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寬頻中國的發展戰略
「寬頻中國」戰略:
通知提出了兩個階段性發展目標,即:到2015年,基本實現城市光纖到樓入戶、農村寬頻進鄉入村,固定寬頻家庭普及率達到50%,第三代移動通信及其長期演進技術(3G/LTE)用戶普及率達到32.5%,行政村通寬頻比例達到95%,學校、圖書館、醫院等公益機構基本實現寬頻接入;城市和農村家庭寬頻接入能力基本達到20兆比特每秒(Mbps)和4Mbps,部分發達城市達到100Mbps;寬頻應用水平大幅提升,移動互聯網廣泛滲透;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明顯增強。到2020年,寬頻網路全面覆蓋城鄉,固定寬頻家庭普及率達到70%,3G/LTE用戶普及率達到85%,行政村通寬頻比例超過98%;城市和農村家庭寬頻接入能力分別達到50Mbps和12Mbps,發達城市部分家庭用戶可達1吉比特每秒(Gbps);寬頻應用深度融入生產生活,移動互聯網全面普及;技術創新和產業競爭力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形成較為健全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國務院近日印發「寬頻中國」戰略及實施方案 ,將「寬頻中國」計劃正式上升為國家戰略。方案起草組專家稱,這一戰略關乎國家如何通過創新爭取未來,最大限度實現決策的透明和民主等。這一方案實施後,改變的將不僅是網路。
「把『寬頻網路』定位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性公共基礎設施』,這是以往任何文件沒有提到過的。」方案起草組組長、工信部電信研究院總工程師余曉暉說,我國已經全面進入信息化社會,作為最重要的信息基礎設施,寬頻支撐著物聯網、雲計算等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把寬頻發展作為國家戰略,提升發展「科技含量」,有助於我國在世界競爭中處於有利地位。此前,已有130多個國家有類似的戰略和行動計劃。
「寬頻網路是未來整個經濟社會信息傳播的主要載體,它改變的不僅是信息傳播的方式,對人的生活方式和社會發展也會帶來根本的變化。讓信息獲取更加便捷,讓政府決策更加透明公開。」北京郵電大學舒華英教授說。
信息化的加強,讓政府網站服務意識增強,信息公開力度加大。2012年各級政府網站的政府文件等欄目及時更新比例超過80%,部、省、市政府網站在5個工作日內答復公眾來信來電比率達73.8%。
「信息與社會生活密不可分,也帶來了無限商機。」余曉暉說,此次戰略的出台,可看做是促進信息消費的配套政策,也是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重要政策措施,將成為帶動消費、拉動投資的利器。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信息技術對中國經濟的拉動作用越來越大。工信部一位官員曾介紹,基於信息技術的投資和需求,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程度達到18%。中國科學院院士鄔賀銓指出,金融危機後,不少發達國家出台了由國家主導的寬頻戰略。如美國建立了寬頻扶持基金,日本政府對寬頻運營商提供無息貸款,瑞典政府承擔農村寬頻網建設成本的1/2、地方政府承擔11%。而中國的寬頻設施與國際水平的差距卻在拉大,與中國的經濟增長速度更是不相匹配。
自2009年3G業務牌照發放以來,全國3G累計投資達到5846.9億元。基礎設施規模顯著擴大,有效拉動智能終端產業快速發展,2013年上半年3G手機出貨量達到2.05億部,同比增長86%。
2010年,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均啟動「光網城市」行動,分別在南方城市和北方城市實施「光進銅退」,光纖入樓、入戶成為現實。此後兩年,工信部連續啟動寬頻提速工程。
2011年中國寬頻發展水平在全球排78位,作為全球經濟體量第二大的國家,還退後一位。「上網慢、上網貴」成為消費者對信息消費的最主要不滿。
2012年,新增光纖入戶4900萬。2013年計劃新增光纖入戶3500萬,前四個月就完成了目標。發布的「寬頻中國」戰略從中長期的戰略考量制定了寬頻發展目標。
2012年起,中國將會展開「寬頻中國」戰略。大意是用幾年大的時間對中國的網速進行「降價提速」。這項工程由工信部實施,爭取國家政策和資金支持,加快推進3G和光纖寬頻網路發展,擴大覆蓋范圍。爭取到2015年末,城市家庭帶寬達到20兆以上,農村家庭達到4兆以上,東部發達地區的省會城市家庭達到100兆。
2012年我國將以提速度、廣普及、惠民生、降價格為目標,實施寬頻上網提速工程。同時,繼續推動建立普遍服務資金,深入實施通信村村通工程和信息下鄉活動。繼續推進TD-LTE研發、產業化及擴大規模試驗。積極穩妥推進下一代互聯網發展演進,開展IPv6小規模商用試點,探索形成成熟的商業模式和技術演進路線。
工信部統計顯示,2012年我國基礎電信運營商寬頻投資為3700億元,加上互聯網企業的投入,累計超過5000億元。 尚無權威數據顯示,「寬頻中國」戰略將會拉動多少投資,但工信部的一項數據顯示,2012年寬頻投資為3700億元。LTE、光通信相關股票的漲勢已經顯示資本市場對寬頻投資的青睞。
2013年8月17日據中國政府網消息,近年來,我國寬頻網路覆蓋范圍不斷擴大,傳輸和接入能力不斷增強,寬頻技術創新取得顯著進展,完整產業鏈初步形成,應用服務水平不斷提升,電子商務、軟體外包、雲計算和物聯網等新興業態蓬勃發展,網路信息安全保障逐步加強,但我國寬頻網路仍然存在公共基礎設施定位不明確、區域和城鄉發展不平衡、應用服務不夠豐富、技術原創能力不足、發展環境不完善等問題,亟需得到解決。國務院2013年8月17日發布寬頻中國戰略實施方案,要求到2013年底,城市重要公共區域實現無線網路覆蓋。
寬頻中國上升至國家戰略 為信息消費補短板
中國國務院2014年3月17日發布了「寬頻中國」戰略實施方案,部署未來8年寬頻發展目標及路徑,意味著「寬頻戰略」從部門行動上升為國家戰略,寬頻首次成為國家戰略性公共基礎設施。 14日,國務院發布促進信息消費的若干意見。
官方預計到2015年,信息消費規模將超過3.2萬億元。城市寬頻接入速率達到20M,農村達到4M。到2020年,城市寬頻接入速率達到50M,農村達到12M。方案還對寬頻網路的覆蓋提出要求,到2015年,行政村通寬頻比率達到95%,2020年達到98%,通過基礎設施的均衡化縮小「信息鴻溝」。為了實現上述目標,也需要多種技術手段。在城市,主要實施「光纖入戶」,但在農村尤其是偏遠地區的農村、海島等,固定網路接入、3G/4G無線接入、同軸電纜、微波、衛星等多種方式都有可能被採用。
