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賭博通常指利用互聯網進行的賭博行為。因為這種賭博方式屬於新興事物,所以還很難對它作出准確定義。網路賭博類型繁多,基本上現實生活中主要的賭博方式在網路中都可以進行。只要參與就是網路賭博。
但由於受時間、地點等不確定因素影響,一般還是以「結果」型的賭法為主(例如賭球、賭馬、網上百家樂等),而現場操作比較復雜的方式就相對較少(例如扎金花、拉耗子等)。網路賭博一般採用信用卡投注或電話下注、電子劃賬的方式進行資金轉移。賭場伺服器大多設立在國外。
網路博彩主要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是傳統的博彩轉移到網路上。這一類的博彩公司一般會把總部設置在國外,一些賭博合法性的國家,例如:菲律賓、馬來西亞、越南、柬埔寨、緬甸等的一些博彩公司就是合法的賭場。
利用網路互動性強、隱蔽性強、支付方便、證據保全難等特點開展博彩活動,由於網路的即時性和跨區域性更有可能大大增加參賭的范圍,從而使網路博彩的數額不斷升級。
第二類是網路游戲中衍生的一些博彩活動。即「變相的博彩類網路游戲」,涉及網路游戲服務、虛擬貨幣、第三方交易平台等多個環節,採取一些打法律「擦邊球」的形式,賭資往往不直接與人民幣掛鉤。
與前一類博彩形式相比,在界定上有一定的困難。而這種網路博彩形式一旦發展起來,由於其相當的隱蔽性和中國龐大的網路游戲用戶的存在,其傳播范圍可能更廣、發展變化更快。
『貳』 網賭到哪裡舉報最有效
直接前往當地公安機關或者通過信函等方式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也可以直接撥打110或者當地報警電話舉報。向公安部網安局的網路違法犯罪舉報網站提交舉報內容,網址網路違法犯罪舉報網站。通過官方微博和微信公眾號私信網警進行舉報。網路賭博是違法犯罪行為,具欺騙性和危害性,網路博彩類型繁多,由於受時間、地點等不確定因素影響,一般還是以結果型的賭法為主。網路賭博一般指網路博彩,網路博彩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傳統的博彩轉移到網路上。利用網路互動性強、隱蔽性強、支付方便、證據保全難等特點開展博彩活動,由於網路的即時性和跨區域性更有可能大大增加參賭的范圍,從而使網路博彩的數額不斷升級。一類是網路游戲中衍生的一些博彩活動。即變相的博彩類網路游戲,涉及網路游戲服務、虛擬貨幣、第三方交易平台等多個環節,採取一些打法律擦邊球的形式,賭資往往不直接與人民幣掛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網路賭博對社會的危害
網路賭博對社會有的危害:
1、網路賭博參與范圍更廣、涉案金額巨大;
2、國內資金大量外流,境內網路賭博的頂級莊家一般都在境外,除境內莊家獲得小部分利潤外,大量的賭資都通過地下錢庄等非法金融機構匯至境外,造成國內資金大量流失;
3、國內足球、籃球等體育職業聯賽受到嚴重沖擊,為了獲取高額利潤,網路賭博集團往往通過賄賂或恐嚇等手段,控制球員、教練、裁判和俱樂部,通過打假球來操縱比賽,嚴重污染了國內體育職業聯賽環境,直接影響了我國體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4、嚴重擾亂了金融秩序,網路賭博除伴有非法借貸、非法金融機構轉移資金外,還具有影響股票、期貨市場良性發展的危害。
『叄』 維思德觀察丨抽獎競猜還是變相賭博直播涉賭可構成開設賭場罪
引言:
陳某傑,曾擔任國內直播平台斗魚公司CEO及董事會主席,因其涉嫌開設賭場罪,被依法逮捕,引起廣泛關注。此前,直播平台涉賭問題已初現端倪,引發社會擔憂。
直播涉賭現象:
2021年初,前斗魚主播「長沙鄉村敢死隊」直播間被報道長期利用平台抽獎規則進行賭博活動,年收益高達1.77億元,被稱為「斗魚最大賭場」。
2022年底,前斗魚知名主播組合「彡彡九戶外」被認定利用直播平台開設賭場,吸金近1.2億元,構成開設賭場罪。
直播平台的賭博溫床:
直播內容的豐富吸引了大量不法分子利用平台開設線上賭場,以較低成本、強隱蔽性、廣輻射度、多樣類型的特點,加上「抽獎競猜」活動與網路賭博的模糊邊界,使直播平台成為滋生違法犯罪的溫床。
網上賭博的發展與變化:
2010年最高院、最高檢、公安部出台《關於辦理網路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對網路開設賭場行為的定義和處罰標准進行了規定。隨著互聯網行業的高速發展,網上開設賭場的形式不再局限於建立線上賭博網站,如微信群組、直播間等也成為了犯罪場所。
利用直播間開設賭場的方式:
一種是將賭博場所從線下搬到線上直播間,本質上進行傳統賭博活動,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接收賭資和結算。
另一種是利用「增加直播間互動性」為借口,開展包含虛擬貨幣獎勵機制的娛樂活動,並提供配套返現業務,吸引用戶以小博大充值打賞。
分析與案例:
(2018)粵 1423 刑初 80 號案中,三被告通過網路直播平台開設賭場,利用直播「炸金花」的方式,並通過微信號、支付寶賬號招攬參賭人員和接受投注。
(2016)浙 0502 刑初1602號案中,被告人在虎牙平台直播間內以虛擬貨幣押注競猜電競比賽輸贏和比分的方式組織賭博活動,最終被判開設賭場罪。
直播間涉賭的違法性:
不法分子利用直播平台開設賭場,主要分為「有獎競猜型」與「有償抽獎型」。
「有獎競猜型」通過推出競猜項目進行賭博活動,利用電競隨機性推出玩法多樣的競猜項目,吸引用戶充值下注。
「有償抽獎型」以提高互動性為名,設置「大轉盤」、「開寶箱」等概率性游戲,用戶通過購買虛擬禮物獲得抽獎資格,通過系統隨機演算法實現「以小博大」。
直播平台的賭博風險與合法性:
直播平台通過設置虛擬貨幣與現實貨幣的兌換機制吸引用戶參與賭博,社會危害性不亞於線下賭博活動。此類活動與合法競猜抽獎活動的邊界在於是否遵循法律法規、公序良俗,以及是否禁止虛擬貨幣與現實貨幣的雙向兌換。
結語:
直播行業應合法合規經營,加強對公會、主播的監督,確保健康、可持續發展。用戶應警惕賭博風險,認識到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任何背離價值的獲得背後都可能隱藏著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