司某唯唯诺诺,伺候他人胜过关心自己,其所求,仅每日温饱问题,然随物价飞涨,此问题之解决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时间、浪费了青春,磨去了棱角,耽误了大好年华、愧父老兄妹邻里、为人尊消尽矣。
然,何以堂堂风华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压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传说中众人期盼之涨工资之事耳,企满足司某生活所需,实在可怜,怪司某年幼无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终究未果也。
夫数千外债亦无望偿还,故司某人顿悟:此处系年轻人之坟墓也,其功能:湮没梦想、埋没青春、消磨斗志、磨损棱角、徒费光阴,如是而已。故,顿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于此,分路扬镳矣。
言天下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处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继续打扰贵处,既不能两惜,何不两离,从此,彼此相忘于江湖!以决绝的姿态!
今恳请开明之领导准许卑微无能之员工司某人辞职,不胜感激!
年*月*日
▶2、余今请辞,心有戚戚焉。昔天山一别,取经东向,去家万里,游学京师。寒窗十余载,稷下 情正浓。
一朝学成,东北而望,二三之龄,风华正茂,励心从检,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义,虽碌碌而无悔。不觉春去秋来,寒暑相易,白云苍狗,沧海桑田,十五年时光转瞬即逝。然书生意气,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块垒难消。羁索牵绊,恍然若失。口腹之欲,自役徒然。生生所资,未见其术。仕道官途,皆为浮云。恺悌君子,神所劳矣。风雨如晦,锦鸡独鸣。归欤之情,眷然何以自处?
自从检事,不求显达于庭闾,但愿无愧于寸心。虽心为形役,违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堕,道不曾须臾离。尝东皋而望野,徒舒啸而迷离,叹何枝可依。时刻自省,经常觉悟,然朝悔其行,夕则复然。长此往复,不胜其烦。观人情厌恶,世间冷暖,蝇营狗苟,驱去复还。
《诗》曰:营营青蝇,止于樊。岂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顾无相识,宜当长歌怀采薇。岁岁黄菊,千载东篱,伴我倦鸟,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谏,来者尤可追。欲效接舆醉,狂歌五柳前。
归去来兮!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归去来兮!人生几何复几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挂靴挥手自兹去,萧萧斑马鸣啾啾!
丙申甲午***顿首。
★3、其他奇葩辞职信:
▶①、天气太冷,起不来。
▶②、外面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想干了。
(编者评语:这三封辞职通知书,简单、易学、易仿、快速搞定,不需才华,不费思劳神。)
★辞职注意办理下列事项的论述:
1、交接事项。
2、还清公司所有的东西(包括领取要归还的、申领的备用金等),要回属于自己个人的所有东西
3、核对好离职当月的考勤以及结清工资。
4、领取人事部门的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金龙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就领取,没有就不领)。
5、找到下家单位后,同地区可以继续缴纳社保,公积金暂时是封存在你上一家(离职的这家单位的),需要开企业公积金接收函给上一家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有人事档案的话,到下一家单位也是要办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劳动合同,以后办理退休的时候用得到。
★ 关于自动离职的论述:
根据《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68号)规定:自动离职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新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做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企业不得因职工擅自离职而对其本单位的家属采取辞退等惩罚性措施。企业作出株连擅自离职职工家属的规定是不符合国家劳动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为劳动仲裁的依据。
★在回答辞职问题时候发现多有网友问及老板扣押或者拖欠工资怎么办?论述于下:
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失业金问题论述: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申请资格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领取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 对于随意调动职工工作岗位的论述:
调动工作岗位。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岗位,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如果仅仅是一种概括性的约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书面的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强制性的调动工作岗位,你可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你赔偿。单位直接辞退你,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
★关于五险一金的论述:
1,关于五险一金,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来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生育险和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用人单位需要承担13%,劳动者需要承担8%,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承担6%,员工个人承担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承担2%,员工个人承担1%;
3,对于单位拖缴五险一金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补缴五险一金,也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由当地的社保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以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保费,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关于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合同的论述:
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合同的,违饭了现行实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理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解读: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是实际提供劳动,不论劳动者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将受到同等的保护。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在前,实际用工在后的,劳动关系自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建立;实际用工在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后的,劳动关系早于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不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影响。
(1)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唯一合法形式,不承认口头劳动合同,达成口头劳动合同的,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关系一经建立,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单位扣押金、保证金或者其它证件物品的论述:
单位扣押金、保证金或者其它证件物品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理由依据:
《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劳动者可向公安部门和劳动部门举报,两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将其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贰’ 小学生网络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写作思路:把观看网络安全教育视频中的所见所闻所感写下来。
网络安全法,体现我党在树立网络安全监督管理期间充分依靠人民、相信人民,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互联网安全中的具体体现。
互联网虽然是虚拟的,但使用互联网的人都在现实中。鉴于网络安全的形式日益严峻,对付网络安全要有非常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让社会上的每一个分子都成为参与者, 都能积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现在社会已经进入了互联网的时代,人人都离不开互联网,互联网已经成为生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安全更是网络发展的基础和基石,是发展互联网产业的前提,两者之间相辅相成。
诚然,互联网发展丰富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也带来了互联网相关产业发展。但也存不少问题,例如网络系统、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保护不到位,"hacker" 恶意破坏、更改、泄露,给人民生活带来不必要麻烦等问题。严重泄露国家机密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必要损。
因此,国家及政府相关部应积极对新形势的网络安全,加强网络监管、执法的力量,实时监控、及时围剿破坏网络安全的违法分子,树立网络安全“重于泰山”的安全思想意识,对威胁网络安全者,给予严惩不贷,“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
维护网络安全,人人有责。我们在使用互联网的时候,不仅要守法,还要护法,要向周围的人群宣传网络安全法。和平年代网络信息安全关乎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如何为网络筑起一道“安全门”。需要人民群众上下一心主动投身到网络安全事业中去,全心全意为国家网络安全拉起一道“防火墙”。
‘叁’ 教师法律法规有哪些
比较主要的就是《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肆’ 网络安全法 小学生要注意些什么
网络安全法
就是说小学生
在上网的时候不要
跟陌生人聊自己家里的。
地址或者说家人的信息。
‘伍’ 巢湖东风路小学 推广普通话知识竞赛题
这有例题,你可以看看
推广普通话知识竞赛题一
一、选择题(有几个正确答案选几个)
1、普通话是( )的共同语。
A、现代汉民族 B、海外华人 C、中国各少数民族
2、今年是第( )届全国普通话推广周。
A、8 B、5 C、7
3、《汉字标准字符集——基本集》(GB2312)中,汉字的数量是:
A、 6578 B、6763 C、6889
4、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从( )年开始,时间是每年的( )月的第三周。
A、1993;9 B、1989;8 C、1998;9
5、全国普通话推广周的形象大使是( )
A、张悦 B、王小丫 C、濮存昕
6、根据《关于加强高等院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专业的学生,普通话达不到合格标准者应()毕业证书。
A、不发 B、缓发 C、照发
7、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是( )
A、《国家通用汉字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法》
8、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简称是( )
A、PTH B、PTS C、PSC
9、普通话水平测试是一种( )
A、标准性考试 B、普及性考试 C、标准参照性考试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第二项内容是( )
A、朗读短文 B、读单音节词语 C、读多音节词语
11、规范汉字字形的依据是( )
A、《简化字总表》
B、《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C、《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12、普通话的基础方言是( )。
A、北京话 B、东北话 C、北方方言
13、“北京话就是普通话”这句话:
A、正确 B、错误
1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以上标准。
A、三级甲等 B、二级甲等 C、二级乙等
17、普通话是用( )给汉字注音的。
A、国际音标
B、《汉语拼音方案》
C、注音字母
18、到今年,《汉语拼音方案》已经推行了( )年
A、45 B、56 C、60
19、普通话的音节最多可以用( )个音素符号拼写
A、2 B、3 C、4
20、“一定”中的“一”的实际读音是:
A、yī B、yí C、yǐ
21、“不好”中“不”的实际读音是:
A、bǔ B、bù C、bū
22、“是啊”中“啊”的实际读音是:
A、a B、na C、ra
23、1988年颁布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常用汉字有:
A、3000个 B、3500个 C、2500个
24、规范普通话异读词的依据是:
A、《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
B、《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C、《现代汉语通用字表》
25、普通话是( )的职业语言。
A、医生 B、公司职员 C、教师
二、简答题
(一)请你给湘钢三校普通话推广工作提点建议。
(二)请你在校园的公开招贴物中找出里用字、用语不规范的例子。
(三)请你谈谈湘方言区学习普通话的难点。
推广普通话知识竞赛题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本法”)
1.本法是于2000年10月31日,第几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几次会议通过?
答: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本法是根据什么法制定的?
答: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3.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什么?