根據方案,「寬頻中國」建設資金來源為多管齊下,既有基礎電信企業的投資,也有專項資金、地方政府的投資,更有可能使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製得以運行。但專家表示,「寬頻中國」的諸多細節仍有待於相關配套措施的出台。
❷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的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在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國無線電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行政法規
(二)制訂無線電管理規章
(三)負責無線電台(站)、頻率的統一管理
(四)協調處理無線電管理方面的事宜
(五)制定無線電管理方面的行業標准
(六)組織無線電管理方面的科學研究工作
(七)負責全國的無線電監測工作
(八)統一辦理涉外無線電管理方面的事宜。 中國人民解放軍無線電管理機構負責軍事系統的無線電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參與擬訂並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擬訂軍事系統的無線電管理辦法
(二)審批軍事系統無線電台(站)的設置,核發電台執照
(三)負責軍事系統無線電頻率的規劃、分配和管理
(四)核准研製、生產、銷售軍用無線電設備和軍事系統購置、進口無線電設備的有關無線電管理的技術指標
(五)組織軍事無線電管理方面的科研工作,擬制軍用無線電管理技術標准
(六)實施軍事系統無線電監督和檢查
(七)參與組織協調處理軍地無線電管理方面的事宜。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在上級無線電管理機構和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轄區內除軍事系統外的無線電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
(二)擬訂地方無線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三)協調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管理方面的事宜
(四)根據審批許可權審查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指配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
(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監測。 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無線電管理機構負責本系統的無線電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
(二)擬訂本系統無線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三)根據國務院規定的部門職權和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的委託,審批本系統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指配本系統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呼號,核發電台執照
(四)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委託行使的其他職責。 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線電設備符合國家技術標准
(二)操作人員熟悉無線電管理的有關規定,並具有相應的業務技能和操作資格
(三)必要的無線電網路設計符合經濟合理的原則,工作環境安全可靠
(四)設台(站)單位或者個人有相應的管理措施。 設置、使用下列無線電台(站),應當按照本條規定報請相應的無線電管理機構審批:
(一)通信范圍或者服務區域涉及兩個以上的省或者涉及境外的無線電台(站),中央國家機關(含其在京直屬單位)設置、使用的無線電台(站),其他因特殊需要設置、使用的無線電台(站),由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審批。
(二)在省、自治區范圍內跨地區通信或者服務的無線電台(站),省、自治區機關(含其在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直屬單位)設置使用的無線電台(站),由省、自治區無線電管理機構審批。
在直轄市范圍內通信或者服務的無線電台(站),由直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審批。
(三)在設區的市范圍內通信或者服務的無線電台(站),由設區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審批。
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設置固定無線電台(站)的,事先還應當經其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同意。
設置、使用特別業務的無線電台(站),由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委託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批。 電台呼號由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編制和分配,並由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地方無線電管理機構或者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委託的國務院有關部門指配。
