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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网络安全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4-23 04:21:29

‘壹’ 巴中 六化是什么

一是投入保障多元化。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帮扶、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财政足额预算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对设施配置、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实行“一事一报”专项解决,乡镇委托执法的非税收入坚持“收支两条线”全额安排给乡镇,对全年无安全事故的乡镇进行奖补。建立部门帮扶机制,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分别与示范创建单位结对子,在业务指导、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主体责任,规模以上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每年用于设备维护更新、企业员工保险等支出足额到位。

二是阵地建设规范化。乡镇和部门按照“硬件八有”、“软件五簿七卷”的要求规范建立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乡镇安办人员按标准配齐配强;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有专门机构、有专门队伍、有专门制度、有专门规程、有专门台账。

三是精细管理网格化。按照“细化为格、连片成网,任务到格、责任到岗”的设置模式,建立村(居)安全监管“三级网格”,即:村(居)为一级网格,村(居)委会主任担任安全协管员,为该网格第一责任人;居民小组为二级网格,村(居)联系干部和居民小组长为该网格责任主体;农户院落、小区、路段为三级网格,每个网格选聘一名楼院长或路段长为网格管理员。

四是宣传教育常态化。通过电视专栏、公益广告、现身说法、标语展板等形式和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事故图片展、安全大课、放“坝坝电影”、播放安全生产情景剧等系列活动,把安全文化送进千家万户;充分发挥学校安全教育主阵地和学生带动影响主群体作用,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进而实现“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学校影响一个社区”。

五是业务培训全员化。突出行业分类培训和辖区分级指导,全面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和企业员工安全素质。大力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企业员工“四类人员”,大力培训乡镇安办主任、委托执法人员、村居安全协管员等安全监管人员,切实有效防范和杜绝了安全生产中“人”的隐患。

六是应急队伍体系化。组建民兵应急专业救援分队、重点生产经营企业成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切实构建以“专业队伍为支撑、基层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为补充、信息员队伍为依托”的安全应急队伍接力体系。
1保障多元化 2 阵地建设规范化 3精细管理网格化 4宣传教育常态化 5业务培训全员化 6应急队伍体系化

‘贰’ 2013四川省巴中市下半年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 中 市 司 法 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

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

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

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

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

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录共54个单位、67个职位、88个考录名额,分布于巴州、恩阳两区、乡(镇)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二○一三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公招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工作贯

穿本次考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公招职位表”以及相关提示,专业设置依据《巴中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试行)》(巴人社办〔2013〕23号,

点击浏览)(相关院校设置的“司法警务”列入法学类专业),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

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载公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

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0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本次招考网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报考信息与资格条件等进

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本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

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

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8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

院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在“4.20芦山地震”中受灾严重的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

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所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两证

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 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本次公招所设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仅限“5.12汶川地震”表彰)、省

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招考单位。未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

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报考巴州、恩阳区级、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的,由相应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考恩阳区司法局司法助理员职位的

,由巴中市司法局负责。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列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对象,应准时按公告要求携带《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

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

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人选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进

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资格复审单位发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资格复审单位签章、承办人签字的面试通知书,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

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报考者凭面试通知书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将通过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

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不

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合格线)。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公务员局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

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所有职位的乙肝检测项

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对怀孕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

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

复检。
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

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

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结果及相关事项将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达到体检合格线的报考对象中,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分职位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进行考察。考察

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

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拟录用人员后,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

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

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

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

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八、纪律与监督和相关提示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5年

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

考生自行负责。考生应密切关注各个环节、各个时段的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做好相应准备,以防错失机会。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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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叁’ 巴中市副市长邓然

中共巴中市委副书记,巴中市人民政府市长

何平

男,汉族,1964年1月生,四川渠县人,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电子科大工商管理硕士(MBA)。

现任中共巴中市委副书记、巴中市人民政府市长。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市审计局。

中共巴中市委常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魏文通

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58年5月,四川南江人,中央党校研究生。

现任中共巴中市委常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巴中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含物价、粮食、以工代赈)、财税、监察、国资、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统计、档案、保密、地方志、政务服务、民族、宗教、外事、信访、法制、接待等工作。统筹协调“两化互动”、“五创联动”、政府驻外机构等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编办、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目督办、政务服务中心、信访局、法制办、金融办、外事办、民宗办、地方志办、档案局、保密局、接待办、开行贷款管理办、巴中行政学院等单位。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及国税局、地税局、侨联、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人行巴中中心支行、巴中银监分局及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中共巴中市委常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永胜

男,汉族,1968年10月生,山西忻州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

现任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中共巴中市委常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负责交通运输和物流工作。分管市交通运输局、交战办、交建办、邮政管理局。

