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春节疫情拜年方式
春节疫情期间拜年的最好方式:微信,话聊,网络,视频等等即安全又能相互联络诉说感情
② B站开展春节网络环境专项整治,此次整治都涉及哪些内容
主要涉及内容为色情、阶级歧视、引战言论等方面。
第四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鼓励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生动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
(二)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
(三)展示经济社会发展亮点,反映人民群众伟大奋斗和火热生活的;
(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的;
(五)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析事明理,有助于引导群众形成共识的;
(六)有助于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的;
(七)其他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讴歌真善美、促进团结稳定等的内容。
第六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一)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三)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五)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六)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九)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企业远程办公的网络安全常见问题及建议
发表时间:2020-03-06 11:46:28
作者:宁宣凤、吴涵等
来源:金杜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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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是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关键期,举国上下万众一心抗击疫情。为增强防控,自二月初以来,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各大城市政府公开表态或发布通告,企业通过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协作办公、居家办公[1]。2月19日,工信部发布《关于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面对疫情对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严重影响,支持运用云计算大力推动企业上云,重点推行远程办公、居家办公、视频会议、网上培训、协同研发和电子商务等在线工作方式[2]。
面对国家和各地政府的呼吁,全国企业积极响应号召。南方都市报在2月中旬发起的网络调查显示,有47.55%的受访者在家办公或在线上课[3]。面对特殊时期庞大的远程办公需求,远程协作平台也积极承担社会担当,早在1月底,即有17家企业的21款产品宣布对全社会用户或特定机构免费开放其远程写作平台软件[4]。
通过信息技术实现远程办公,无论是网络层、系统层,还是业务数据,都将面临更加复杂的网络安全环境,为平稳有效地实现安全复工复产,降低疫情对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影响,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或者适当调整相适应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策略。
一、远程办公系统的类型
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技术的深入发展,各类企业,尤其是互联网公司、律所等专业服务公司,一直在推动实现企业内部的远程协作办公,尤其是远程会议、文档管理等基础功能应用。从功能类型来看,远程办公系统可分为以下几类:[5]
综合协作工具,即提供一套综合性办公解决方案,功能包括即时通信和多方通信会议、文档协作、任务管理、设计管理等,代表软件企包括企业微信、钉钉、飞书等。
即时通信(即InstantMessaging或IM)和多方通信会议,允许两人或以上通过网络实时传递文字、文件并进行语音、视频通信的工具,代表软件包括Webex、Zoom、Slack、Skype等。
文档协作,可为多人提供文档的云存储和在线共享、修改或审阅功能,代表软件包括腾讯文档、金山文档、印象笔记等。
任务管理,可实现任务流程、考勤管理、人事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企业办公自动化(即OfficeAutomation或OA)功能,代表软件包括Trello、Tower、泛微等。
设计管理,可根据使用者要求,系统地进行设计方面的研究与开发管理活动,如素材、工具、图库的管理,代表软件包括创客贴、Canvas等。
二、远程办公不同模式下的网络安全责任主体
《网络安全法》(“《网安法》”)的主要规制对象是网络运营者,即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运营者应当承担《网安法》及其配套法规下的网络运行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的责任。