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指配的電台呼號,應當抄送無線電台(站)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備案。
經無線電管理機構指配的船舶電台呼號,應當抄送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無線電台(站)經批准使用後,應當按照核定的項目進行工作,不得發送和接收與工作無關的信號;確需變更項目的,必須向原批准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無線電台(站)停用或者撤銷時,應當及時向原批准機構辦理有關手續。 使用無線電台(站)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❸ 關於無線上網卡的問題
1 你要知道台式機和本本無線上網使用的協議是不同的
國務院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的本本都要安裝我國自己研發的無線協議
而不是現在國際上使用的標准802.11網路標准
2 我用過的也是CDMA 230多K的速度 感覺是比撥號56K快狠多
但下載速度就和你說的一樣,和56k的一樣
無線網路現在還不是狠穩定 目前的使用就是這樣而已
❹ 新一代智能無線寬頻是真的嗎
對的。
據《國際「十一五」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十一五」期間該重大專項重點實施的內容和目標是:研製具有海量通信能力的新一代寬頻蜂窩移動通信系統、低成本廣泛覆蓋的寬頻無線通信接入系統、近短距離無線互聯系統與感測器網路,掌握關鍵技術,顯著提高我國在國際主流技術標准所涉及的知識產權佔有比例,加大科技成果的商業應用,形成超過1000億元的產值。
這專項是一個面向2020年的長期規劃。包括了三個部分的內容,一是蜂窩移動通信系統的後續演進,包括通常所說的LTE(長期演進)技術、HSPA(高速分組接入)技術、4G等;第二個是寬頻無線接入,即像Wimax這樣的技術的發展;第三個則是近短距離的無線互聯系統與感測器網路的發展。
需要了解的是5G網路的實現是需要運營商利用頻譜建立基站擴大5G網路所佔用的信號頻段,而5G網路所需要的頻譜是需要付費租用的許可頻譜,因此每一位5G網路的用戶都需要向運營商支付話費和流量費等費用,運營商以此來收回自己購買許可頻譜所投資的成本。
但WiFi網路所使用的頻譜是非商業許可頻譜,雖然我們在接入寬頻時需要向運營商支付寬頻費用,但我們連接路由器所發出的WiFi信號時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的,其主要原因就是WiFi網路所使用的非商業許可頻譜是免費的。
❺ 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關於發布《加強國務院各部門無線電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第一條 為加強國務院各部門無線電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中「國務院各部門」是指國務院所屬部委、直屬機構、辦事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第三條 國務院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設立無線電管理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或者指定職能機構,作為本部門無線電管理機構,在業務上接受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的業務領導。其機構的設置和領導幹部的任免應當報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備案。第四條 國務院各部門無線電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
2.結合本部門、本系統的具體情況擬定本部門、本系統無線電管理的具體規定,經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審核後發布施行;
3.負責履行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授權或委託行使的職責;
4.具體負責辦理本部門、本系統無線電台、站、網的設置申請手續;
5.根據需要參與無線電台站和頻率的協調工作;
6.負責對本部門、本系統無線電台操作和使用的管理與監督;
7.負責督促和辦理本部門、本系統頻率佔用費的繳納工作。第五條 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在加強國家對無線電集中統一領導的原則下,根據各部門無線電業務的具體情況及管理工作的需要,授權或委託國務院各部門無線電管理機構行使部分無線電管理職權。授權或委託以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正式文件或規章的形式下達,其它形式一律無效。第六條 國務院各部門無線電管理機構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方能得到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的授權或委託:
1.認真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服從國家對無線電的統一管理;
2.有健全的無線電管理機構;
3.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得力;
4.管理人員政治素質好,懂技術,懂業務,懂管理;
