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網路侵害他人名譽權如何處理
網路侵害他人名譽權這樣認定:通過互聯網路,在網上登載包括文字、圖片、聲音、動畫等各種利用電腦和網路技術製作並在網路中上載的各種各樣的作品,侵犯公民或法人的名譽,並使其社會評價降低或貶損的,認為網路侵犯他人名譽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一千條
行為人因侵害人格權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應當與行為的具體方式和造成的影響范圍相當。
行為人拒不承擔前款規定的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在報刊、網路等媒體上發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書等方式執行,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擔。
2. 網路詐騙主要是通過侵犯公民的什麼權,進而達到侵犯什麼權的目的
通過侵犯公民的(隱私權),進而達到侵犯(財產權)的目的
3. 侵犯公民個人隱私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一、停止侵害的處罰方式
受害人對於正在發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揚傳播受害人的隱私資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領域等,可以請求停止侵害,防止損害結果的發生或擴大等。
二、賠禮道歉的處罰方式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規定,在適用此種民事責任時,應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三、賠償損失的處罰方式
隱私權的賠償范圍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損害進行賠償;二是對受害人因隱私權受到侵害而產生的其他損失進行賠償,主要指財產損失。
法律適用上應類推適用《民法通則》第120條的規定,侵害隱私利益的民事責任方式,應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侵害他人隱私,造成財產損失的,應按照全部賠償原則,予以全部賠償。侵害他人隱私,致他人精神損害,並且造成嚴重後果的,受害人有權請求精神撫慰金賠償。精神撫慰金的賠償數額,根據侵害人的主觀過錯程度,侵害的具體情節、後果和影響,侵害人的得利情況,侵害人的經濟承受能力以及受訴法院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予以酌定。
四、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4. 在網路生活中如何保護公民個人信息不受侵犯至少從兩個角度回答問題
一是網路中設置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相關措施如後台的查詢保護。登記個人信息的符號設置。第二個人輸入個人身份證號等信息後,應該設置查詢許可號碼!供參考。
5. 丹陽警方成功偵破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他們是如何販賣個人信息的
他們主要通過搭建虛假網貸平台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然後經中介層層倒賣獲利。在這個信息化時代當中,居民個人信息安全已經引起了所有人的重視。日前安陽警方成功偵破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歷經數月偵查,將30餘名犯罪嫌疑人一網打盡。
在這個網路化時代當中,公民的個人信息彷彿已經變成了一塊肥肉,而很多人在個人信息安全上的不重視,也是導致個人信息泄露的主要原因之一。
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不輕易向他人透露個人信息,這是在信息化時代當中,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做的保護。6.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有哪些相關規定
您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懲處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活動的通知》明確規定:「公民個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齡、有效證件號碼、婚姻狀況、工作單位、學歷、履歷、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信息、數據資料。」
在司法實踐中,法官對個人信息類型的認定主要包括:身份信息、財產信息、行聯信息、通訊信息、交易信息、教育信息,等等。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具體行為如下:
1、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
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
3、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
從刑法條文和司法實踐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只有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才會構成犯罪。
在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中,行為嚴重到何種程度才構成犯罪或者說罪狀中的「情節嚴重」應該如何理解,目前尚沒有明確規定。
司法實踐中,「情節嚴重」的判斷主要集中在信息數量、信息類型、營利數額、信息用途、危害後果、獲取手段等六個方面。
根據刑法的規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法定刑幅度有兩個: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二、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7. 網路暴力算犯法嗎如何去追究責任
一. 網路暴力是一種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暴力形式,它是一種在網上發表具有誹謗、污衊、侵犯名譽和煽動性的言論,一般不構成犯罪,但如果有人捏造事實在網路上公開、長期地對他人進行惡意的侮辱、誹謗,可能構成誹謗罪和侮辱罪,當事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訴。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一般不違反刑法,網路暴力更多是違反民法,違反侵權責任法。所以大多數網路暴力不會判刑坐牢,更多的是賠償責任。
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便違反刑法,根據我國《刑法》第246條明確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值得注意的是,未滿16周歲不構成此罪。
法律規定:
《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路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本規定所稱的利用信息網路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是指利用信息網路侵害他人姓名權、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等人身權益引起的糾紛案件。
二. 遭受網路暴力,收集證據,向相關部門報案。
1、收集證據線索。在信息泄露之後,很容易收到各種各種的郵件,接到天南海北的電話。這時候要留心,記下對方的電話或者是郵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可能這些信息很瑣碎,但是一旦收集好這些信息不僅能幫助自己維權,而且還可能幫助更多的人。
2、向相關部門報案。個人信息一旦泄露,可向公安部門、互聯網管理部門、工商部門、消協、行業管理部門和相關機構進行投訴舉報。報案的目的一來是保護自己的權益,二來也是可以備案。一旦有更多的人遇到和你類似的情況,就可以一起處理。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機關可以介入調查。
3、提醒身邊的親朋好友防止被騙。個人信息泄漏後,不僅可以用這些信息盜用你的賬號,甚至還可能騙你身邊的親朋好友。所以一旦你的信息泄露,或者聯系工具賬號丟失,一定要第一時間通知你的親朋好友,要他們倍加防範,以免上當受騙。
4、委託律師維權。如果個人重要的信息丟失,而且知道怎麼丟失的或者是有很多線索,那麼就可以向專業的律師咨詢相關的法律法規。如果律師給予肯定的答復,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是在消費過程中泄露,還可依據《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通過法律手段要求侵權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損失等。
相關法律法規:
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通報《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路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首次劃定個人信息保護的范圍,明確利用自媒體等轉載網路信息行為的過錯認定,以及如何對網路水軍進行規制。
8. 2021年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與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那個重
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沒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重。
【法律依據】
為依法懲治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等犯罪,維護正常網路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現就辦理此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八條第二款 利用信息網路發布招嫖違法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的規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介紹賣淫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條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
(一)致使傳播違法視頻文件二百個以上的;
(二)致使傳播違法視頻文件以外的其他違法信息二千個以上的;
(三)致使傳播違法信息,數量雖未達到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標准,但是按相應比例折算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四)致使向二千個以上用戶賬號傳播違法信息的;
(五)致使利用群組成員賬號數累計三千以上的通訊群組或者關注人員賬號數累計三萬以上的社交網路傳播違法信息的;
(六)致使違法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五萬以上的;
(七)其他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情形。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9. 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侵犯了他人什麼權利,要如何
通過信息網路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侵犯了公民的名譽權,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誹謗罪。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或「將信息網路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即可認定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同時規定:「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解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情節嚴重」:(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2、《刑法》第246條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本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犯罪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