对于远程办公系统而言,不同的系统运营方式下,网络安全责任主体(即网络运营者)存在较大的差异。按照远程办公系统的运营方式划分,企业远程办公系统大致可以分为自有系统、云办公系统和综合型系统三大类。企业应明确区分其与平台运营方的责任界限,以明确判断自身应采取的网络安全措施。
(1)自有系统
此类模式下,企业的远程办公系统部署在自有服务器上,系统由企业自主研发、外包研发或使用第三方企业级软件架构。此类系统开发成本相对较高,但因不存在数据流向第三方服务器,安全风险则较低,常见的企业类型包括国企、银行业等重要行业企业与机构,以及经济能力较强且对安全与隐私有较高要求的大型企业。
无论是否为企业自研系统,由于系统架构完毕后由企业单独所有并自主管理,因此企业构成相关办公系统的网络运营者,承担相应的网络安全责任。
(2)云办公系统
此类办公系统通常为SaaS系统或APP,由平台运营方直接在其控制的服务器上向企业提供注册即用的系统远程协作软件平台或APP服务,供企业用户与个人(员工)用户使用。此类系统构建成本相对经济,但往往只能解决企业的特定类型需求,企业通常没有权限对系统进行开发或修改,而且企业数据存储在第三方服务器。该模式的常见企业类型为相对灵活的中小企业。
由于云办公系统(SaaS或APP)的网络、数据库、应用服务器都由平台运营方运营和管理,因此,云办公系统的运营方构成网络运营者,通常对SaaS和APP的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负有责任。
实践中,平台运营方会通过用户协议等法律文本,将部分网络安全监管义务以合同约定方式转移给企业用户,如要求企业用户严格遵守账号使用规则,要求企业用户对其及其员工上传到平台的信息内容负责。
(3)综合型系统
此类系统部署在企业自有服务器和第三方服务器上,综合了自有系统和云办公,系统的运营不完全由企业控制,多用于有多地架设本地服务器需求的跨国企业。
云办公系统的供应商和企业本身都可能构成网络运营者,应当以各自运营、管理的网络系统为边界,对各自运营的网络承担相应的网络安全责任。
对于企业而言,为明确其与平台运营方的责任边界,企业应当首先确认哪些“网络”是企业单独所有或管理的。在远程办公场景下,企业应当考虑多类因素综合认定,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办公系统的服务器、终端、网络设备是否都由企业及企业员工所有或管理;
企业对企业使用的办公系统是否具有最高管理员权限;
办公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是否存储于企业所有或管理的服务器;
企业与平台运营方是否就办公系统或相关数据的权益、管理权有明确的协议约定等。
当然,考虑到系统构建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平台运营方和企业在远程协作办公的综合系统中,可能不免共同管理同一网络系统,双方均就该网络承担作为网络运营者的安全责任。但企业仍应通过合同约定,尽可能固定网络系统中双方各自的管理职责以及网络系统的归属。因此,对于共同管理、运营远程协作办公服务平台的情况下,企业和平台运营方应在用户协议中明确双方就该系统各自管理运营的系统模块、各自对其管理的系统模块的网络安全责任以及该平台的所有权归属。
三、远程办公涉及的网络安全问题及应对建议
下文中,我们将回顾近期远程办公相关的一些网络安全热点事件,就涉及的网络安全问题进行简要的风险评估,并为企业提出初步的应对建议。
1.用户流量激增导致远程办公平台“短时间奔溃”,平台运营方是否需要承担网络运行安全责任?
事件回顾:
2020年2月3日,作为春节假期之后的首个工作日,大部分的企业都要求员工在家办公。尽管各远程办公系统的平台运营方均已经提前做好了应对预案,但是巨量的并发响应需求还是超出了各平台运营商的预期,多类在线办公软件均出现了短时间的“信息发送延迟”、“视频卡顿”、“系统奔溃退出”等故障[6]。在出现故障后,平台运营方迅速采取了网络限流、服务器扩容等措施,提高了平台的运载支撑能力和稳定性,同时故障的出现也产生一定程度的分流。最终,尽管各远程办公平台都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了平台的正常运营,但还是遭到了不少用户的吐槽。
风险评估:
依据《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安法》)第22条的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
远程办公平台的运营方,作为平台及相关网络的运营者,应当对网络的运行安全负责。对于短时间的系统故障,平台运营方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违约责任,需要结合故障产生的原因、故障产生的危害结果、用户协议中的责任约定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对于上述事件而言,基于我们从公开渠道了解的信息,尽管多个云办公平台出现了响应故障问题,给用户远程办公带来了不便,但平台本身并未暴露出明显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也没有出现网络数据泄露等实质的危害结果,因此,各平台很可能并不会因此而承担网络安全的法律责任。
应对建议:
在疫情的特殊期间,主流的远程办公平台产品均免费开放,因此,各平台都会有大量的新增客户。对于平台运营方而言,良好的应急预案和更好的用户体验,肯定更有利于平台在疫情结束之后留住这些新增的用户群体。
为进一步降低平台运营方的风险,提高用户体验,我们建议平台运营方可以:
将用户流量激增作为平台应急事件处理,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例如,在应急预案中明确流量激增事件的触发条件、服务器扩容的条件、部署临时备用服务器等;
对用户流量实现实时的监测,及时调配平台资源;
建立用户通知机制和话术模板,及时告知用户系统响应延迟的原因及预计恢复的时间等;
在用户协议或与客户签署的其他法律文本中,尝试明确该等系统延迟或奔溃事件的责任安排。
2.在远程办公环境下,以疫情为主题的钓鱼攻击频发,企业如何降低外部网络攻击风险?