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涂虹

女,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66年6月出生,四川射洪人,1988年8月入党。

现任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巴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负责商务、对外开放、旅游等工作。分管商务局、投促委、旅游局等单位。

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袁闻聪

男,汉族,1964年7月生,四川巴州人,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现任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巴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负责教育、文化、科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知识产权、妇女儿童等工作。分管教育局、科知局、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妇儿工委等单位。联系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科协、广电网络公司等工作。

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邱成平

男,汉族,1964年7月生,四川巴州人,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四川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工程师。

现任四川省政协常委,民建四川省委常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建巴中市委主委。

负责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委、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爱卫办等单位。联系红十字会。

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尚华

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重庆市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石油大学矿产普查勘探专业毕业,
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

现任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负责工业经济、信息化、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综合执法管理、环境保护、巴中经济开发区等工作。分管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规划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城管执法局、土地储备中心、人防办、地震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办公室等单位。联系国网巴中供电公司、电信巴中分公司、移动巴中分公司、联通巴中分公司、中石油巴中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巴中销售分公司等工作。

巴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

王毅

男,汉族,1967年4月出生,四川平昌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现任巴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

在市长领导下,协助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审核和协调市长、副市长的重要活动。协助市长协调处理相关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分管政府研究室、政府新闻办。协助分管接待工作。

‘肆’ 男子震后冒充红十字会人员骗捐被拘留了吗

8月11日,巴中市公安机关接到网络安全志愿者举报称:一条内容为“抗震救灾专项捐款通道,有爱心的人士扫描下方二维码为灾区捐款”的信息及一个微信捐款收款二维码在一微信群里传播。

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51条第一款之规定,南江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违法嫌疑人廖某某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伍’ 巴中市教育局的单位职能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1号),设立巴中市教育局(简称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边远艰苦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加强对藏区学生“9+3”免费职业教育的管理和指导,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四)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办学自主权,提高教育质量。
(五)加强全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决议、决定。
(二)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拟订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协调教育督导部门开展好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负责对县(区)政府教育工作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藏区学生“9+3”免费职业教育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七)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机构编制、招考录用、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干部人事、资源配置、评优选模、考核奖惩、离退休管理与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教师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外籍教师、专家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高等学历教育的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的接转及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教育直属事业单位、学校,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对部门和企业举办的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进行指导。
(十三)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监察及教育经费内审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学校后勤产业管理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学校校舍、食品、卫生、饮水、道路交通、教学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巴中市教育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保密、保卫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和后勤管理等日常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牵头编篡教育年鉴;协调管理教育宣传;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
(二)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发布的教育计划、教学大纲及各类学校的管理条例,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组织指导实施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管理指导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制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和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评估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审定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园使用的教材、教辅;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研究、电教及装备配置使用、语言文字研究、改革和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及科技创新工作。
(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承担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规划和管理全市职业教育校点布局和专业设置;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师培养培训、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学生培养等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承担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指导实施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设置的评估验收和审批。
(四)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负责归口管理学校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教学与学生体育竞赛的文件规定,管理、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中专生、中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学校网络文化建设和中小学生上网的管理和指导。
(五)项目科(计划基建财务科)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建设规划及教育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核和报批;下达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校点布局、结构调整;管理全市学校收费工作;监管国有资产和教育经费的使用;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财务工作;管理市教育直属单位(学校)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和督查全市学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基本建设。
(六)人事科
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与行政审批科共同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师及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人才资源的配置和考核、奖惩工作;规划指导、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新师资培养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协助指导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参与直属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后备干部培养工作;负责指导县(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和开展对县(区)教师培训机构的评估工作及创建省级示范性县(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七)学校后勤产业科(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
指导全市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各县(区)及市教育直属学校加强校舍、食品、卫生、饮水、道路交通、教学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负责学校卫生防疫、健康教育、食品卫生、文明出行等工作和有关事故的处理。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八)监察室(信访和群众工作科)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教育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协助局党委加强对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教育;制订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的审计。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信访和群众工作,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巴中市教育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9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督学、教育工会主席、机关党委书记各1名(按副县级配备);科级领导职数9名。
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包括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其领导按市委规定配备。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拟订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负责全市“两基”的评估督查;负责向市政府和省教育督导团报告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陆’ 网络安全监管部门有哪些

摘要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明确了网络安全的监管责任,解决了谁来负责的问题。将现行有效的网络安全监管体制法制化,明确了网信部门与其他相关网络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这种“1+X”的监管体制,符合当前互联网与现实社会全面融合的特点和我国监管需要。

‘柒’ 该国家网络安全局是什么部门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捌’ 网信办网络安全应急应急指挥中心做什么工作的

摘要 工作内容就是:实时监测网络上的动态信息,以及各类突发情况,如果遇见紧急情况,立即派遣调度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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