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判斷網上的文章哪種可以轉載哪種涉及版權不能轉載
嚴格來講,只要作者不做轉載聲明,擅自轉載都是侵犯著作權的。
如果你確實想轉載一篇文章,先看網站對於版權的聲明。如果聲明可以轉載,可以按照文章轉載要求放心轉載,一般的要求是註明出處或者保留原文鏈接。
如果聲明禁止轉載,那就不能直接轉了,需要和作者溝通,授權之後才能轉載。
對於文章的轉載一定要注意,否則很容易侵犯版權。
2. 我有一個微信公眾號想轉載一些文章,但是不知道怎麼樣才不算侵權註明來源和作者是不是就可以了
公眾號之間的文章互相轉載分兩種情況。
如果對方是有「原創」標識的自撰文章,你可以通過微信的白名單機制,向對方直接申請開白——也就是加入白名單。等對方把你加入了白名單之後,你就可以對文章進行增減內容、重新排版。否則,直接搬運的後果就是你的公眾號無法正常顯示內容,就算搬運過來了,也會被微信原創保護機制命中,跳轉到原文。
如果對方沒有「原創」標識,也不能直接就搬運過來。還是應該通過留言或者微信後台消息聯繫到作者,與作者達成統一之後,再進行轉載。否則,抱著僥幸心理直接搬運過來的話,萬一被原作者發現,就很有可能被舉報。舉報的次數雖然不直接和封號掛鉤(當然踩高壓線的話估計一次就涼了),但是舉報次數多了無疑對培育公眾號而言是不利的,如果被封禁時間過長,導致長期斷更,掉粉就來不及哭了。
另外,如果你還要從其他網站搬運文章,就需要更加小心了。首先要確認文章的真正作者究竟是誰(畢竟如果是雜七雜八的網站的話,可能轉載鏈也挺亂的,很多都是系統直接抓取不見得是合規轉載);確認作者之後,就可以和他聯系申請轉載了,一般作者都會在網站或者平台留下相關聯系方式。
其實現在幾個大的圖文平台都有自己的一套法則,公眾號、頭條號、大魚號.......如果你要長期進行內容方面的創作,而且屬於承擔不了侵權後果的類型(賠錢都是小事,如果是有品牌形象方面的考慮就更要注意不能翻車卷到侵權事件里去),建議還是和第三方版權服務平台合作。比如,保險起見,在維權騎士或者鯨版權上注冊賬號,文章到底有沒有侵權,原創檢測一測便知了。如果是擔心有版權風險,鯨版權的風控服務也可以幫你及時發現有問題的文章。
補充一點,在未告知原作者的情況下,即使註明來源和作者也是侵權的!
3. 轉發別人原創文章需要注意什麼
轉發原創文章,需要注意的問題
1. 得到作者授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侵權責任。
2. 按照作者要求,保留文章署名、出處,並不得刪改,以免錯誤傳達作者要表達的意思。
3. 盡量原創,不要依靠轉發提升人氣。轉發為別人帶來人氣和影響力,給自己帶來影響很小。天長日久,形成常態,創作能力不能有效提升,發展空間有限。
4. 網上的文章可以轉載嗎
都標明不能轉載你轉載的明顯是侵權,不過互聯網上的這種侵權很常見,一般沒有幾個回去起訴你的,因為這個起訴的時間太長,又得不到什麼賠償,一般都是要求把轉載的文章給刪除掉就可以了。
最好轉載之前和人家商量,盡量不要轉載人家標明不讓轉載的文章。
網路上的文章除別人標明不能轉載的除外,其餘的都可以轉載.但是
您要注意:最好是說明出處並註明是轉載的文章.
以免惹來麻煩,說您侵權.
5. 轉載別人的內容要如何進行標注
引用他人的文章應當按照要求註明參考文獻。引用時在 引用文字結束時標注引用序號,並按照參考文獻格式置於當頁腳地或文末。
參考文獻的具體格式為:(注意參考文獻最後的標點為英文格式)
[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文獻類型標識].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
人際關系就是人們在生產或生活活動過程中所建立的一種社會關系。這種關系會對人們的心理產生影響,會在人的心理上形成某種距離感。
是人們在交往中心理上的直接關系或距離,它反映了個人尋求滿足其社會需求的心理狀態。
社會學將人際關系定義為人們在生產或生活活動過程中所建立的一種社會關系。心理學將人際關系定義為人與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上的聯系。
中文常指人與人交往關系的總稱,也被稱為「人際交往」,包括親屬關系、朋友關系、學友(同學)關系、師生關系、僱傭關系、戰友關系、同事及領導與被領導關系等。
人是社會動物,每個個體均有其獨特之思想、背景、態度、個性、行為模式及價值觀,然而人際關系對每個人的情緒、生活、工作有很大的影響,甚至對組織氣氛、組織溝通、組織運作、組織效率及個人與組織之關系均有極大的影響。
1.介紹自己
以簡潔得體又別出心裁的方式來做自我介紹。無論是在何種社交場合,想擴展人際關系的第一課就是要學會自我介紹。要設法出奇制勝。讓對方牢牢地記得你,而且是記得正面的形象。
2.愉悅風格
培養開朗、活潑的個性,讓對方覺得和你在一起是愉快的。
3.幽默風趣
培養幽默風趣的言行,幽默而不失分寸,風趣而不顯輕浮,給人以美的享受。與人交往要謙虛,待人要和氣,尊重他人,否則事與願違。
4.尋找話題