答: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4.国家机关以什么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什么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答: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5.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什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答:《汉语拼音方案》。
6.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什么能力?
答: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
7.违反本法有关规定,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公民可以做什么?
答: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
8.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什么?
答:权利。
9.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什么?
答: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
10.国家奖励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什么的组织和个人?
答: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11.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什么部门批准?
答:须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12.本法自何时起施行?
答: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3.本法中规定有六种情形下,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请说出三种情形?
答: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14.普通话水平测试(以下简称测试)是对应试人什么程度的口语考试?
答: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
1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哪个范围内通用?
答:是全国范围内通用。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
16.普通话水平测试属于什么参照性考试?
答: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
17.普通话水平测试以什么方式进行?
答:以口试方式进行。
18.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时,共测试几项,分别为哪几项?
答:分四项。分别为:读单音节字词、读双音节词语、朗读短文和命题说话。
19.命题说话一项在测试时,有无文字凭借?
答:无文字凭借。
20.普通话水平的等级划分分几级几等,分别为什么?
答:分为三级六等,分别为: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三级甲等、三级乙等。
21.要取得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的最低等级是什么?答:二级乙等。
22.管理人员普通话水平的最低待级是什么?
答:三级甲等。
23.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哪个级别?
答:二级甲等
四、普通话概说及普通话知识
24.普通话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25.普通话是以什么为标准音?
答: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26.普通话以什么话为基础方言?
答: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27.普通话以什么为语法规范?
答: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
28.普通话的定义中,“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的是北京音系,是否包括了北京话里的土词土音?
答:不包括。
29.规范汉字包括哪两类?
答:包括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字两类。
30.现代汉语普通话里有没有入声韵?
答:没有。
31.普通话声调的调值一般采用什么法来描写汉语声调的调值?
答:一般采用“五度标记法”
32.普通话的语流音变主要有哪四种?
答:主要有变调、轻声、儿化和语气词“啊”的音变。
33.“汉语”的名称,始于哪个朝代?
答:始于汉代。
34.春秋时期的汉民族共同语叫做什么?
答:叫做“雅言”。
35.明清时期的汉民族共同语叫做“官话”,民国时期的汉民族共同语则叫做“国语”。新中国成立后,“国语”改名为?
答:改名为“普通话”。
36.没有辅音开头的音节,称为什么?
答:称为零声元音节。
37.语音最基本的结构单位是什么?
答:是音节。
推广普通话知识竞赛题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本法”)
1.关于普通话,国家推广什么,推行什么?
答: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三个有利于,分别是什么?
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3.在语言文字方面,各民族都有什么样的自由?
答:各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4.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什么?
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5.公共服务行业以什么为基本的服务用字?
答: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
6.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方面,请至少指出三种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的情况?
答: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7.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什么?
答: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8.请说出至少两种可以使用方言的情形?
答:一、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9.《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什么拼写法的统一规范?
答: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
10.《汉语拼音方案》除了作为统一规范外,还有什么作用?
答:可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11.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什么?
答: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12.对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要如何处理?
答:要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1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由什么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
答: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
14.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什么?
答: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1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什么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答:依法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16.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语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由什么部门组织审定?
答: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审定。
17.违反本法规定,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将如何处理?
答: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18. 推广普通话的十二字方针是什么?
答:“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19.《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对教师普通话等级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答: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应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
20. 国务院规定什么时间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答: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21. 新世纪推广普通话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2010年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本世界中叶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交际中没有方言隔阂。
22. 什么叫普通话?
答:“普通”是指普遍、共通的意思,普通话是全国通用的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
23.北京话是普通话吗?普通话的标准是什么?
答:北京话属于北方方言,但不是普通话。普通话是“以北方语言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
24. 国家语委规定,什么时间实现普通话在全国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
答:2010年
25.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于什么时间经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答:2006年1月10日
26.江苏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周定为什么时间?
答:每年九月第三周
27.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教育、教学、会议、宣传及其他公共活动中,应当以什么为基本用语。
答:应当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
28.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刊(报)、讲义、试卷、板报、板书等应当以什么为基本用字?
答:应当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
29.国家机关、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什么样的培训和测试。
答: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培训和测试。
30.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从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答: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本法”)
1.本法是于2000年10月31日,第几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几次会议通过?
答: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本法是根据什么法制定的?
答: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3.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什么?
答: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4.国家机关以什么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什么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答: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5.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什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答:《汉语拼音方案》。
6.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什么能力?
答: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
7.违反本法有关规定,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公民可以做什么?