5.具有必要的管理設施和技術設備。第七條 國務院各部門無線電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條例》的規定,並在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授權或委託的職責范圍內履行職責。遇有超越自己職權范圍的情況或重大事件應及時向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請示報告。第八條 超越《條例》規定的許可權或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授權或委託的許可權的行為屬於行政越權、擅權行為。對越權、擅權和其它違反《條例》的行為,除須根據《條例》規定受到相應處罰外,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或者建議有關部門追究單位和當事人的行政責任,必要時可撤消對其的授權或委託。第九條 國務院各部門的無線電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向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報告工作,遞交年度工作總結和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要求報送的統計資料報表。對認真履行其職責,作出成績的,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將給予表揚和獎勵。第十條 中共中央各部門、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中央國家機關有關無線電管理工作參照本規定執行。第十一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關的文件和規定與此不符的同時廢止。
❻ 行政機關可安裝免費無線路由器嗎
可以的,現在一般的行政機關都有免費Wifi供辦理業務的使用……
❼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不得超過幾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
(1993年9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128號發布 2016年11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672號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無線電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有效開發、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保證各種無線電業務的正常進行,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無線電頻率,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研製、生產、進口、銷售和維修無線電發射設備,以及使用輻射無線電波的非無線電設備,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無線電頻譜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國家對無線電頻譜資源實行統一規劃、合理開發、有償使用的原則。
第四條 無線電管理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分工管理、分級負責,貫徹科學管理、保護資源、保障安全、促進發展的方針。
第五條 國家鼓勵、支持對無線電頻譜資源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無線電頻譜資源的利用效率。
第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不得對依法開展的無線電業務造成有害干擾,不得利用無線電台(站)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第七條 根據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國家重大任務、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等需要,國家可以實施無線電管制。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八條 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負責全國無線電管理工作,依據職責擬訂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統一管理無線電頻率和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干擾查處和涉外無線電管理等工作,協調處理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
第九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電磁頻譜管理機構負責軍事系統的無線電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國家有關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
第十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在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除軍事系統外的無線電管理工作,根據審批許可權實施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審查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核發無線電台執照及無線電台識別碼(含呼號,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無線電監測和干擾查處,協調處理本行政區域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
省、自治區無線電管理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設立派出機構。派出機構在省、自治區無線電管理機構的授權范圍內履行職責。