事件回顾:
疫情期间,某网络安全公司发现部分境外的黑客组织使用冠状病毒为主题的电子邮件进行恶意软件发送,网络钓鱼和欺诈活动。比如,黑客组织伪装身份(如国家卫健委),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为诱饵,发起钓鱼攻击。这些钓鱼邮件攻击冒充可信来源,邮件内容与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事件密切相关,极具欺骗性。一旦用户点击,可能导致主机被控,重要信息、系统被窃取和破坏[7]。
风险评估:
依据《网安法》第21、25条的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1)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2)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3)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4)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同时,网络运营者还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远程办公的实现,意味着企业内网需要响应员工移动终端的外网接入请求。员工所处的网络安全环境不一,无论是接入网络还是移动终端本身,都更容易成为网络攻击的对象。一方面,公用WiFi、网络热点等不可信的网络都可能作为员工的网络接入点,这些网络可能毫无安全防护,存在很多常见的容易被攻击的网络漏洞,容易成为网络犯罪组织侵入企业内网的中转站;另一方面,部分员工的移动终端设备可能会安装设置恶意程序的APP或网络插件,员工在疏忽的情况下也可能点击伪装的钓鱼攻击邮件或勒索邮件,严重威胁企业内部网络的安全。
在计算机病毒或外部网络攻击等网络安全事件下,被攻击的企业尽管也是受害者,但如果企业没有按照《网安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提前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和应急响应预案,导致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给企业的用户造成损失的,很可能依旧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应对建议:
对于企业而言,为遵守《网安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网络安全义务,我们建议,企业可以从网络安全事件管理机制、移动终端设备安全、数据传输安全等层面审查和提升办公网络的安全:
(1)企业应当根据其运营网络或平台的实际情况、员工整体的网络安全意识,制定相适应的网络安全事件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包括数据泄露在内的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
建立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组织机构和技术措施;
实时监测最新的钓鱼网站、勒索邮件事件;
建立有效的与全体员工的通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邮件、企业微信等通告方式;
制定与员工情况相适应的信息安全培训计划;
设置适当的奖惩措施,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策略。
(2)企业应当根据现有的信息资产情况,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保障移动终端设备安全:
根据员工的权限等级,制定不同的移动终端设备安全管理方案,例如,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较高数据库权限的人员仅能使用公司配置的办公专用移动终端设备;
制定针对移动终端设备办公的管理制度,对员工使用自带设备进行办公提出明确的管理要求;
定期对办公专用的移动终端设备的系统进行更新、漏洞扫描;
在终端设备上,对终端进行身份准入认证和安全防护;
重点监测远程接入入口,采用更积极的安全分析策略,发现疑似的网络安全攻击或病毒时,应当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联系企业的信息安全团队;
就移动办公的信息安全风险,对员工进行专项培训。
(3)保障数据传输安全,企业可以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使用HTTPS等加密传输方式,保障数据传输安全。无论是移动终端与内网之间的数据交互,还是移动终端之间的数据交互,都宜对数据通信链路采取HTTPS等加密方式,防止数据在传输中出现泄漏。
部署虚拟专用网络(VPN),员工通过VPN实现内网连接。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VPN服务(尤其是跨境的VPN)是受到电信监管的,仅有具有VPN服务资质的企业才可以提供VPN服务。外贸企业、跨国企业因办公自用等原因,需要通过专线等方式跨境联网时,应当向持有相应电信业务许可证的基础运营商租用。
3.内部员工通过VPN进入公司内网,破坏数据库。企业应当如何预防“内鬼”,保障数据安全?
事件回顾:
2月23日晚间,微信头部服务提供商微盟集团旗下SaaS业务服务突发故障,系统崩溃,生产环境和数据遭受严重破坏,导致上百万的商户的业务无法顺利开展,遭受重大损失。根据微盟25日中午发出的声明,此次事故系人为造成,微盟研发中心运维部核心运维人员贺某,于2月23日晚18点56分通过个人VPN登入公司内网跳板机,因个人精神、生活等原因对微盟线上生产环境进行恶意破坏。目前,贺某被上海市宝山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并承认了犯罪事实[8]。由于数据库遭到严重破坏,微盟长时间无法向合作商家提供电商支持服务,此处事故必然给合作商户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作为港股上市的企业,微盟的股价也在事故发生之后大幅下跌。
从微盟的公告可以看出,微盟员工删库事件的一个促成条件是“该员工作为运维部核心运维人员,通过个人VPN登录到了公司内网跳板机,并具有删库的权限”。该事件无论是对SaaS服务商而言,还是对普通的企业用户而言,都值得反思和自省。
风险评估:
依据《网安法》第21、25条的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1)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2)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3)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4)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同时,网络运营者还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内部员工泄密一直是企业数据泄露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典型行为模式。远程办公环境下,企业需要为大部分的员工提供连接内网及相关数据库的访问权限,进一步增大数据泄露甚至被破坏的风险。
与用户流量激增导致的系统“短时间崩溃”不同,“微盟删库”事件的发生可能与企业内部信息安全管理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平台内合作商户产生直接经济损失,不排除平台运营者可能需要承担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责任。
应对建议:
为有效预防员工恶意破坏、泄露公司数据,保障企业的数据安全,我们建议企业可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制定远程办公或移动办公的管理制度,区分办公专用移动设备和员工自有移动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严格管理办公专用移动设备的读写权限、员工自有移动设备的系统权限,尤其是企业数据库的管理权限;
建立数据分级管理制度,例如,应当根据数据敏感程度,制定相适应的访问、改写权限,对于核心数据库的数据,应当禁止员工通过远程登录方式进行操作或处理;
根据员工工作需求,依据必要性原则,评估、审核与限制员工的数据访问和处理权限,例如,禁止员工下载数据到任何用户自有的移动终端设备;
建立数据泄露的应急管理方案,包括安全事件的监测和上报机制,安全事件的响应预案;
制定远程办公的操作规范,使用文件和材料的管理规范、应用软件安装的审批流程等;
组建具备远程安全服务能力的团队,负责实时监控员工对核心数据库或敏感数据的操作行为、数据库的安全情况;
加强对员工远程办公安全意识教育。
4.疫情期间,为了公共利益,企业通过系统在线收集员工疫情相关的信息,是否需要取得员工授权?疫情结束之后,应当如何处理收集的员工健康信息?
