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拍房評估報告和網路詢價一樣嗎
不一樣。一個是評估確定保留價格,一個是拍賣價格。
Ⅱ 法拍房的評估價怎麼來的和市場價差的多嗎
法拍房的評估價和市場價差的是比較多的,我們也不用將法拍房的評估價作為它的市場價來看待。評估價基本是不用作為法拍房的參考依據的,這個評估價的數據基本是沒什麼太大用處。
任何東西都是有利有弊的,想要低於市場價買一套法拍房的話,你就必須要有承擔風險的能力,不過只要在購買前把所有的問題都了解清楚了,找到一些專業的法拍房機構幫你鑒定鑒定,其實,法拍房還是可以入手購買的。
Ⅲ 法院拍賣房子是用評估公司還是網上詢價那個更靠譜
法院拍賣房子是經過評估公司評估以後,然後再在司法拍賣網站上進行拍賣的。而蘋果公司又是省一級的人民法院,還有最高院共同選定的評估公司。所以肯定是評估公司靠譜。
Ⅳ 法拍房的評估價和和市場價差的挺多的,是怎麼來的啊
法拍房的評估價和和市場價差的挺多的原因如下:
一 .當事人議價
從拍賣界面我們會看到一個價格的列表,如果是標注的市場價或者參考價,那就是說明是當事人議價。這種確定財產價格的方法對於執行來說是解決長期以來評估周期長、費用高、財產處置效率低等突出問題。也確保了當事人雙方利益。相對來說確定的參考價和市場價也會比較接近市場。畢竟評估界有這么一句話,再厲害的評估師也不可能比業主更了解他自己房屋的價值。但是從實際操作中來說,當事人議價也是比較難以實現的,從申請人方面來說,大多數有抵押物的借款合同糾紛來自銀行、國資背景擔保公司。他們明確規定是不允許議價。從被執行人方面來說,大多數被執行人是不願意配合的。
二.網路詢價
當上面的市場價改成評估價的時候且沒有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的時候,就說明這個財產是通過網路詢價來確定的價格。網路詢價是最高院解決執行慢、執行難的代表作品。用當時人民日報評價網路詢價的原話是將網路詢價納入詢價方式,不僅有利於社會監督財產處置參考價的確定,對解決財產處置參考價中存在的「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等人民群眾關切的問題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效率和費用來說,從原來一到六個月的評估周期,縮短到1到3天。並解決了實踐中因無人支付評估費用影響委託評估效率,甚至造成無法委託評估的問題。說了這么多優點,那肯定也有相應得缺點。網路詢價其實就是市場價和評估價差異很大的根本原因。現在入圍最高院網路詢價的平台有三家。淘寶、京東、工商銀行。
三、委託評估
委託評估相對來說是最公允的評估價,畢竟是花了錢的,不公允也要付法律責任。但有時候也會存在偏差。因為評估是有估價時點的。在執行過程中因為一些問題存在2018年1月評估的價格2019年才上拍。因為市場變化,所以價格會有偏差。
Ⅳ 網路詢價是否需要當事人同意
不需要。
網路詢價的好處:
一、提升效率:司法鑒證的訴求
眾所周知,司法拍賣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執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進行或委託拍賣公司公開處理債務人的財產,以清償債權人債權的一種方式。在傳統的司法拍賣流程中,委託評估是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的主要方式。《規定》在保留委託評估這一傳統的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方式的基礎上,又新增了當事人議價、定向詢價、網路詢價三種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的方式。新增加的三種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的方式是對傳統委託評估確定參考價方式的補充。網路詢價所需費用較為低廉,而當事人議價和定向詢價則無需費用,這對解決長期以來評估周期長、費用高、財產處置效率低等突出問題,使財產處置參考價的確定具有更加公平的特點,在流程上也更好的提高了司法拍賣的工作效率。可以說,該《規定》的出台將有利於人民法院進一步提高對涉案財產處置執法的規范化水平。
