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付机构从事网络支付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支付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网络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机构。本办法所称网络支付业务,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通过计算机、移动终端等电子设备,依托公共网络信息系统远程发起支付指令,且付款人电子设备不与收款人特定专属设备交互,由支付机构为收付款人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活动。本办法所称收款人特定专属设备,是指专门用于交易收款,在交易过程中与支付机构业务系统交互并参与生成、传输、处理支付指令的电子设备。
第三条,支付机构应当遵循主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基于客户的银行账户或者按照本办法规定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本办法所称支付账户,是指获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根据客户的真实意愿为其开立的,用于记录预付交易资金余额、客户凭以发起支付指令、反映交易明细信息的电子簿记。支付账户不得透支,不得出借、出租、出售,不得利用支付账户从事或者协助他人从事非法活动。
第四条,支付机构基于银行卡为客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应当执行银行卡业务相关监管规定和银行卡行业规范。支付机构对特约商户的拓展与管理、业务与风险管理应当执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公布)等相关规定。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服务涉及跨境人民币结算和外汇支付的,应当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支付机构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遵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规定,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第五条,支付机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接受分类评价,并执行相应的分类监管措施。
2.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是在什么时候发布的
是央行在2015年底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并即将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
盛付通
等
第三方支付平台
具有指导意义。
3. 《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意味着什么
这是一种规范行业的行为。但是具体还要看几个方面。
1。央行没有限制。尽管有许多媒体报道,央行的责任是有意或无意的,但在支付领域的创新是有限的,但从央行的条款解释来看,可以使用“统一监督,支持创新”这八个词更客观。因为这个核心限制第三方支付收支的一部分,因为这种模式使用户能够支付账户更类似于一个银行账户,因此,在制定规则的规定,许多支付也参照现有的银行监管模式,一方面,控制用户使用移动支付业务风险,另一方面,统一的监管标准,也使银行、银联、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对一致的规则下竞争。
任何东西我们都需要发展中来看。
4. 互联网支付是什么、
互联网就是一个平台,可以是全球性的,可以是全国的,甚至是一个小区域的。可以通过它进行商业贸易,娱乐,分享资料等等最直接的回答就是你现在在用的就是互联网,关于互联网这个词,要是光看他的词语解释很繁杂,反正你想上网络,上QQ网上看东西,你就要用到互联网,互联网也就是大家在一起互相交换信息,获取信息,互动等等
5. 什么是网上支付平台
网上支付平台是指平台提供商通过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在商家和银行之间建立连接,从而实现消费者、金融机构以及商家之间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的一个平台。
网上支付是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资金“中间平台”,是在银行监管下保障交易双方利益的独立机构。
在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网上支付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网上支付平台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通知付款给卖家,网上支付平台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作为网络交易的监督人和主要支付渠道,网上支付平台提供了更丰富的支付手段和可靠的服务保证。
(5)网络支付管理叫什么扩展阅读:
在中国,已经出现了数十个第三方支付平台,这些平台的业务模式和技术实现方法不尽相同,但平台的结构则具有一个相似的基本点,即第三方支付平台前端直接面对网上客户,平台的后端连接各家商业银行,或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连接各家商业银行。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功能大致可归纳为3项:
第一,接收、处理、并向开户银行传递网上客户的支付指令;
第二,进行跨行之间的资金清算(清分);
第三,代替银行,开展金融增值服务。
在这三项功能中,第一项接收、处理、传递支付指令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必不可少的基本功能。
第二项资金清算的功能则为选项,不同平台各有取舍,有的支付平台只具有第一项功能,不负责资金清算。
第三项功能——代替银行,开展金融增值服务,是指在一些银行涉及不到的领域,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协助、甚至代替银行开发很多金融产品。
比如针对专门市场(缴纳水电费等)、社区市场(比如物业结算、小区管理费)、独立单位市场(比如大型连锁企事业单位可能搞一套自己的东西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拓展银行服务)、移动市场的相关产品。
中国当前经营状况相对较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主要基于以下两种经营模式:
(一)支付网关模式:
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多种银行卡支付方式整合到一个界面上,充当了电子商务交易各方与银行的接口,负责交易结算中与银行的对接,消费者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给商家,第三方支付为商家提供一个可以兼容多银行支付方式的接口平台。
