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情況不能領取失業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一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1)之前有哪些網路不能辦失業補助擴展閱讀:
根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十四條 經辦機構自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並將結果及有關事項告知本人。經審核合格者,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
第十五條 經辦機構根據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核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一)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與《條例》發布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並計算。
(二)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
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第十六條 失業保險金以及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失業保險待遇的標准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應按月發放,由經辦機構開具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
第十八條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即將屆滿的失業人員,經辦機構應提前一個月告知本人。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辦機構有權即行停止其失業保險金發放,並同時停止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經辦機構應當通過准備書面資料、開設服務窗口、設立咨詢電話等方式,為失業人員、用人單位和社會公眾提供咨詢服務。
第二十條 經辦機構應按規定負責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的統計工作。
2. 2020年不知道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現我們當地巳停辦申領,問一下我現在我能不能申領呢
現在不可以辦理的
因為2020年是針對疫情出台的暫時性的失業領取補助金,現在早就停止辦理了
所以,你現在肯定是不能再辦理申領失業補助金了
3. 失業補助金怎樣網上申請
不可以網上進行申請;失業補助金需要到當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
失業補助金只可以到就業服務機構領取,需要的材料介紹如下:
1、取得原單位發給的失業證明:包括企業的性質、失業的原因、符合國家規定的材料。勞動合同制工人還要持《勞動手冊》、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
2、持上述材料到當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填寫失業職工登記表,領取失業職工手冊。
3、領取失業救濟金:持失業職工手冊按有關規定定期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領取失業救濟金。失業救濟金的發放標準是相當於當地民政部門規定的社會救濟金額的120%至150%。具體金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
失業職工醫療費和失業職工喪葬費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的撫恤金、救濟金的發放標准:前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一般是每人每月按一定數額發給或按醫療費的一定比例補助;後者是參照當地職工社會保險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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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救濟金的其他介紹:
在我國,有失業工人救濟費、疾病或因'工負傷救濟費、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等。為了解決我國的失業問題和減輕失業職工的生活困難,勞動部門規定失業的工人和職員的工齡在一年半以上,尚未參加以工代賑、生產自救工作而無其他收入者,准予領取一定的失業救濟費。
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在六個月以上時,按月付給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救濟費,至能工作或確定為殘廢或死亡時止。
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按其供養直系親屬的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我國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後,勞動合同制工人因工或因病死亡的救濟費與所在企業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
4. 之前網上申請失業補助失敗了,然後上周重新去辦理失業補助金。
摘要 您好,請您再描述一下您的問題是什麼,我再為您解答呢
5. 網上如何辦理失業補助金
網上申領失業金如下:
在互聯網的加持下,為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為了給失業人員,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國家加快了網上領取保險金的業務。大部分地區都希望在年底前實現失業保險金網上申領,2020年年前實現失業保險金申領業務全城通。那麼,怎麼從網上領取失業金?
怎麼從網上領取失業金?
失業人員需要通過搜索引擎關注所在地的失業金領取部門,失業人員向相關部門提出領取失業金申請後。所有數據通過公安、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社保經辦機構的信息共享機制進行後台調取,系統自動比對,確認相關申請條件是否符合。符合的失業人員即可領取失業金,不符合的失業人員則無法領取失業金。
總的來說,網上領取失業金是簡單、便捷的。無需申請人提供材料,徹底改變現行個人先到各區經辦機構核定待遇,再到街道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金申領手續的模式。通常情況下,失業人員在每月的15日憑銀行存摺到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6. 粵省事申領失業補助金顯示網路無法連接
摘要 為優化經辦流程,減少證明材料,讓參保失業人員方便快捷得到保障,我市失業補助金申領實行「全程網辦」的模式:本人登錄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辦事大廳的個人業務模塊進行失業補助金申領登記,待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復核後,失業補助金申領完成。除在網辦過程中系統提示需到窗口辦理情形外,申領失業補助金不需到大廳窗口辦理。
7. 我在網上申請失業補助金,還有在社保大廳也辦了失業補助金。但是簡訊告訴我審核沒通過。怎麼辦
如今勞動者在失業的情況下,其實生活方面也是會有一定的保障,也就是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但此時要求符合了相應的條件規定,對此在《失業保險條例》中是有相關要求的。
首先,肯定是勞動者之前有參加失業保險,那麼在失業的情況下同時滿足了規定的條件,才能根據實際的情況領取到一定數額的失業保險金。
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只要有參加失業保險就一定可以享受到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是按照不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
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取的最長期限,是按照失業職工繳費年限確定的。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
失業保險是我國針對符合條件的下崗待業職工的一種暫時性的救濟保險。
失業保險金有多少,失業保險金能領多久是大眾一直以來比較關心的問題。現在就這兩個問題為大家做具體介紹。
一、失業保險金有多少
失業保險金標准按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本人所在地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75%計發。
二、失業保險金最長能領多久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費繳費時間按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分別累計計算。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不滿10年的,領取18個月失業保險金;
(6)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24個月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內,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未領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具體要問失業保險金有多少的話,需要勞動結合所在地的相關政策確定,通常情況下為職工所在地的最低工資的75%。
同時,對於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是根據交納的失業保險的時間而計算的。
8. 網上可以辦理失業金領取嗎
可以辦理的,登錄網站填寫信息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