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網路詐騙立案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法律分析】
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量刑的;(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條 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一十條之一明知是偽造的發票而持有,數量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⑵ 網路詐騙罪立案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我國刑法是沒有關於網路詐騙的規定的,在實際通常應用中會將網路詐騙以詐騙罪論處,而立案及判處詐騙罪需要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其次是該公安機關和法院有無管轄權,詐騙罪的2000-5000元,達到詐騙罪標准。數額較小,雖然不構成詐騙罪,但是違反社會治安,另做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⑶ 網路詐騙罪立案條件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確實存在網路詐騙的犯罪事實,詐騙公共財物或個人財物數額2000元以上就達到了立案標准,被詐騙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等待警察的聯系,帶著證據做筆錄,積極配合警察。不足3000元也可以報警,一般是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⑷ 網路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哪些
網路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採用虛擬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⑸ 構成網路詐騙的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網路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採用虛擬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款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本靠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奏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⑹ 網路詐騙滿足幾個條件立案
一、網路詐騙滿足幾個條件立案
1、滿足以下幾個條件之一立案:
(1)通過發送簡訊、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2)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3)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4)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上述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的規定處罰。
二、網路詐騙立案後偵查多久
立案後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期限沒有規定,逮捕嫌疑人之後的偵查期限,一般是2個月,特殊情況下經依法批准可以延長1到5個月。調查清楚證據充足了才會去抓人,警察立案到偵查抓人需要一定的時間,在沒有充足證據之前,警察一般都不會貿然行動,而且網路詐騙案件相對比較復雜,分布區域廣,罪犯很容易轉移,破案難度較大,受害者要有耐心和信心等警察出結果。
⑺ 網路詐騙罪的立案條件是什麼
網路詐騙屬於詐騙罪的一種類型,主要特點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進行詐騙的行為,故立案條件以詐騙罪立案標准為基礎即詐騙為目的利用互聯網為手段。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即達到網路詐騙罪立案標准。關於數額較大的標准,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檢察機關辦理電信網路詐騙案件指引》的通知內容可以確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為數額較大,詐騙財物數額達到該標准,有證據證明發生了電信網路詐騙犯罪事實,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詐騙行為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具有詐騙的主觀故意,達到以上標准則達到了網路詐騙罪的立案標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⑻ 網路詐騙犯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網路詐騙犯罪的構成:
(一)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二)主體是一般主體;
(三)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四)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⑼ 怎麼樣才構成網路詐騙罪
法律分析:具備以下條件的才構成網路詐騙罪:1、主體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2、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3、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4、客觀方面是行為人通過網路,採取違法方式騙取他人財物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