(二)信用中介模式:
为了增强线上交易双方的信任度,更好的保证资金和货物的流通,充当信用中介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应运而生,实行“代收代付”和“信用担保”。
交易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买方须先将支付款存入其在支付平台上的账户内,待买家收货通知支付平台后,由支付平台将买方先前存入的款项从买家的账户中划至卖家在支付平台上的 账户。
这种模式的实质便是以支付公司作为信用中介,在买家确认收到商品前,代替买卖双方暂时保管货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
6. mcoin网联支付是哪家公司
Mcoin网联支付 【上海指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数字货币时代的支付管理系统 ) 由上海指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 Mcoin网联支付DAPP, 属于数字货币钱包类型 可在全球使用该钱包进行DCEP支付结算, 在使用该钱包时可进行B端(企业+商户端)和C端(真实消费+模拟真实消费)的DCEP国内及跨境支付交易 并可直接用DCEP和其它数值货币进行兑换交易,而无需再使用USDT(美元)作为中心结算币, 同时具有会员注册,团队管理,收益发放等功能 以技术+运营为主。
拓展资料:
什么是网联支付
网联支付的全称是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即网联平台。网联平台是在央行指导下,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支付机构,按照“共建、共有、共享”原则共同发起筹建的。网联平台旨在为支付机构提供统一、公共的资金清算服务,纠正支付机构违规从事跨行清算业务,改变目前支付机构与银行多头连接开展业务的情况,支持支付机构一点接入平台办理,以节约连接成本,提高清算效率,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也有利于监管部门对社会资金流向的实时监测。按规定,支付机构的线上支付通道今后将直接通过网联平台与各家银行对接,所有支付交易环节必须经过网联平台才行。
网联支付是一款专门为用户设计的便携式移动刷卡终端,由中国人民银行主导建设。只需在智能手机上安装网联支付手机客户端,并将移动收款终端插入到手机音频或蓝牙接口,通过刷银行卡就可以完成一系列的支付操作,能够随时随地移动收款。网联支付能够促进银行业增强风险控制,还能促进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网联支付平台是什么
网联支付平台是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共同发起筹建,旨在为支付机构提供统一、公共的资金清算服务。全称是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也被称为网络版银联,即线上支付统一清算平台。
7. 所有网络支付都要通过网联,到底什么是网联
网联支付的全称是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即网联平台。网联平台是在央行指导下,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支付机构,按照“共建、共有、共享”原则共同发起筹建的。网联平台旨在为支付机构提供统一、公共的资金清算服务,纠正支付机构违规从事跨行清算业务,改变目前支付机构与银行多头连接开展业务的情况,支持支付机构一点接入平台办理,以节约连接成本,提高清算效率,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也有利于监管部门对社会资金流向的实时监测。按规定,支付机构的线上支付通道今后将直接通过网联平台与各家银行对接,所有支付交易环节必须经过网联平台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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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什么是 网关支付、 账户支付、 移动支付
1、网关支付(Payment Gateway):是银行金融网络系统和Internet网络之间的接口,是由银行操作的将Internet上传输的数据转换为金融机构内部数据的一组服务器设备,或由指派的第三方处理商家支付信息和顾客的支付指令。
网关支付可确保交易在Internet用户和交易处理商之间安全、无缝的传递,并且无需对原有主机系统进行修改。
它可以处理所有Internet支付协议,Internet安全协议,交易交换,信息及协议的转换以及本地授权和结算处理。
另外,它还可以通过设置来满足特定交易处理系统的要求,离开了支付网关,网络银行的电子支付功能也就无法实现。
2、移动支付:是指使用普通手机或智能手机完成支付或确认支付,而不是用现金、支票或银行卡支付。买方可以使用移动电话购买一系列的服务、数字产品或实体商品。
3、账户支付:是指不直接使用现金,而是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账户划转到收款账户完成货币收付的一种银行货币结算方式。它是随着银行业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当结算金额大、空间距离远时,使用转账结算,可以做到更安全、快速。
(8)网络支付管理叫什么扩展阅读:
网关支付的主要功能:
(1)配置和安装Internet支付能力;
(2)避免对现有主机系统的修改;
(3)采用直观的用户图形接口进行系统管理;
(4)适应诸如扣帐卡、电子支票、电子现金以及微电子支付等电子支付手段;
(5)提供完整的商户支付处理功能,包括授权、数据捕获和结算及对帐等;
(6)通过对Internet上交易的报告和跟踪,对网上活动进行监视;
(7)通过采用RSA公共密钥加密和SET协议,可以确保网络交易的安全性;
(8)使Internet的支付处理过程与当前支付处理商的业务模式相符,确保商户信息管理上的一致性,并为支付处理商进入Internet交易处理提供机会。
9. 网上支付系统有哪些功能
1、认证交易双方、防止支付欺诈。能够使用数字签名和数字证书等实现对网上商务各方的认证,以防止支付欺诈,对参与网上贸易的各方身份的有效性进行认证,通过认证机构或注册机构向参与各方发放数字证书,以证实其身份的合法性。
2、加密信息流。可以采用单密钥体制或双密钥体制进行信息的加密和解密 ,可以采用数字信封、数字签名等技术加强数据传输的保密性与完整性,防止未被授权的第三者获取信息的真正含义。
3、数字摘要算法确认支付电子信息的真伪。为了保护数据不被未授权者建立、嵌入、删除、篡改、重放等,完整无缺地到达接收者一方,可以采用数据杂凑技术。
4、保证交易行为和业务的不可抵赖性。当网上交易双方出现纠纷,特别是有关支付结算的纠纷时,系统能够保证对相关行为或业务的不可否认性。网络支付系统必须在交易的过程中生成或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迅速辨别纠纷中的是非,可以用数字签名等技术来实现。
5、处理网络贸易业务的多边支付问题。支付结算牵涉客户、商家和银行等多方,传送的购货信息与支付指令信息还必须连接在一起,因为商家只有确认了某些支付信息后才会继续交易,银行也只有确认支付才会提供支付。
为了保证安全,商家不能读取客户的支付指令,银行不能读取商家的购货信息,这种多边支付的关系能够借用系统提供的诸如双重数字签名等技术来实现。