场景示例:
在远程办公期间,为加强用工管理,确保企业办公场所的健康安全和制定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企业会持续地向员工收集各类疫情相关的信息,包括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近期所在地区、当前住址、所乘航班或火车班次等信息。收集方式包括邮件、OA系统上报、问卷调查等方式。企业会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统计和监测,在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员工的整体情况。如发现疑似病例,企业也会及时向相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风险评估:
2020年1月20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被国家卫健委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2月9日,中央网信办发布了《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地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除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授权的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疾病防治为由,未经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各地也陆续出台了针对防疫的规范性文件,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做好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监测,督促从疫情严重地区回京人员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发现异常情况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按照属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依据《通知》及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理解,在疫情期间,如果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获得了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的授权,企业在授权范围内,应当可以收集本单位人员疫情相关的健康信息,而无需取得员工的授权同意。如果不能满足上述例外情形,企业还是应当依照《网安法》的规定,在收集前获得用户的授权同意。
《通知》明确规定,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但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收集或掌握个人信息的机构要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负责,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防止被窃取、被泄露。具体可参考我们近期的文章《解读网信办<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防疫联控工作的通知>》
应对建议:
在远程期间,如果企业希望通过远程办公系统收集员工疫情相关的个人信息,我们建议各企业应当:
制定隐私声明或用户授权告知文本,在员工初次提交相关信息前,获得员工的授权同意;
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制定信息收集的策略,包括收集的信息类型、频率和颗粒度;
遵循目的限制原则,对收集的疫情防控相关的个人信息进行区分管理,避免与企业此前收集的员工信息进行融合;
在对外展示企业整体的健康情况时或者披露疑似病例时,对员工的相关信息进行脱敏处理;
制定信息删除管理机制,在满足防控目的之后,及时删除相关的员工信息;
制定针对性的信息管理和保护机制,将收集的员工疫情相关的个人信息,作为个人敏感信息进行保护,严格控制员工的访问权限,防止数据泄露。
5.远程办公期间,为有效监督和管理员工,企业希望对员工进行适当的监测,如何才能做到合法合规?
场景示例:
远程办公期间,为了有效监督和管理员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定时汇报、签到打卡、视频监控工作状态等措施,要求员工主动配合达到远程办公的监测目的。员工通过系统完成汇报、签到打卡时,很可能会反复提交自己的姓名、电话号码、邮箱、所在城市等个人基本信息用于验证员工的身份。
同时,在使用远程OA系统或App时,办公系统也会自动记录员工的登录日志,记录如IP地址、登录地理位置、用户基本信息、日常沟通信息等数据。此外,如果员工使用企业分配的办公终端设备或远程终端虚拟机软件开展工作,终端设备和虚拟机软件中可能预装了监测插件或软件,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会记录员工在终端设备的操作行为记录、上网记录等。
风险评估:
上述场景示例中,企业会通过1)员工主动提供和2)办公软件自动或触发式收集两种方式收集员工的个人信息,构成《网安法》下的个人信息收集行为。企业应当根据《网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获取员工的同意。
对于视频监控以及系统监测软件或插件的使用,如果操作不当,并且没有事先取得员工的授权同意,很可能还会侵犯到员工的隐私,企业应当尤其注意。
应对建议:
远程办公期间,尤其在当前员工还在适应该等工作模式的情形下,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采取适当的监督和管理措施,具有正当性。我们建议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管理和监测行为的合法合规:
评估公司原有的员工合同或员工个人信息收集授权书,是否能够满足远程办公的监测要求,如果授权存在瑕疵,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设计获取补充授权的方式,包括授权告知文本的弹窗、邮件通告等;
根据收集场景,逐项评估收集员工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例如,是否存在重复收集信息的情况,是否有必要通过视频监控工作状态,监控的频率是否恰当;
针对系统监测软件和插件,设计单独的信息收集策略,做好员工隐私保护与公司数据安全的平衡;
遵守目的限制原则,未经员工授权,不得将收集的员工数据用于工作监测以外的其他目的。
四、总结
此次疫情,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科技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进一步推动了远程办公、线上运营等业务模式的发展。这既是疫情倒逼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结果,也代表了未来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9]。此次“突发性的全民远程办公热潮”之后,远程办公、线上运营将愈发普及,线下办公和线上办公也将形成更好的统一,真正达到提升工作效率的目的。
加快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部署,强调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10]。
为平稳加速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契合政府现代化治理的理念,企业务必需要全面梳理并完善现有的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策略,为迎接新的智能化管理时代做好准备。
④ 对于超七成农民工就地过年这件事,你有何看法
春节期间,许多人都背起了自己的行囊,选择回到家乡过年,但是过年前我们要先做的就是拥有核酸检测证明,从高风险地区回家的,还需要隔离14天起,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但是有些地方选择将务工者留下来,过年并给予他们一定的补助。一条热搜“超过七成的农民工就地过年。”
无论如何现在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很感谢许多农民工都在外地过年,这的确给不少的工作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带来了许多的好处。再说了,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可以过年的时候跟家人一起打个视频啊!不论如何都非常感谢这些农民工,同时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能够顺顺利利,吉祥如意,希望疫情能够赶快结束!