第十一條 軍地建立無線電管理協調機制,共同劃分無線電頻率,協商處理涉及軍事系統與非軍事系統間的無線電管理事宜。無線電管理重大問題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
第十二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無線電管理機構在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的業務指導下,負責本系統(行業)的無線電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依照本條例規定和國務院規定的部門職權,管理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分配給本系統(行業)使用的航空、水上無線電專用頻率,規劃本系統(行業)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核發制式無線電台執照及無線電台識別碼。
❽ 什麼是ISP我國政府支持的四大網路體系是哪幾個
ISP( Internet Server Provider,Internet服務提供商)就是為用戶提供Internet接人和(或)Internet信息服務的公司和機構。前者又稱為IAP(Internet Access Provider, Internet 接人提供商),後者又稱為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Internet內容提供商)。由於接駁國際互聯網需要租用國際信道,其成本對於一般用戶是無法承擔的。 Internet接入提供商作為提供接駁服務的中介,需投人大量資金建立中轉站,租用國際信道和大量的當地電話線,購置一系列計算機設備,通過集中使用,分散壓力的方式,向本地用戶提供接駁服務。從某種意義上講,IAP是全世界數以億計用戶通往Internet 的必經之路。Internet內容提供商在Internet上發布綜合的或專門的信息,並通過收取廣告費和用戶注冊使用費來獲得盈利。
1、中國科技網(CSTNET
中國科技網實在中關村地區教育與科研示範網(NCFC)和中國科學院網(CASnet)的基礎上,建設和發展起來的覆蓋全國范圍的大型計算機網路,是我國最早建設並獲得國家正式承認具有國際出口的中國四大互聯網路之一。中國科技網的服務主要包括網路通信服務,信息資源服務,超級計算服務和域名注冊服務。中國科技網擁有科學資料庫,科技成果,科技管理,技術資料和文獻情報等特有的科技信息資源,向國內外用戶特工各種科技信息服務。中國科技網的網路中心還受國務院的委託,管理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CNNIC),負責提供中國頂級域"CN"的注冊服務。
2、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CERNET)
CERNET是中國第一個覆蓋全國的、由國內科技人員自行設計和建設的國家級大型計算機網路。該網路由教育部主管;由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西安交通大學、東南大學、華中理工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東北大學和電子科技大學等十所高校承擔建設,於 1995年11月建成。全國網路中心設在清華大學,八個地區網點分別設立在北京、上海、南京、西安、廣州、武漢、成都、和沈陽。CERNET是為教育、科研和國際學術交流服務的非盈利性網路。
3、中國公用計算機互聯網(CHINANET)
中國公用計算機互聯網(簡稱"中國互聯網"),是1995年11月郵電部委託美國信亞有限公司和中訊亞信公司承建的國家級網路,並於1996年6月在全國正式開通。中國郵電部數據通信局是CHINANET直接的經營管理者。CHINANET是基於Internet網路技術的中國公用Internet網,是中國具有經營權的Internet國際信息出口的互聯單位,也是CNNIC最重要的成員之一。CHINANET不同於CSTNET和CERNET,它是面向社會公開開放的、服務於社會公眾的大規模的網路基礎設施和信息資源的集合,它的基本建設就是要保證可靠的內聯外通,即保證大范圍的國內用戶之間的高質量的互通,進而保證國內用戶與國際Internet的高質量互通。
4、國家公用經濟信息通信網(CHINAGBN)
金橋網以光纖、衛星、微波、無線移動等多種傳播方式,形成天、地一體的網路結構,它和傳統的數據網、話音網和圖象網相結合並與Internet相連。根據計劃,金橋網將建立一個覆蓋全國,與國內其他專用網路相聯接,並與30幾個省市自治區,500個中心城市,12000個大型企業,100個重要企業集團相聯接的國家公用經濟信息通信網。
❾ 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的文件全文
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
國發 〔2015〕40號 文件
對象為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互聯網+」是把互聯網的創新成果與經濟社會各領域深度融合,推動技術進步、效率提升和組織變革,提升實體經濟創新力和生產力,形成更廣泛的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和創新要素的經濟社會發展新形態。在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中,互聯網與各領域的融合發展具有廣闊前景和無限潛力,已成為不可阻擋的時代潮流,正對各國經濟社會發展產生著戰略性和全局性的影響。積極發揮中國互聯網已經形成的比較優勢,把握機遇,增強信心,加快推進「互聯網+」發展,有利於重塑創新體系、激發創新活力、培育新興業態和創新公共服務模式,對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增加公共產品、公共服務「雙引擎」,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形成經濟發展新動能,實現中國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具有重要意義。