答: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
8.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什么?
答:权利。
9.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什么?
答: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
10.国家奖励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什么的组织和个人?
答: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11.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什么部门批准?
答:须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12.本法自何时起施行?
答: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3.本法中规定有六种情形下,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请说出三种情形?
答: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14.普通话水平测试(以下简称测试)是对应试人什么程度的口语考试?
答: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
1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哪个范围内通用?
答:是全国范围内通用。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
16.普通话水平测试属于什么参照性考试?
答: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
17.普通话水平测试以什么方式进行?
答:以口试方式进行。
18.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时,共测试几项,分别为哪几项?
答:分四项。分别为:读单音节字词、读双音节词语、朗读短文和命题说话。
19.命题说话一项在测试时,有无文字凭借?
答:无文字凭借。
20.普通话水平的等级划分分几级几等,分别为什么?
答:分为三级六等,分别为: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三级甲等、三级乙等。
21.要取得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的最低等级是什么?答:二级乙等。
22.管理人员普通话水平的最低待级是什么?
答:三级甲等。
23.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哪个级别?
答:二级甲等
四、普通话概说及普通话知识
24.普通话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25.普通话是以什么为标准音?
答: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26.普通话以什么话为基础方言?
答: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27.普通话以什么为语法规范?
答: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
28.普通话的定义中,“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的是北京音系,是否包括了北京话里的土词土音?
答:不包括。
29.规范汉字包括哪两类?
答:包括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字两类。
30.现代汉语普通话里有没有入声韵?
答:没有。
31.普通话声调的调值一般采用什么法来描写汉语声调的调值?
答:一般采用“五度标记法”
32.普通话的语流音变主要有哪四种?
答:主要有变调、轻声、儿化和语气词“啊”的音变。
33.“汉语”的名称,始于哪个朝代?
答:始于汉代。
34.春秋时期的汉民族共同语叫做什么?
答:叫做“雅言”。
35.明清时期的汉民族共同语叫做“官话”,民国时期的汉民族共同语则叫做“国语”。新中国成立后,“国语”改名为?
答:改名为“普通话”。
36.没有辅音开头的音节,称为什么?
答:称为零声元音节。
37.语音最基本的结构单位是什么?
答:是音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本法”)
1.关于普通话,国家推广什么,推行什么?
答: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三个有利于,分别是什么?
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3.在语言文字方面,各民族都有什么样的自由?
答:各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4.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什么?
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5.公共服务行业以什么为基本的服务用字?
答: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
6.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方面,请至少指出三种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的情况?
答: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7.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什么?
答: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8.请说出至少两种可以使用方言的情形?
答:一、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9.《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什么拼写法的统一规范?
答: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
10.《汉语拼音方案》除了作为统一规范外,还有什么作用?
答:可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11.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什么?
答: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12.对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要如何处理?
答:要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1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由什么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
答: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
14.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什么?
答: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1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什么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答:依法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16.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语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由什么部门组织审定?
答: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审定。
17.违反本法规定,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将如何处理?
答: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18. 推广普通话的十二字方针是什么?
答:“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19.《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对教师普通话等级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答: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应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
20. 国务院规定什么时间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答: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21. 新世纪推广普通话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2010年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本世界中叶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交际中没有方言隔阂。
22. 什么叫普通话?
答:“普通”是指普遍、共通的意思,普通话是全国通用的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
23.北京话是普通话吗?普通话的标准是什么?
答:北京话属于北方方言,但不是普通话。普通话是“以北方语言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
24. 国家语委规定,什么时间实现普通话在全国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
答:2010年
25.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于什么时间经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答:2006年1月10日
26.江苏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周定为什么时间?
答:每年九月第三周
27.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教育、教学、会议、宣传及其他公共活动中,应当以什么为基本用语。
答:应当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
28.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刊(报)、讲义、试卷、板报、板书等应当以什么为基本用字?
