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网络金融诈骗的形式有哪些呢
网络金融诈骗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虚假的积分兑换奖品、发送退款信息;
2、提升额度套取信用卡信息;
3、冒充公检法等机构,或者是冒充微信、QQ好友;
4、利用伪基站发送假消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②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都有哪些
非法从事证券类业务活动是指未经证监会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1)证券、期货经纪;(2)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期货投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4)证券承销与保荐;(5)证券资产管理;(6)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管理;(7)证监会依法认定的其他非法证券类业务活动。
非法从事保险类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保监会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1)保险、再保险;(2)保险代理;(3)保险经纪;(4)保监会依法认定的其他非法保险类业务活动。
非法从事银行类业务活动是指未经银监会或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3)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4)银监会或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依法认定的其他非法银行类业务活动。
非法集资
③ 非法金融活动有哪些
法律分析: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法律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④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网络金融犯罪有什么
法律分析:网络金融犯罪包括:非法入侵网上银行信息系统;利用“网络钓鱼”的方式;网络洗钱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⑤ 非法金融活动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非法金融活动是指违法进行的一切金融活动包括合法金融机构即金融体系内发生的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体系外的即社会非法金融活动。涉及刑事犯罪的主要包括:伪造货币、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变造货币、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⑥ 网络金融违法犯罪种类到底有哪些
一、网络金融犯罪种类有哪些
1、网络金融犯罪种类有:
(1)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2)贷款诈骗犯罪,一般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网络金融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网络金融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金融管理法规。
⑦ 非法贷款平台有哪些
一、包括快易借、速贷宝、小肥羊、天天贷、机有米、闪到、复兴宝、皮皮花、丁丁贷、易乐贷、蛋花花、钱太太、金蝉钱包、轻松花、喵喵贷、零时口袋、宇宙白卡、信鸽钱包、金葫芦、幸运草、小米袋子、掌上应急、节气猫。
二、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网贷都算是非法网贷。具体来说主要有两种:
1.发布虚假标的把资金挪做他用或者平台自融(非法集资其实就是其中一种)。
之前各种高收益的暴雷平台就普遍属于这种。平台通过虚假的标的把出借人的钱拿来进行其他投资或者关联公司使用,然后不断拆东墙补西墙,一旦资金链出现断裂,出借人的钱将血本无归。
2.收取过高的利息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三、按照规定,2020年这三种不合法的贷款是不用还的,大家一定要谨防不法借贷。
第一种——高利贷
高利贷就是年利率超过36%的贷款,对于年利率超过36%的这部分贷款不需要还,国家对于借贷的管理是很严的,因此对于贷款的利息有明确的规定,按照规定,贷款的年利率如果超过了36%,超出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
如果你在贷款时,年利率如果高于36%,没有超过36%的利息需要偿还,超过的部分不需要还,即使对方把你告上法院也无法成功的。
第二种——套路贷
什么是套路贷?套路贷看似简单的贷款条件,背后却是满满的套路,签阴阳合同,伪造银行流水,平账三步走,就能让借款人的债务滚雪球式翻几十倍,借几千元甚至被叠加到上百万元。
套路贷从根本性质上就是属于违法的一种行为,而且套路贷严重破坏金融秩序,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套路贷所签订的合同也是存在虚假的,如果碰到套路贷不仅可以不用还钱,还可以追究对方的责任。
第三种——“砍头息”欺骗借贷人
常借贷款的人应该听说过砍头息,砍头息一般指的时给借款人在放贷的时候,从本金里扣掉一部分钱,就叫砍头息。
国家有明确规定,贷款的息费不可事先从本金里扣除,若预先扣除,需按照借款时的实际借款额退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砍头息的具体表现形式有保证金、保险金、验证金等等形式,欺骗借款人。
面对不合法网贷大家一定要擦亮双眼看清楚,必要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⑧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哪些
法律分析:我国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主要是指没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而擅自从事的以下活动:第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第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第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法律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⑨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网络金融犯罪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网络金融犯罪有:非法入侵网上银行信息系统;利用“网络钓鱼”的方式;网络洗钱活动。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法律规定定罪处罚。网络金融犯罪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等手段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