近2015年來,中國在互聯網技術、產業、應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已具備加快推進「互聯網+」發展的堅實基礎,但也存在傳統企業運用互聯網的意識和能力不足、互聯網企業對傳統產業理解不夠深入、新業態發展面臨體制機制障礙、跨界融合型人才嚴重匱乏等問題,亟待加以解決。為加快推動互聯網與各領域深入融合和創新發展,充分發揮「互聯網+」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重要作用,現就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提出意見。 (一)夯實發展基礎。1.鞏固網路基礎。加快實施「寬頻中國」戰略,組織實施國家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推進寬頻網路光纖化改造,加快提升移動通信網路服務能力,促進網間互聯互通,大幅提高網路訪問速率,有效降低網路資費,完善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支持農村及偏遠地區寬頻建設和運行維護,使互聯網下沉為各行業、各領域、各區域都能使用,人、機、物泛在互聯的基礎設施。增強北斗衛星全球服務能力,構建天地一體化互聯網路。加快下一代互聯網商用部署,加強互聯網協議第6版(IPv6)地址管理、標識管理與解析,構建未來網路創新試驗平台。研究工業互聯網網路架構體系,構建開放式國家創新試驗驗證平台。(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資委、網信辦等負責)2.強化應用基礎。適應重點行業融合創新發展需求,完善無線感測網、行業雲及大數據平台等新型應用基礎設施。實施雲計算工程,大力提升公共雲服務能力,引導行業信息化應用向雲計算平台遷移,加快內容分發網路建設,優化數據中心布局。加強物聯網網路架構研究,組織開展國家物聯網重大應用示範,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建設跨行業物聯網運營和支撐平台。(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負責) 3.做實產業基礎。著力突破核心晶元、高端伺服器、高端存儲設備、資料庫和中間件等產業薄弱環節的技術瓶頸,加快推進雲操作系統、工業控制實時操作系統、智能終端操作系統的研發和應用。大力發展雲計算、大數據等解決方案以及高端感測器、工控系統、人機交互等軟硬體基礎產品。運用互聯網理念,構建以骨幹企業為核心、產學研用高效整合的技術產業集群,打造國際先進、自主可控的產業體系。(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網信辦等負責) 4.保障安全基礎。制定國家信息領域核心技術設備發展時間表和路線圖,提升互聯網安全管理、態勢感知和風險防範能力,加強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和用戶個人信息保護。實施國家信息安全專項,開展網路安全應用示範,提高「互聯網+」安全核心技術和產品水平。按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制度和網路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加強「互聯網+」關鍵領域重要信息系統的安全保障。建設完善網路安全監測評估、監督管理、標准認證和創新能力體系。重視融合帶來的安全風險,完善網路數據共享、利用等的安全管理和技術措施,探索建立以行政評議和第三方評估為基礎的數據安全流動認證體系,完善數據跨境流動管理制度,確保數據安全。(網信辦、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質檢總局等負責)(二)強化創新驅動。1.加強創新能力建設。鼓勵構建以企業為主導,產學研用合作的「互聯網+」產業創新網路或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支持以龍頭企業為主體,建設跨界交叉領域的創新平台,並逐步形成創新網路。鼓勵國家創新平台向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在線開放,加大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等網路化開放力度。(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網信辦等負責) 2.加快制定融合標准。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則,引導工業互聯網、智能電網、智慧城市等領域基礎共性標准、關鍵技術標準的研製及推廣。加快與互聯網融合應用的工控系統、智能專用裝備、智能儀表、智能家居、車聯網等細分領域的標准化工作。不斷完善「互聯網+」融合標准體系,同步推進國際國內標准化工作,增強在國際標准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和國際電信聯盟(ITU)等國際組織中的話語權。(質檢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網信辦、能源局等負責) 3.強化知識產權戰略。加強融合領域關鍵環節專利導航,引導企業加強知識產權戰略儲備與布局。加快推進專利基礎信息資源開放共享,支持在線知識產權服務平台建設,鼓勵服務模式創新,提升知識產權服務附加值,支持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加強網路知識產權和專利執法維權工作,嚴厲打擊各種網路侵權假冒行為。增強全社會對網路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推動建立「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聯盟,加大對新業態、新模式等創新成果的保護力度。(知識產權局牽頭) 4.大力發展開源社區。鼓勵企業自主研發和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支持形成的軟體成果通過互聯網向社會開源。引導教育機構、社會團體、企業或個人發起開源項目,積極參加國際開源項目,支持組建開源社區和開源基金會。鼓勵企業依託互聯網開源模式構建新型生態,促進互聯網開源社區與標准規范、知識產權等機構的對接與合作。(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知識產權局等負責)(三)營造寬松環境。 