答:应当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
29.国家机关、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什么样的培训和测试。
答: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培训和测试。
30.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从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答: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陆’ 兰州雁园路小学对口划拨范围
法律分析:户籍在雁园路-张苏滩路以东,南河道以北的学生到兰州市第三十五中学东校区,其余学生到兰州市第四十六中学。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小学,始建于1958年,占地面积8300平方米,学校总建筑面积6060平方米,于2006年8月建成新教学楼并投入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柒’ 小学代课老师补课,被举报,后面学校也进行处理,老师想辞职,学校却
推荐我编辑国内辞职资料,供参考: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许可。
如果你真想辞职走人,实习期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到时候用人单位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你无关。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编者令名快速辞职),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编者令名慢速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编者令名协商辞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辞职通知书建议最好通过快递公司或者邮电局挂号信送给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留证据。)
★ 关于工资问题的论述:
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如不按时足额发放的,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对此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离职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关于单位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1,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附录:
★ 怎样写辞职书
辞职申请通常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署名与日期五部分构成。
1、标题
在辞职信第一行正中写上辞职信的名称。一般辞职信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信”为标题。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2、称呼
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信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3、正文
正文是辞职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写出书信辞职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
其次叙述递交书信辞职的具体理由。该项内容要求将自己有关辞职的详细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但要注意内容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条分缕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后要写出自己递交辞职信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解决的问题等。
4、结尾
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此致敬礼”,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给您敬礼。
5、落款
辞职信的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递交辞职信的具体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说上司坏话。如果你认为有必要向管理层反映一下上司的问题,要尽量以委婉的言辞口头提出。
2、不要满纸抱怨,抨击公司制度。
3、不要指责同事,尤其忌讳把同事的“罪行”白纸黑字写在辞职书上。
写作要求
1.态度恳切、措辞委婉。
2.不要批评对方。
3.含蓄性。
4.简洁性。
5、请务必使用亲笔签名,而且签名要尽量刚劲,并写好日期。
★万人点赞的牛人辞职通知书的美文欣赏
▶1、尊敬的领导们:
言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虽出自古书三国,吾以为对当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经济危机,试看全球经济形势,可谓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众厂商、工人、民工皆叫苦连天,司某人有感于此,不禁联想自身处境,不胜伤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于冀南邢州大地,苟全于世,富贵不求闻达,但求温饱以残。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岁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载有余,几度春秋几度冬夏,时光流逝过三百余个日日夜夜。想当初,余本一意气少年,年少轻狂,梦想飞扬,欲于本社大展抱负,一则为集团增光添彩,二则为己身加衣增食,两全其美之策,岂不爽哉?
惜,一年光阴,吾不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涩,债台高筑,恶衣菲食,杜绝聚会。众朋友离去者,有之;鄙视者,有之;唾弃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优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钱竟是基础工资、岗位津贴以及误餐补助相加之也。
众友云:“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为?”。”余汗矣,余何尝不欲多整数银,上谓之起天、下对得起地、中对得起气;然而,余出身农,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终无功,兢兢业业,温饱未决。
夫今面容竟呈老态龙钟之相,何也?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现,故犹如千里马,虽有千里之能,然无奈唯有饿死圈中矣!
司虽不才,不敢以千里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于当世,需一技之长,司某自视甚低,不敢自称满腹经纶,然应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话下;然,一载以来,每每扪心自问,莫不拊膺顿足,以头抢地,几欲洒泪襟前。何也?漫漫长夜,孤枕难眠,辗转反侧,陋室忆昔,悲从心来。
惭对恩师之视如颜渊,愧对同窗之赠冠学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洁”二字……即打扫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来送往,虚伪客套,周旋于“领导”之间。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受命以来,夙夜忧叹,兢兢业业,诚惶诚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叹,何等悲哉!
桃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年华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几何?竟如西风凛痛!
所得——物质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后九月每月九百,区区数千一年来不够司某解决温饱,更何谈穿衣游玩,过品质生活;精神上:备受打击煎熬,一年来新掌握一技之长,即打扫卫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毕业生,其不才之至,以非为清洁工列。
故使其当年年少轻狂之心瞬间苍老,再无活力;一载以来,司某唯唯诺诺,伺候他人胜过关心自己,其所求,仅每日温饱问题,然随物价飞涨,此问题之解决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时间、浪费了青春,磨去了棱角,耽误了大好年华、愧父老兄妹邻里、为人尊消尽矣。
然,何以堂堂风华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压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传说中众人期盼之涨工资之事耳,企满足司某生活所需,实在可怜,怪司某年幼无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终究未果也。
夫数千外债亦无望偿还,故司某人顿悟:此处系年轻人之坟墓也,其功能:湮没梦想、埋没青春、消磨斗志、磨损棱角、徒费光阴,如是而已。故,顿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于此,分路扬镳矣。
言天下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处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继续打扰贵处,既不能两惜,何不两离,从此,彼此相忘于江湖!以决绝的姿态!
今恳请开明之领导准许卑微无能之员工司某人辞职,不胜感激!