為什麼我們經常錯過了許多廣結人緣的機會?就是因為我們常把那些黃金時段用來絞盡腦汁,卻還是擠不出一句合適的開場白。無論是主動或被動去打開話匣子都能得心應手。一旦你能達到這個境界,那無論把你丟在任何一個場合中,必都能迅速進入狀況,隨心所欲地去擴展人緣,為自己在生活與事業中,營造一個又一個絕佳的發展機會。
5.記住別人
記住別人的姓或名,主動與人打招呼,稱呼要得當,讓別人覺得禮貌相待、倍受重視,給人以平易近人的印象。
6.心平氣和
不管有什麼樣的爭論,要做到心平氣和、不亂發牢騷,這樣不僅自己快樂、涵養性高,別人也會心情愉悅。
7.完善自己
把自己打造成為一個有用的人 ,對他人有有利影響的人。
6. 網站發布文章需注意的細節都有哪些
一些客戶做好了網站,卻不知道怎麼更新維護內容才能獲得更好的排名。今天我們一起來看看網站發布文章需要熟知的七個細節。
一、文章的原創性
1、 修改文章的標題,盡可能的選擇新穎的,符合用戶搜索習慣的標題。
2、 修改首段內容或自己動手來添加首段文字信息。
3、 文章中圖片ALT屬性的修改和添加。
4、 在不影響閱讀的情況下,適當的調整文章的段落順序。
5、 可以在末段加上一小段含有關鍵字的總結。
二、文章標題規范
1、對於轉載的文章,在修改標題前,要確定當前文章最主要的關鍵詞。
2、盡量將主關鍵安排在標題的前半部分。
3、文章標題應該簡潔明了,以不超過15個漢字為宜,最長不得超過30個漢字。
4、由兩部分組成的標題,中間可以用空格隔開,而不是其他符號。
5、如果文章內含有圖片,可以在標題後附上(圖)。
三、頁面關鍵詞選擇規范
1、頁面關鍵詞只涉及到當前頁面的內容,而不去涉及整個網站、所在頻道等內容。
2、在關鍵詞選擇上,可以採取具體關鍵詞+主關鍵詞的形式,在某種情況下,標題也可以作為一個比較具體的關鍵詞。
3、站在受眾的角度考慮,結合用戶的一些搜索習慣,來填寫適當的關鍵詞。
4、不同的關鍵詞一定要用英文下的逗號(,)隔開,關鍵詞以3-5個為宜。
四、文章摘要規范
1、文章的摘要里必須包含頁面關鍵詞,多個頁面的關鍵詞要盡量全部在摘要中出現。
2、文章摘要要盡可能的重復頁面關鍵詞,但不要堆積,一般來說重復三遍沒有問題,重復關鍵詞也有一定的技巧。比如「電腦配件」,不一定每次都要把「電腦」和「配件」緊緊挨在一起,可以間隔。
3、文章的摘要沒有嚴格的字數要求,兩句話三句話就可以,以80-100字為宜。
4、文章的摘要不是關鍵詞的堆砌或羅列,而是概括了文章的主要內容,從而引導用戶繼續讀下去。
5、文章的內容不易過長,如果過長可截為幾篇文章,並在文章內建立起閱讀指示。
五、文本規范
1、文章的首段一定要出現頁面關鍵詞,並且可以把首段出現的部分頁面關鍵詞加粗。
2、文章的末段也要出現頁面關鍵詞,盡可能的將頁面關鍵詞安排在文章的結尾部分。
3、頁面關鍵詞在文章的正文中要有一定的比例分布(也就是關鍵字密度,一般情況下是2-8%,不要超過10%),在不影響閱讀的前提下,一些代詞都可以用頁面關鍵詞來代替。
4、頁面關鍵詞在一篇文章中表達要統一,比如一篇關於「濟南網站建設」的文章,全文中都用統一的「濟南網站建設」,而不要再使用「濟南建站」的字樣。
六、圖片的規范
1、所有上傳的圖片都應該加上ALT屬性,並且ALT屬性必須符合圖片本身的內容,同時也要盡可能的包含頁面關鍵詞。
2、每副圖片下都應該配有適當的文字說明,並且文字說明中要包含頁面關鍵詞。
3、對於含有文本的文章來說,盡量不要在文章開頭就顯示圖片。
七、內外鏈接的建設
內鏈建設,所謂內鏈建設,就是在這篇新聞中所涉及的核心關鍵詞上,加上這 篇新聞的超級鏈接。比如我這篇帖子是關於SEO的,那麼我就把SEO這幾個詞都加上這篇新聞的URL,這樣不但利於網路和google收錄,也能幫助這篇新聞獲得更好的排名。當然條件允許,單獨給這篇新聞做一些外部鏈接也是非常必要的,質量好的外鏈能夠幫助搜索引擎更快更好的收錄你的新聞。
7. 網路文章轉載應該注意什麼
1,首先看看相關法律
我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第二十三條 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2,所以在轉載文章時,必須獲得作者的同意,若作者不在,文又非轉不可,請在作者文下留下申請轉載的字跡,並在轉載處標明原作地址以及【侵刪】字樣。
8. 關於網路轉載的法律問題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包括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已在報刊上刊登或者網路上傳播的作品,除著作權人聲明或者報刊、期刊社、網路服務提供者受著作權人委託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以外,在網路進行轉載、摘編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報酬、註明出處的,不構成侵權。但轉載、摘編作品超過有關報刊轉載作品范圍的,應當認定為侵權。因此,如果你在網上發表文章時作出了不準轉載的聲明,其他網站轉載是一種侵權行為;或者,你雖然沒有作出不準轉載的聲明,但其他網站轉載時沒有向你支付報酬,也應該是一種侵權行為,你可以要求侵權者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