1.構建開放包容環境。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放寬融合性產品和服務的市場准入限制,制定實施各行業互聯網准入負面清單,允許各類主體依法平等進入未納入負面清單管理的領域。破除行業壁壘,推動各行業、各領域在技術、標准、監管等方面充分對接,最大限度減少事前准入限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繼續深化電信體制改革,有序開放電信市場,加快民營資本進入基礎電信業務。加快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投資貿易便利化。(發展改革委、網信辦、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負責) 2.完善信用支撐體系。加快社會徵信體系建設,推進各類信用信息平台無縫對接,打破信息孤島。加強信用記錄、風險預警、違法失信行為等信息資源在線披露和共享,為經營者提供信用信息查詢、企業網上身份認證等服務。充分利用互聯網積累的信用數據,對現有徵信體系和評測體系進行補充和完善,為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提供有力支撐。(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網信辦等負責) 3.推動數據資源開放。研究出台國家大數據戰略,顯著提升國家大數據掌控能力。建立國家政府信息開放統一平台和基礎數據資源庫,開展公共數據開放利用改革試點,出台政府機構數據開放管理規定。按照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分級分類,推進政府和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共享,支持公眾和小微企業充分挖掘信息資源的商業價值,促進互聯網應用創新。(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辦公廳、網信辦等負責) 4.加強法律法規建設。針對互聯網與各行業融合發展的新特點,加快「互聯網+」相關立法工作,研究調整完善不適應「互聯網+」發展和管理的現行法規及政策規定。落實加強網路信息保護和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加快推動制定網路安全、電子商務、個人信息保護、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等法律法規。完善反壟斷法配套規則,進一步加大反壟斷法執行力度,嚴格查處信息領域企業壟斷行為,營造互聯網公平競爭環境。(法制辦、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等負責)(四)拓展海外合作。1.鼓勵企業抱團出海。結合「一帶一路」等國家重大戰略,支持和鼓勵具有競爭優勢的互聯網企業聯合製造、金融、信息通信等領域企業率先走出去,通過海外並購、聯合經營、設立分支機構等方式,相互借力,共同開拓國際市場,推進國際產能合作,構建跨境產業鏈體系,增強全球競爭力。(發展改革委、外交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網信辦等負責) 2.發展全球市場應用。鼓勵「互聯網+」企業整合國內外資源,面向全球提供工業雲、供應鏈管理、大數據分析等網路服務,培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互聯網+」應用平台。鼓勵互聯網企業積極拓展海外用戶,推出適合不同市場文化的產品和服務。(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網信辦等負責) 3.增強走出去服務能力。充分發揮政府、產業聯盟、行業協會及相關中介機構作用,形成支持「互聯網+」企業走出去的合力。鼓勵中介機構為企業拓展海外市場提供信息咨詢、法律援助、稅務中介等服務。支持行業協會、產業聯盟與企業共同推廣中國技術和中國標准,以技術標准走出去帶動產品和服務在海外推廣應用。(商務部、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質檢總局、網信辦等負責)(五)加強智力建設。 1.加強應用能力培訓。鼓勵地方各級政府採用購買服務的方式,向社會提供互聯網知識技能培訓,支持相關研究機構和專家開展「互聯網+」基礎知識和應用培訓。鼓勵傳統企業與互聯網企業建立信息咨詢、人才交流等合作機制,促進雙方深入交流合作。加強製造業、農業等領域人才特別是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互聯網技能培訓,鼓勵互聯網人才與傳統行業人才雙向流動。(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信辦等負責) 2.加快復合型人才培養。面向「互聯網+」融合發展需求,鼓勵高校根據發展需要和學校辦學能力設置相關專業,注重將國內外前沿研究成果盡快引入相關專業教學中。鼓勵各類學校聘請互聯網領域高級人才作為兼職教師,加強「互聯網+」領域實驗教學。3.鼓勵聯合培養培訓。實施產學合作專業綜合改革項目,鼓勵校企、院企合作辦學,推進「互聯網+」專業技術人才培訓。深化互聯網領域產教融合,依託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的智力資源和研究平台,建立一批聯合實訓基地。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和院校對接機制,鼓勵企業在院校建立「互聯網+」研發機構和實驗中心。4.利用全球智力資源。充分利用現有人才引進計劃和鼓勵企業設立海外研發中心等多種方式,引進和培養一批「互聯網+」領域高端人才。完善移民、簽證等制度,形成有利於吸引人才的分配、激勵和保障機制,為引進海外人才提供有利條件。支持通過任務外包、產業合作、學術交流等方式,充分利用全球互聯網人才資源。吸引互聯網領域領軍人才、特殊人才、緊缺人才在中國創業創新和從事教學科研等活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網信辦等負責)(六)加強引導支持。 1.實施重大工程包。選擇重點領域,加大中央預算內資金投入力度,引導更多社會資本進入,分步驟組織實施「互聯網+」重大工程,重點促進以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能源、服務、農業等領域的融合創新,發展壯大新興業態,打造新的產業增長點。