年*月*日
▶2、余今请辞,心有戚戚焉。昔天山一别,取经东向,去家万里,游学京师。寒窗十余载,稷下 情正浓。
一朝学成,东北而望,二三之龄,风华正茂,励心从检,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义,虽碌碌而无悔。不觉春去秋来,寒暑相易,白云苍狗,沧海桑田,十五年时光转瞬即逝。然书生意气,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块垒难消。羁索牵绊,恍然若失。口腹之欲,自役徒然。生生所资,未见其术。仕道官途,皆为浮云。恺悌君子,神所劳矣。风雨如晦,锦鸡独鸣。归欤之情,眷然何以自处?
自从检事,不求显达于庭闾,但愿无愧于寸心。虽心为形役,违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堕,道不曾须臾离。尝东皋而望野,徒舒啸而迷离,叹何枝可依。时刻自省,经常觉悟,然朝悔其行,夕则复然。长此往复,不胜其烦。观人情厌恶,世间冷暖,蝇营狗苟,驱去复还。
《诗》曰:营营青蝇,止于樊。岂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顾无相识,宜当长歌怀采薇。岁岁黄菊,千载东篱,伴我倦鸟,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谏,来者尤可追。欲效接舆醉,狂歌五柳前。
归去来兮!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归去来兮!人生几何复几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挂靴挥手自兹去,萧萧斑马鸣啾啾!
丙申甲午***顿首。
★3、其他奇葩辞职信:
▶①、天气太冷,起不来。
▶②、外面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想干了。
(编者评语:这三封辞职通知书,简单、易学、易仿、快速搞定,不需才华,不费思劳神。)
★辞职注意办理下列事项的论述:
1、交接事项。
2、还清公司所有的东西(包括领取要归还的、申领的备用金等),要回属于自己个人的所有东西
3、核对好离职当月的考勤以及结清工资。
4、领取人事部门的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金龙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就领取,没有就不领)。
5、找到下家单位后,同地区可以继续缴纳社保,公积金暂时是封存在你上一家(离职的这家单位的),需要开企业公积金接收函给上一家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有人事档案的话,到下一家单位也是要办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劳动合同,以后办理退休的时候用得到。
★ 关于自动离职的论述:
根据《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68号)规定:自动离职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新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做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企业不得因职工擅自离职而对其本单位的家属采取辞退等惩罚性措施。企业作出株连擅自离职职工家属的规定是不符合国家劳动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为劳动仲裁的依据。
★在回答辞职问题时候发现多有网友问及老板扣押或者拖欠工资怎么办?论述于下:
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失业金问题论述: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申请资格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领取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 对于随意调动职工工作岗位的论述:
调动工作岗位。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岗位,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如果仅仅是一种概括性的约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书面的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强制性的调动工作岗位,你可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你赔偿。单位直接辞退你,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
★关于五险一金的论述:
1,关于五险一金,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来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生育险和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用人单位需要承担13%,劳动者需要承担8%,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承担6%,员工个人承担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承担2%,员工个人承担1%;
3,对于单位拖缴五险一金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补缴五险一金,也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由当地的社保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以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保费,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关于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合同的论述:
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合同的,违饭了现行实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理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解读: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是实际提供劳动,不论劳动者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将受到同等的保护。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在前,实际用工在后的,劳动关系自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建立;实际用工在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后的,劳动关系早于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不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影响。
(1)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唯一合法形式,不承认口头劳动合同,达成口头劳动合同的,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关系一经建立,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单位扣押金、保证金或者其它证件物品的论述:
单位扣押金、保证金或者其它证件物品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理由依据:
《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劳动者可向公安部门和劳动部门举报,两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将其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捌’ 小学生推普知识有哪些
答:是全国范围内通用。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
16.普通话水平测试属于什么参照性考试?
答: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
17.普通话水平测试以什么方式进行?
答:以口试方式进行。
18.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时,共测试几项,分别为哪几项?
答:分四项。分别为:读单音节字词、读双音节词语、朗读短文和命题说话。
19.命题说话一项在测试时,有无文字凭借?
答:无文字凭借。
20.普通话水平的等级划分分几级几等,分别为什么?
答:分为三级六等,分别为: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三级甲等、三级乙等。
21.要取得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的最低等级是什么?答:二级乙等。
22.管理人员普通话水平的最低待级是什么?
答:三级甲等。
23.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哪个级别?
答:二级甲等
四、普通话概说及普通话知识
24.普通话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25.普通话是以什么为标准音?