⑤ 如何保障网络安全
安全专家支招过年如何保障网络安全
转眼春节长假快到了,忙碌了一年的人们终于可以放松紧绷的神经痛快地玩几天了。而计算机病毒并不会因为过年就放松对网络的攻击,病毒作者往往就是利用人们节假日对于网络安全疏于防范的空隙兴风作浪的,典型的“震荡波”病毒就是在2004年“五一”长假期间感染了千万人的电脑,导致电脑频繁重启,许多大型局域网瘫痪的。那么,春节期间如何保障网络安全呢?日前,记者采访了几位网络管理员,他们对如何保障节日期间的网络安全谈了自己的见解。
设置好路由从网络边界保护网络安全
一位网名为“玲”的网络管理员认为,切断网络毒害的源头就要从边界做起。只要在边界做好了,就可以有效隔离大部分病毒。说到边界,就是整个公司网络的一个出口处,所有的数据都会从这里流进流出,建议有实力的公司购买专业的路由器来保障网络安全,但是专业的路由器价格昂贵,因此一般的小企业不会考虑,建议小企业采用软路由进行安全防范。
像微软的ISA或者ROUTER OS是一个基于Linux内核的专业路由软件,安装简单,而且很小,包括安装程序只有16M,可以说是非常mini的一个好东西。装好并设置好以后,除了一般的防火墙的功能外,我们还可以通过他观察整个网络的流量,并且可以制作规则来限制,例如某些关键字就进行拦截之类的。可以说是非常好的一个软路由,建议小企业用户安装使用。此外,微软的ISA除了是一个优秀的企业级防火墙之外,也是一个优秀的软路由。其基于MSSQL的日志让我们可以很轻松的进行第三方的日志报表的制作,当然,它本身提供的报表功能也是非常强悍的。可以很直观的看出哪个工作站在哪个时间段内流量特别大,这样就可以根据需要对服务器进行负载调整。
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远程防范病毒
某大学网络安全研究室工作人员毕先生介绍,放假期间由于网管员都回家过年了,但是对于公司的网络防病毒工作也不能放任不管,因此他推荐一款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的江民杀毒软件KV网络版。这样当过年期间,网管员也可以通过远程管理登陆到服务器,对服务器及所有节日内需要运行的电脑进行全网杀毒,全网升级,也可以对单独的机器进行查杀病毒,对整个网络的病毒日志进行察看等,从而保障节日期间的网络免遭病毒攻击。
安装SUS软件自动分发安装操作系统补丁程序
网络管理员“玲”认为,过年期间,最害怕的就是新病毒通过微软操作系统的新漏洞对服务器发动攻击。平时网管员的一个头疼的问题就是windows的补丁升级的问题,网络不大,手动升级下就OK了,大一点的话工作量就太大了。她建议个人用户可以使用杀毒软件(如江民杀毒软件KV2006)自带的漏洞检查功能,对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并利用杀毒软件自动提供的补丁下载地址下载补丁,建议企业用户最好使用微软的局域网补丁升级方案SUS,SUS安装完毕后,需要在客户端上进行一些设置,如果有域的话,可以做一个域策略就可以轻松解决了。如果没有,记得装完系统的时候就进行设置,或者导出成一个模板,具体的操作细节可以在微软的TechNet或者在Google上搜关键词“如何配置SUS”找到。
安装完以后,可以使用微软提供的MBSA(Microsoft Baseline Security Analyzer)评估安全漏洞并自动使用SUS进行升级。
以上主要是针对企业用户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于个人用户过年期间的网络安全,江民反病毒专家严绍文特别提醒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务必安装并及时升级正版杀毒软件,上网时开启病毒实时监控功能。务必在进行电子商务活动或进行网上交易前,采用杀毒软件来对电脑进行全盘查杀。网上交易过程中要特别留意浏览网页的变化,对于怀疑为假网站或假链接等情况应及时联系网络银行或者相关专业人士,养成修改网上银行密码的习惯。时常关注反病毒公司的最新病毒信息,对于来自QQ,MSN,邮件附件等不明文件不管它们的标题多么诱人,都不能随意点击执行。务必养成打开或者执行文件前采用杀病毒软件查杀的习惯。
⑥ 杭州亮通的华为网络安全口碑怎么样
当然是非常好了,杭州亮通是一家有着丰富经验的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科技方面的事情都是非常专业,华为安全网络的安全性能和稳定性还是不错的。
⑦ 清朗·2022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启动,这会对网络环境有何影响
网络暴力一直是国民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有时候语言的力量真的会害死一个人,最近有一个少年刘学州就承受不住网络的暴力,选择自杀,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清朗2022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启动,这对网络环境有何影响?