6、提高支付效率。网络支付的手续和过程并不复杂,支付效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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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支付方式
1、网银支付
直接通过登录网上银行进行支付的方式。要求:有个人网上银行。开通网上银行之后的操作就不是很麻烦了,可实现银联在线支付,信用卡网上支付等等。
2、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本身集成了多种支付方式,流程如下:将网银中的钱充值到第三方。在用户支付的时候通过第三方中存款进行支付。花费手续费进行提现。第三方的支付手段是多样的,包括移动支付和固定电话支付。
最常用的第三方支付是支付宝、财付通、贝宝、易宝支付、快钱、网银在线了,其中做为独立网商或有支付业务的网站而言,最常选择的不外乎支付宝、贝宝、易宝支付、快钱这四家。
支付宝有以下几种支付方式:快捷支付(含卡通)、网上银行、支付宝账户余额、货到付款、网点支付、消费卡支付、找人代付、银联手机支付等。
快捷支付(含卡通):是最安全、轻松的付款方式。用户通过电话或者网站等方式订购商品时,不需开通网银,直接通过输入卡面信息,即可便捷、快速地完成支付。只需将支付宝账户关联储蓄卡或者信用卡,每次付款时只需输入支付宝的支付密码即可完成付款。
10. 网络支付的管理规定
2015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网站上正式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全文,办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该方法已经2010年5月19日第7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这意味着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均在管理之列。
办法规定,非金融机构如果要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进行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
对于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以下为全文: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经2010年5月19日第7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四日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一)网络支付;
(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
(三)银行卡收单;
(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本办法所称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本办法所称预付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是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
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第四条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
支付机构不得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经特别许可的除外。
第五条支付机构应当遵循安全、效率、诚信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第六条支付机构应当遵守反洗钱的有关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二章申请与许可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需经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查后,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本办法所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的分支机构。
第八条《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第九条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本办法所称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包括申请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支付业务,或客户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支付业务的情形。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调整申请人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条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电商频道)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
(三)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
(四)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本办法所称主要出资人,包括拥有申请人实际控制权的出资人和持有申请人10%以上股权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设置、拟申请支付业务等;
(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
(八)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材料;
(十)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十一)主要出资人的相关材料;
(十二)申请资料真实性声明。
第十二条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后按规定公告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二)主要出资人的名单、持股比例及其财务状况;
(三)拟申请的支付业务;
(四)申请人的营业场所;
(五)支付业务设施的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
央行2015年7月31日在其网站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工商总局 法制办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央行表示,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5年8月28日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