答: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26.普通话以什么话为基础方言?
答: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27.普通话以什么为语法规范?
答: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
28.普通话的定义中,“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的是北京音系,是否包括了北京话里的土词土音?
答:不包括。
29.规范汉字包括哪两类?
答:包括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字两类。
30.现代汉语普通话里有没有入声韵?
答:没有。
31.普通话声调的调值一般采用什么法来描写汉语声调的调值?
答:一般采用“五度标记法”
32.普通话的语流音变主要有哪四种?
答:主要有变调、轻声、儿化和语气词“啊”的音变。
33.“汉语”的名称,始于哪个朝代?
答:始于汉代。
34.春秋时期的汉民族共同语叫做什么?
答:叫做“雅言”。
35.明清时期的汉民族共同语叫做“官话”,民国时期的汉民族共同语则叫做“国语”。新中国成立后,“国语”改名为?
答:改名为“普通话”。
36.没有辅音开头的音节,称为什么?
答:称为零声元音节。
37.语音最基本的结构单位是什么?
答:是音节。
推广普通话知识竞赛题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本法”)
1.关于普通话,国家推广什么,推行什么?
答: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三个有利于,分别是什么?
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3.在语言文字方面,各民族都有什么样的自由?
答:各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4.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什么?
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5.公共服务行业以什么为基本的服务用字?
答: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
6.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方面,请至少指出三种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的情况?
答: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7.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什么?
答: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8.请说出至少两种可以使用方言的情形?
答:一、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9.《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什么拼写法的统一规范?
答: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
10.《汉语拼音方案》除了作为统一规范外,还有什么作用?
答:可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11.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什么?
答: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12.对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要如何处理?
答:要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1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由什么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
答: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
14.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什么?
答: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1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什么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答:依法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16.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语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由什么部门组织审定?
答: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审定。
17.违反本法规定,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将如何处理?
答: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18. 推广普通话的十二字方针是什么?
答:“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19.《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对教师普通话等级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答: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应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
20. 国务院规定什么时间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答: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21. 新世纪推广普通话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2010年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本世界中叶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交际中没有方言隔阂。
22. 什么叫普通话?
答:“普通”是指普遍、共通的意思,普通话是全国通用的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
23.北京话是普通话吗?普通话的标准是什么?
答:北京话属于北方方言,但不是普通话。普通话是“以北方语言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
24. 国家语委规定,什么时间实现普通话在全国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
答:2010年
25.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于什么时间经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答:2006年1月10日
26.江苏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周定为什么时间?
答:每年九月第三周
27.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教育、教学、会议、宣传及其他公共活动中,应当以什么为基本用语。
答:应当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
28.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刊(报)、讲义、试卷、板报、板书等应当以什么为基本用字?
答:应当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
29.国家机关、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什么样的培训和测试。
答: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培训和测试。
30.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从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答: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本法”)
1.本法是于2000年10月31日,第几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几次会议通过?
答: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本法是根据什么法制定的?
答: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3.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什么?
答: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4.国家机关以什么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什么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答: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5.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什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答:《汉语拼音方案》。
6.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什么能力?
答: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
7.违反本法有关规定,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公民可以做什么?
答: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
8.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什么?
答:权利。
9.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什么?
答: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
10.国家奖励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什么的组织和个人?
答: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11.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什么部门批准?
答:须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12.本法自何时起施行?
答: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3.本法中规定有六种情形下,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请说出三种情形?
答: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14.普通话水平测试(以下简称测试)是对应试人什么程度的口语考试?
答: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
1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哪个范围内通用?
答:是全国范围内通用。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
16.普通话水平测试属于什么参照性考试?
答: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
17.普通话水平测试以什么方式进行?
答:以口试方式进行。
18.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时,共测试几项,分别为哪几项?
答:分四项。分别为:读单音节字词、读双音节词语、朗读短文和命题说话。
19.命题说话一项在测试时,有无文字凭借?
答:无文字凭借。
20.普通话水平的等级划分分几级几等,分别为什么?
答:分为三级六等,分别为: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三级甲等、三级乙等。
21.要取得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的最低等级是什么?答:二级乙等。
22.管理人员普通话水平的最低待级是什么?
答:三级甲等。
23.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哪个级别?
答:二级甲等
四、普通话概说及普通话知识
24.普通话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25.普通话是以什么为标准音?
答: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26.普通话以什么话为基础方言?
答: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27.普通话以什么为语法规范?
答: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
28.普通话的定义中,“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的是北京音系,是否包括了北京话里的土词土音?
