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網路造謠誹謗罪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網路造謠誹謗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貳』 在日常生活中,公民如果遭遇網路誹謗該怎麼辦
首先,公民可保存相關證據材料後向轄區公安機關派出所報案,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在此期間,報案人可向受案單位咨詢辦理情況。需要提醒的是,法律規則中的「被轉發500次或點擊5000次」是以實際點擊為准,相關統計情況屬於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報案人並不需要了解。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公安機關將依法通知報案人相應情況。
其次,報案人所需准備的材料是視具體案情而定的,不同案情所需報案材料將有差異。因此,建議公民報案時先與受案單位聯系,確定所需材料後備齊相關資料前往報案。
在網路誹謗案件中,有可能涉及誹謗責任的主要有三方,即網路服務商、公告板服務商及圖片及文字的作者。此外,誹謗行為可能構成違反民法,誹謗行為人被追究民事責任;也可能違反刑法,構成犯罪,誹謗行為人要負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誹謗行為既可能構成侵權(民事的),也可能構成犯罪(刑事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最低管制一個月。
(2)網路詆毀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網上散布謠言可追究尋釁滋事罪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構成尋釁滋事罪。解釋結合信息網路的「工具屬性」和「公共屬性」,規定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尋釁滋事犯罪的兩種基本行為方式。
一是利用信息網路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二是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叄』 有人在網上惡意詆毀怎麼辦
有人在網上惡意詆毀方法如下:
1、正告對方,停止侵害把帖子刪掉,消除影響;
2、 聯系發帖的網站或者論壇,要求他們把帖子刪掉,以公開聲明的方式,向社會和網友解釋清楚;
3、應及時到派出所報案。
網路暴力是一種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暴力形式,它是指一類由網民發表在網路上的並且具有「誹謗性、誣蔑性、侵犯名譽、損害權益和煽動性」這五個特點的言論、文字、圖片、視頻,這一類言論、文字、圖片、視頻會針對他人的名譽、權益與精神造成損害,人們習慣稱其為「網路暴力」。網路暴力能針對當事人的名譽、權益與精神造成損害,而且它已經打破了道德底線,往往也伴隨著侵權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亟待運用教育、道德約束、法律等手段進行規范。
網路暴力的表現形式如下:
1、網民對未經證實或已經證實的網路事件,在網上發表具有傷害性、侮辱性和煽動性的失實言論,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
2、在網上公開當事人現實生活中的個人隱私,侵犯其隱私權;
3、對當事人及其親友的正常生活進行行動和言論侵擾,致使其人身權利受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二十二條 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發現其網路產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應當為其產品、服務持續提供安全維護;在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期限內,不得終止提供安全維護。
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涉及用戶個人信息的,還應當遵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肆』 網路發帖子詆毀一般怎麼判
法律分析: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伍』 網路誹謗他人名譽怎麼處理
誹謗他人名譽權的,可以先要求侵權人公開賠禮道歉並消除因此所造成的不良影響。
造成他人精神損害的,還需賠償損失。如果侵權人不理會被侵權人的請求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可按誹謗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是網路造謠他人,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會涉嫌誹謗罪。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網路誹謗是指藉助網路的現代傳播信息手段,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網路誹謗與傳統誹謗相比,有其更為鮮明的特性,對網路誹謗管制更容易產生公民言論自由和公民名譽權的價值沖突。
網路誹謗與傳統誹謗相比,有其更為鮮明的特性,對網路誹謗管制更容易產生公民言論自由和公民名譽權的價值沖突。實踐中在認定上存在很大分歧,因此,如何通過具體情節確切認定,確定罪與非罪,乃至歸責都至關重要。
互聯網的出現將影響傳統誹謗法的許多方面,尤其是跨國訴訟問題。互聯網比傳統出版和廣播技術的普及和便利,信息交流的快速、便捷,極大地改善了公民的言論自由。
網路交流可以輕易跨越國界,比如居住在美國的被告,可能將誹謗信息傳到英國,如果被告在誹謗訴訟有利於原告的管轄區(英國)答辯,那麼被告就可能要收斂一下他們的言論以遵從原告國家對言論有較多限制的法律。理論上,遭受互聯網誹謗的原告,可以在有利於自己的管轄區(英國)內,對處於有利於被告的管轄區(如美國)的誹謗者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陸』 請問被人在網路上詆毀,造謠,該怎麼辦
在網路上被人詆毀造謠,的確是非常痛苦的事情,想起那位北大學弟,被學姐誤會,造成社會性死亡事件,還讓人心有餘悸。
遇到這種情況,只能是清者自清,自己想開一點,身正不怕影子歪,用這句話安慰自己,還是管用的。
『柒』 網路誹謗如何去處理
網路誹謗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對方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如果給被舉報人造成實際損失的,可以要求賠償,如果舉報人不願意支付的,可報警或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捌』 網路散播謠言詆毀他人怎麼辦
法律分析: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利用網路散播謠言對他人進行詆毀的,是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受害人可以收集證據,向公安機關報案。侵害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屬於民事侵權行為,受害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玖』 被網路誹謗怎麼辦
法律分析:在網路上惡意誹謗他人,是可以訴訟的,在網路上侮辱誹謗他人要負法律責任。有些人遭到了他人在網路中惡意誹謗的事情,自己明明沒有做過的事情被橫加在自己的身上,大部分人在面對這類事情的時候都覺得個人的名聲受到了巨大的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