网络上经常会有明星的粉丝,在网络上互撕,这样的事情不断的上热搜,去挤占了一些公共资源。让一些寻求帮助的热搜无法上去,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清朗行动可以让那些粉丝变得更加理智一些,不去占公共资源。
⑧ 郑恺和肖战到底谁在做公益为什么肖战老上热搜呢
郑恺和肖战到底谁在做公益?肖战“出事后”,肖战的粉丝成立了一个公益组,表示将长期做公益,而且对外公布了第一个公益项目:宣传安徽临泉的芥菜丝,开始帮助当地农民脱贫,解决当地农民的滞销农产品。官宣文案发出后不久,想不到的是有大V爆料,称这个公益项目两年前就已经请了郑恺做代言人。郑恺粉丝也晒出了郑恺实地考察的证据,新闻链接、现场照片都是实锤。于是,不少吃瓜网友质疑肖战粉丝“偷”了郑恺的公益项目,靠公益为自家哥哥“洗白”。
误会:肖战粉丝只是真心助农,被别人抓了空子
其实只要你认真去了解,其实这里是误会,被别有用心的抓住了空子。肖战粉丝提出的公益活动,是在帮助宣传疫情期间滞销的农产品,为当地农民打开更多的宣传通道,是短期的项目。而郑恺确实是当地扶贫攻坚代言人,是长期的,两者完全不是同一领域,只是恰巧在一个地方。
正义善良的人还是大多数的,所以肖战潜在的粉丝数是惊人的,路好也很多,看《光点》的销量就知,真不是光靠粉丝买能撑起来的。肖战的明面上的粉丝数量并不是很多,但活粉绝对是最多的,这没法统计,但看他前两天一个短短的宣传网络安全的视频就能轻松上热搜,真是很不一般。肖战真的是实红,一点不掺水的。虽然现在作品不多,存货也被压着还没播出,但肖战是有实力的实红,人也上进努力,将来一定是前途不可限量的。
⑨ 新媒体的发展
新基建带动数字经济迎来全面提速提质阶段新基建的步伐加快,带动数字经济迎来全面提速提质阶段。2020年2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强调,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大试剂、药品、疫苗研发支持力度,推动生物医药、医疗设备、5G网络、工业互联网等加快发展。当下我国的新基建主要包括以下领域:5G基建、电力物联网、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云计算/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等。新基建将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支撑,直接带动数字经济增长,并促进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升级,对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起到助推作用。数字经济的提速发展除了新基建的推动之外,也离不开数据的支撑,数据被正式纳入生产要素范围,数据资产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激发新型数字业态和模式,数据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拉动数字经济增长。数字经济在新基建的带动下,从中低速发展向高速高质发展转变。在高速高质发展阶段,要平衡好速度和质量的关系,做到速度和质量的有机平衡。尤其需要注意,中国在发展数字经济上要掌握核心技术,可以利用市场规模效应大力开发前沿科技,积极布局未来科技,这不仅有助于中国在国际贸易争端中不受制于他人,也会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网络安全建设注重严管严控与开放创新并举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因此,网络安全工作的严管严控将是常态。网络安全工作要做到有法可依,针对在线服务应用、智能家居、5G等新技术安全、远程应用软件等新热点新应用新问题尽快完善相关配套规定,为网络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网络安全工作除了做到有法可依之外,更要做到执法必严,有法可依和执法必严是网络安全建设严管严控的集中体现。在严管严控的同时,也十分倡导开放创新。涉及到网络安全的核心技术必须坚持自主创新,只有掌握了核心技术才能不受制于他人。面对复杂多变的网络环境,要有风险意识,而举办网络安全挑战赛是整合顶尖攻防力量的有效方式。由于信息系统的高度复杂性,即使高水平的开发团队也难以靠自身发现所有的漏洞和风险。因此,通过网络安全挑战赛提前预知查找风险十分必要,这样可以鼓励“白帽黑客”在黑客恶意攻击之前发觉并解决网络漏洞。与此同时,面对数据分享与保护等新领域工作,要找好安全风险与行业发展之间的平衡点,不能因为某一方的发展而妨碍另一方的成长,努力实现网络安全和行业发展的并重。在传媒经济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愈发凸显。网络社会纷繁复杂,风险极具隐蔽性,这给网络治理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因此在严管严控的基础上,坚持开放创新的网络安全建设新思路尤为重要。直播和短视频仍处于黄金发展赛道直播和短视频仍处于快速成长期。当前,互联网企业纷纷入局直播领域,直播功能成为社交、电商等移动应用的标配,如淘宝、京东、苏宁等电商平台纷纷开启直播卖货模式。“直播+”造就出万物皆可直播的景象,直播和短视频领域红利显着。在短视频方面,抖音、快手两家公司仍将占据两强位置,抖音月活突破5亿,快手月活也突破4亿,随着两家公司打造闭环生态加快流量变现,二者的用户重合度将会不断提升。同时,直播、短视频等领域的网络监管将会快速跟进并不断严格化,2020年6月,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这些国家监管措施的强化,有助于直播和短视频从“野蛮生长”转向“精耕细作”,从而助推其健康可持续发展。直播和短视频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持续发挥了公益价值、社会价值。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抖音、快手等组织了多场公益助农活动,帮助农户直播卖货,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凸显了直播和短视频平台的社会责任担当。