(發展改革委牽頭)2.加大財稅支持。充分發揮國家科技計劃作用,積極投向符合條件的「互聯網+」融合創新關鍵技術研發及應用示範。統籌利用現有財政專項資金,支持「互聯網+」相關平台建設和應用示範等。加大政府部門采購雲計算服務的力度,探索基於雲計算的政務信息化建設運營新機制。鼓勵地方政府創新風險補償機制,探索「互聯網+」發展的新模式。(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網信辦等負責) 3.完善融資服務。積極發揮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基金等對「互聯網+」的投資引領作用。開展股權眾籌等互聯網金融創新試點,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支持國家出資設立的有關基金投向「互聯網+」,鼓勵社會資本加大對相關創新型企業的投資。積極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增信等服務,鼓勵通過債券融資方式支持「互聯網+」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互聯網+」企業發行公司債券。開展產融結合創新試點,探索股權和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降低創新型、成長型互聯網企業的上市准入門檻,結合證券法修訂和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支持處於特定成長階段、發展前景好但尚未盈利的互聯網企業在創業板上市。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信貸產品與金融服務,加大貸款投放力度。鼓勵開發性金融機構為「互聯網+」重點項目建設提供有效融資支持。(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網信辦、開發銀行等負責)(七)做好組織實施。1.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互聯網+」行動實施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切實推動行動的貫徹落實。聯席會議設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推進。建立跨領域、跨行業的「互聯網+」行動專家咨詢委員會,為政府決策提供重要支撐。(發展改革委牽頭) 2.開展試點示範。鼓勵開展「互聯網+」試點示範,推進「互聯網+」區域化、鏈條化發展。支持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中關村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先行先試,積極開展「互聯網+」創新政策試點,破除新興產業行業准入、數據開放、市場監管等方面政策障礙,研究適應新興業態特點的稅收、保險政策,打造「互聯網+」生態體系。(各部門、各地方政府負責) 3.有序推進實施。各地區、各部門要主動作為,完善服務,加強引導,以動態發展的眼光看待「互聯網+」,在實踐中大膽探索拓展,相互借鑒「互聯網+」融合應用成功經驗,促進「互聯網+」新業態、新經濟發展。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規劃,提高服務和管理能力。各地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適合本地的「互聯網+」行動落實方案,因地制宜,合理定位,科學組織實施,杜絕盲目建設和重復投資,務實有序推進「互聯網+」行動。(各部門、各地方政府負責)
國務院
2015年7月1日
❿ 《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有哪些內容
《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主要內容:
「互聯網+」是把互聯網的創新成果與經濟社會各領域深度融合,推動技術進步、效率提升和組織變革,提升實體經濟創新力和生產力,形成更廣泛的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和創新要素的經濟社會發展新形態。在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中,互聯網與各領域的融合發展具有廣闊前景和無限潛力,已成為不可阻擋的時代潮流,正對各國經濟社會發展產生著戰略性和全局性的影響。
積極發揮中國互聯網已經形成的比較優勢,把握機遇,增強信心,加快推進「互聯網+」發展,有利於重塑創新體系、激發創新活力、培育新興業態和創新公共服務模式,對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增加公共產品、公共服務「雙引擎」,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形成經濟發展新動能,實現中國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具有重要意義。
(10)國務院無線網路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是由國務院在2015年07月01日成文,發布於2015年07月04日,其發文字型大小為國發〔2015〕40號,主要圍繞「互聯網+」進行講述如何把互聯網的創新成果與經濟社會各領域深度融合,進一步促進社會發展。
文件背景
近2015年來,中國在互聯網技術、產業、應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已具備加快推進「互聯網+」發展的堅實基礎,但也存在傳統企業運用互聯網的意識和能力不足、互聯網企業對傳統產業理解不夠深入、新業態發展面臨體制機制障礙、跨界融合型人才嚴重匱乏等問題,亟待加以解決。為加快推動互聯網與各領域深入融合和創新發展,充分發揮「互聯網+」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重要作用,現就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