二、透明公開:司法拍賣的大方向
傳統的司法拍賣流程對委託評估的依賴度較高,耗時較長,對於不動產來講,一定的時間間隔意味著價格存在一定的波動性,對司法拍賣成交來講效率是低下的。《規定》將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工作從線下改為線上,用系統統一規則,用系統規范行為,用系統監督管理,極大地提高了法院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工作的公開度。
網路詢價處置競價是最大范圍的市場參與,可以抵消參考價的不精確,特別可以規避交易活躍財產的低評的風險,更加順應市場需求,使財產處理價格的確認更加透明。在新出台的司法解釋中,《規定》還對網路詢價費用和委託評估費用的負擔及計付標准進行了規定,通過引入保險機制解決申請執行人墊付網路詢價費用和評估費用的問題,解決了實踐中因無人支付評估費用影響委託評估效率,甚至造成無法委託評估的問題。
Ⅵ 稅務詢價和評估詢價的區別
稅務詢價和評估詢價的區別:
1、定義不同,詢價是指采購人向有關供應商發出詢價單讓其報價,在報價基礎上進行比較並確定最優供應商的一種采購方式。評估就是聘請第三方對資產進行評價估量,對方案進行評估和論證,以決定價格是否合理。
2、評估比詢價更為可靠,評估由專門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詢價完全取決於雙方的誠信,所以詢價可靠性更差一些。
Ⅶ 訴訟中的司法評估能否使用網路詢價
訴訟中的司法評估能使用網路詢價
網路詢價是人民法院通過詢價評估系統的大數據分析,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的一種方式,多應用於法院強制執行中的拍賣程序。
例如在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涉及到對被執行人房產的處置,法院可依據執行申請人的申請,通過與當事人議價、房管局定向詢價、在司法網路詢價平台進行網路詢價、評估公司估價等方式確定被執行房產的處置參考價,以此為依據上拍。
Ⅷ 法拍房的評估價怎麼來的和市場價差的多嘛
評估價的確定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與被執行人議價,二是評估公司估價。一般市場售價與評估價差不了太多,只不過是被拍賣時的起拍價會比較低,如果參拍人數不多,底價或低價拍中也是有可能的。
一、評估價並不等同於市場價,比市場價高或低的情況都存在,這和評估的方法還有評估的時間都有關系。就拿評估時間來說,一般法院會在拍賣前三個月甚至更久的時間內,就確定好了房屋的評估價,等到房屋公告上拍時,也許已經過了半年了,遇到市場波動比較大的時候,評估價格自然就會和市場價不符了。司法拍賣是價高者得,一般是以法院約定估價的七折左右起拍,參拍人越多,出價熱度越高,成交價相對會高一些,具體需要看房產本身的價值。
二、對法拍房的價格評估一般有以下四種方式:
1、由評估機構評估
通常法院會安排多家評估機構對同一房產進行評估,既避免了作弊現象,也能獲得更多評估結果進行參考,減少誤差,確保評估結果公正客觀。
由於評估公司的評估價更接近市場價格,所以這也是目前法院採用最多的一種評估方式,不過只有進入法院准入名單的評估公司才有資格參與這項評估工作。
2、向房管機構定向詢價
法院為了更快更簡單的獲得房產的相關價格,也會採用一種定向詢價的方式來參考評估價。
法院會向房管機構出具詢價函,寫明詢價要求和期限,由房管機構在指定期限內出具詢價結果作為評估價的參考標准。
不過由於房管機構的相關系統有可能不及時反映市場價格,導致最終詢價與市場價格相差較大的情況,所以現在採用這種評估方式的法院較少。
3、依靠網路平台報價
目前通過網路平台的報價確定評估價的方式也正在被不少法院採用。
現在的網路報價平台主要以淘寶和京東為主,由於各個網路報價平台的評估演算法不同,所以各平台的評估價格差距還是存在,法院通常會根據多個平台的報價均價來確認最終的評估價。
4、與相關方協商決定
由於法拍房的特殊性,有時法院也會採用與相關方協商確定評估價。
對於這種議價的方式,主要是考慮到申請執行和被執行雙方的情況,在合理合法的情況下達成和解方案,而這時市場價格可能不是首要考慮的因素,但是雙方必須就最終價格達成一致,否則法院只能採取其他方式完成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