答:不包括。
29.规范汉字包括哪两类?
答:包括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字两类。
30.现代汉语普通话里有没有入声韵?
答:没有。
31.普通话声调的调值一般采用什么法来描写汉语声调的调值?
答:一般采用“五度标记法”
32.普通话的语流音变主要有哪四种?
答:主要有变调、轻声、儿化和语气词“啊”的音变。
33.“汉语”的名称,始于哪个朝代?
答:始于汉代。
34.春秋时期的汉民族共同语叫做什么?
答:叫做“雅言”。
35.明清时期的汉民族共同语叫做“官话”,民国时期的汉民族共同语则叫做“国语”。新中国成立后,“国语”改名为?
答:改名为“普通话”。
36.没有辅音开头的音节,称为什么?
答:称为零声元音节。
37.语音最基本的结构单位是什么?
答:是音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本法”)
1.关于普通话,国家推广什么,推行什么?
答: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三个有利于,分别是什么?
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3.在语言文字方面,各民族都有什么样的自由?
答:各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4.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什么?
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5.公共服务行业以什么为基本的服务用字?
答: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
6.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方面,请至少指出三种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的情况?
答: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7.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什么?
答: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8.请说出至少两种可以使用方言的情形?
答:一、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9.《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什么拼写法的统一规范?
答: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
10.《汉语拼音方案》除了作为统一规范外,还有什么作用?
答:可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11.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什么?
答: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12.对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要如何处理?
答:要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1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由什么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
答: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
14.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什么?
答: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1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什么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答:依法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16.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语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由什么部门组织审定?
答: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审定。
17.违反本法规定,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将如何处理?
答: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18. 推广普通话的十二字方针是什么?
答:“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19.《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对教师普通话等级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答: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应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
20. 国务院规定什么时间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答: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21. 新世纪推广普通话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2010年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本世界中叶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交际中没有方言隔阂。
22. 什么叫普通话?
答:“普通”是指普遍、共通的意思,普通话是全国通用的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
23.北京话是普通话吗?普通话的标准是什么?
答:北京话属于北方方言,但不是普通话。普通话是“以北方语言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
24. 国家语委规定,什么时间实现普通话在全国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
答:2010年
25.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于什么时间经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答:2006年1月10日
26.江苏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周定为什么时间?
答:每年九月第三周
27.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教育、教学、会议、宣传及其他公共活动中,应当以什么为基本用语。
答:应当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
28.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刊(报)、讲义、试卷、板报、板书等应当以什么为基本用字?
答:应当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
29.国家机关、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什么样的培训和测试。
答: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培训和测试。
30.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从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答: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玖’ 小区楼房有办小学生餐桌的,太烦怎么办
首先要看是否达到扰民标准,如果没有达到投诉也是没有用的。
噪音扰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 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五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对小型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内授权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十八条 国家对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生产、禁止销售、禁止进口的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设备名录。
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必须在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列入前款规定的名录中的设备。
第十九条 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环境噪声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
环境噪声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报送环境噪声监测结果。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有权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部门、机构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应当出示证件。
第三章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二条 本法所称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二十三条 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四条 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以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并提供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资料。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申报,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
第二十五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设备,应当根据声环境保护的要求和国家的经济、技术条件,逐步在依法制定的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噪声限值。
前款规定的工业设备运行时发出的噪声值,应当在有关技术文件中予以注明。
第四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条 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五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十一条 本法所称交通运输噪声,是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三十二条 禁止制造、销售或者进口超过规定的噪声限值的汽车。
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使的机动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机动车辆必须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防治环境噪声污染。
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机动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铁路机车驶经或者进入城市市区、疗养区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第三十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城市市区区域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六条 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
第三十七条 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第三十八条 在车站、铁路编组站、港口、码头、航空港等地指挥作业时使用广播喇叭的,应当控制音量,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第三十九条 穿越城市居民区、文教区的铁路,因铁路机车运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减轻环境噪声污染的规划。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四十条 除起飞、降落或者依法规定的情形以外,民用航空器不得飞越城市市区上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航空器起飞、降落的净空周围划定限制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区域;在该区域内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减轻、避免航空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影响的措施。民航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四十一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四十二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
第四十三条 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搬迁、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搬迁、关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产、销售、进口禁止生产、销售、进口的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关闭。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进行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第五十五条 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机动船舶有前款违法行为的,由港务监督机构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铁路机车有第一款违法行为的,由铁路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二条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