直播和短视频在直播卖货中的潜能需要不断得到释放,在发展中解决问题是目前直播和短视频领域的原则思想,这给其发展带来了广阔的空间。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我国三线及以下城市和广大农村地区为直播和短视频提供了新的增长空间。“5G+”加速产业互联网变局5G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是推动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促进产业数字化升级、经济社会转型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的主要动力。疫情加速了我国产业互联网发展进程,传统产业数字化发展共识得到进一步凝聚,产业互联网化实践也在加速推进。2019年10月,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公布5G商用套餐于11月1日上线,中国正式进入5G商用时代。随之而来的是大规模部署建设5G基站。未来,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将与产业发展紧密融合,产品研发得到升级,产业链得到优化,催生新的产品类型、商业模式和管理服务。2020年2月,国际电联(ITU)已启动6G研究工作,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的产业实践也在加速产业变革。当前,我国5G网络建设进入快车道,同时带动相关投资、加快消费升级、促进就业增长。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20年10月23日,已累计开通5G基站69万个。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5G经济社会影响白皮书》预测,到2030年,在直接贡献方面,5G将带动的总产出、经济增加值、就业机会分别为6.3万亿元、2.9万亿元和800万个;在间接贡献方面,5G将带动的总产出、经济增加值、就业机会分别为10.6万亿元、3.6万亿元和1150万个。5G作为基础技术,在产业互联网领域应用广泛,深刻改变了其布局和发展方向。借助5G技术,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得以加快实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效果愈发显现。互联网巨头积极布局超级APP生态随着新兴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应用的边界不断被打破,主要呈扩张趋势。在5G等新兴技术的带动下,万物互联的构想逐步落地,APP功能单一的局限性与用户多功能需求之间的矛盾不断显露,互联网巨头纷纷布局超级APP生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生鲜电商、在线办公、无接触服务等新数字化服务模式在培养了用户使用习惯的同时,加速了生活服务数字化转型,也让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中国互联网巨头纷纷抢占新赛道,如淘宝、京东、拼多多、苏宁等电商平台布局直播卖货领域,以适应新媒体环境下用户购物场景的新变化。互联网巨头纷纷在一个APP上集合多功能,打造多样化体验,强化超级APP功能,新技术带动互联网应用边界不断扩张。互联网巨头通过打造“一个APP、多种功能”的用户体验,布局超级APP生态,不断占领用户的注意力,牢牢将用户的眼球吸引在自己的产品和应用中。超级APP生态在给用户提供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风险,如用户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会相应增加,隐私权受到威胁。互联网出海面临新阶段发展机遇和挑战根据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国家形象全球调查报告2018》,中国产品、互联网企业塑造的中国科技形象在国际上表现亮眼。但面对国内互联网市场红利消退的现状,在后疫情时代,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瞄准国际市场。在国际环境影响下,互联网企业面临因信息安全或其他层面的问题而受到打压的风险。近年来,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有所抬头,给国际局势带来了更大的不确定风险,我国互联网企业出海或将遇到更多挫折和挑战。与早期互联网出海不同,此阶段的互联网企业出海更加注重社会融入度和体系化,在具备技术保证和跨文化考虑的前提下进行业务布局。同时,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互联网企业面临各种风险,需要提前规划,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案准备。微传播价值与媒体融合价值回归本质疫情期间公众的信息需求及信息过剩现状,引发人们对于微传播、媒体融合、融媒体价值导向问题的思考。随着微传播、移动传播成为主流信息传播方式,媒体融合不断深入,新传播技术不断更迭,新闻传播工作的价值本质问题值得关注。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关疫情的信息如潮水般涌来,疫情带来的紧张、惧怕、怀疑等情绪不断发酵,隔离在家使得负面情绪更加难以排解,群体性抑郁情绪由此产生。疫情相关的信息使公众的负面情绪不断升温,泛焦虑情绪充斥在人们的心中。长期处于高度压力状态对于公众而言不仅仅只是情绪方面的表现,久而久之也会对其生理健康产生潜在的威胁。因此,微传播价值与媒体融合价值需要回归到人的本身,多关注人的身心健康,尤其是心理健康。微传播价值与媒体融合价值回归本质也是由人民至上的理念决定的。新媒体工作需要将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在对人的关注上。而建设性新闻理念也重视对人的关注,建设性新闻指的是在新媒体环境下一种积极参与解决社会问题的新闻实践的新探索。这类新闻实践强调在新闻报道中除了要坚持内容的客观真实外,也应拓展报道的思路,要以解决问题为报道宗旨。随着微传播价值与媒体融合价值回归本质和人们对提供解决问题方案信息的需求增大,建设性新闻的应用价值会不断凸显。建设性新闻中的对策型趋向将是未来媒体业务发展的重点。“耳朵经济”迸发市场发展活力“耳朵经济”在技术进步的推动下,增长态势明显,迸发市场发展活力。以声音为媒介的陪伴形成了以网络音频行业为代表的“耳朵经济”,不同于其他网络内容产业争夺用户注意力资源的逻辑,“耳朵经济”的商业逻辑是立足声音的不饱和性特质,利用声音媒介的可叠加性,用音频赋予时间双线性价值。音频适用于家务、驾驶、运动、候车等多元场景,帮助生活节奏快、精神压力大的年轻人在同一时空完成多任务作业,实现时空的延展。可以说,社会效率要求越高,用户对音频的需求越大。随着智能家居和产品的发展、5G等新技术的推动、智能语音交互系统的落地,音频内容使用场景会得到迅速拓展,中国数字音频市场迎来发展新契机。同时,数字音频本身的伴随性和收听性属性,也在满足儿童、中老年等特定人群需求上具有发展优势。疫情期间,在线音频平台荔枝APP上的曲艺相声和读物朗诵等内容版块受到中老年人的热捧。此外,无线耳机产业的发展与在线音频互相促进,数字音频成为智能互联时代的重要入口,消费场景和模式不断多元化。“耳朵经济”随着社会效率要求的不断提高,而不断释放新的增长势能,成为新媒体发展趋势之一。“耳朵经济”的兴起和发展也说明了我国经济发展类别越发细化,人的感官在新媒体环境下也具有一定的消费市场,如与人的视觉相关的AR/VR。因此重视人类感官及自身价值的挖掘,不断释放消费潜力,可能会在未来成为新的趋势。网络文化呈“破圈化”发展趋势新传播技术赋予传统文化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互联网+文化”“智能+文化”等催生网络文化新业态。文创产品不断融合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进行创新,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7.0%。网络文化内容和平台不断“出圈”,线上线下影响力协同提升。一方面,围绕网络文学IP,网络文学阅读、数字出版、影视作品、相关游戏等文化产品产业链成熟发展,2019年7月上映的动画电影《哪咤之魔童降世》从哪咤这个大IP中挖掘新意,深受各年龄层观众的喜爱。《后浪》演讲的刷屏也表明以B站为代表的网络文化平台不断主流化,日益影响到更多的群体。另一方面,网络文学等网络文化出海成绩瞩目,《琅琊榜》《楚乔传》《锦绣未央》《延禧攻略》等国产电视剧在YouTube平台上都突破了上亿次播放量,网络文化及其衍生的影视文化成为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方式。网络文化将各圈层群体连接起来,不断扩张自身的版图,协调着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文化“破圈化”发展有助于圈层之间增进交流,缓和矛盾。如春节期间全家人一起去电影院观看动画电影这一活动,促进了家庭和谐。网络文化愈发成为各圈层群体的减压阀、关系的调节器。数字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不断推进随着政务新媒体建设的不断优化、政务数据的有序共享、社会数据的合理利用、互联网平台的有效协同、公众的积极参与,多元共治的数字治理模式逐渐形成。数字社会治理注重融合治理方式,做到线上线下融合治理,国内国外全盘化治理。数字治理手段不断得到理念认同和实际应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县级融媒体中心主动作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以北京亦庄一站式融媒平台尚亦城APP团队的智能大数据防控治理平台“战疫金盾”为例,该平台集政策传导、知识科普、新闻动态、企民服务的公共服务与信息采集、数据分析、监测预警、辅助调度的决策辅助等功能于一体,在服务社区防控、助力企业复产复工、精准帮扶、调配资源等方面均提供了有效帮助。尤其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这样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数字治理的优势愈发凸显。在无接触的要求下,这种有效协同、多元治理的数字治理模式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得到了检验与提升,助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数字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将社会成员纳入到治理体系中,能够更好地进行群策群力、有效沟通,极大地降低了治理的成本,提高了治理的效率。把握新媒体发展十大趋势,让新媒体更好发挥其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其一,提高对新媒体发展规划的重视度。要充分考虑到我们当下所处的新媒体环境,需要深刻洞察我国网民规模、结构等新情况新变化,顺势而为,积极作为,让新媒体更好地融入到国家战略部署和个人发展中。其二,坚持新媒体发展人民至上理念。新媒体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原则,做到人民至上,这是我国新媒体发展的本质要求和价值遵循。让新媒体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三,坚持新媒体内容导向。内容是战胜一切的法宝,没有内容,众多的形式只能是徒有其表。新媒体发展不能因为追求流量而忽视内容的发展,要坚持用优质内容赢得用户。其四,加快最新技术落地。核心技术研发刻不容缓的同时,技术也不能一直停留在实验室,要发挥其应有的应用价值,尤其是将最新技术应用到数字经济、新媒体发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