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權眾籌投資的注意事項
擁有自己的合夥人團隊是很多老闆夢寐以求的。建立合夥人團隊,通常可以採用的方式有股權激勵和內部股權眾籌,那麼到底該選擇哪一種方式更好呢?
合夥人與合夥人團隊
合夥人的概念很簡單,通俗一點說就是又出錢又出力的人。只出錢不出力的人,叫投資人,只出力不出錢的人,我們稱其為員工,這是一個很大的群體。而合夥人團隊則是一群既在企業里出力又給企業出了錢的人,他們既是員工又是股東。
隨著社會的發展,隨著老闆們對責權利的領悟,對人性的認知,越來越多的老闆意識到建立一個同甘苦共患難的團隊有多麼重要,正所謂一個好漢三個幫。通常情況下,企業里員工雖多,卻只能一起分錢,不能一起承擔責任,企業的興衰與否與他們關系不大,責任心和動力可想而知,不乏有人渾水摸魚、和尚撞鍾。所以越來越多的老闆希望把員工變成合夥人,建立合夥人團隊,激發他們的積極性、責任心、主動性和創造力,作為回報,有錢時大夥兒一塊兒分;作為責任,沒錢、有難處時大夥兒一起來扛,共渡難關,真正做到同甘苦共患難。
利用股權激勵建立合夥人團隊的特點
股權激勵是通過一定規則的設計,讓老闆和管理團隊一起創造增量,分享預期貢獻,而不是分存量、分老闆的股份,本質還是對員工的激勵,通過這種方式讓員工變成合夥人身份是需要一個過程的。
通過股權激勵的方式把員工變成合夥人,有以下幾個特點:
1
股權激勵的對象是員工,即使獲授股權激勵,也還是員工身份,需要經過一定的時間,完成一定的績效,達到一定的標准,才可以由員工的身份轉變為股東的身份,這是一個逐步實現的過程,歷時比較長,過程稍微慢一些。
2
股權激勵以後,員工還是員工,和老闆還是一種利益的博弈關系,比如:老闆總想給低工資、拿高利潤,員工總想拿高工資,利潤高低與他無關,他們是矛盾的統一體。直到員工用績效換來股份,身份轉變了,他才有可能和老闆真正成為利益共同體,開始真正共同關注企業的利潤高低和未來發展。
3
股權激勵是一個比較龐大的系統項目,需要有復雜的方案支撐,操作過程中還要面臨等待期、行權期、禁售期、約束期、解鎖期、授予條件、行權條件、績效考核等制約,對企業的規范化要求比較高,操作起來比較復雜。
幾種股權眾籌模式的比較
眾籌最典型的是面向陌生人的眾籌,這段時間被屢爆騙局的P2P就是這種類型的眾籌,還有面向熟人圈子的眾籌和面向員工的內部眾籌等。在所有這些眾籌裡面,最好用、最有效果的就是面向員工的內部股權眾籌 。
眾籌表面上看是融資,實質上卻是通過融資去融人、融智、融資源。過去通常是缺什麼找什麼,現在通過眾籌可以變成缺什麼找有什麼的人,讓有能力、有財力、有資源、有智慧的人成為股東,讓身邊的人成為股東,把個人事變成大家事,共創、共享、共擔。
眾籌的本質其實是為了融人,從而實現讓這些人幫助自己開拓業務、開拓市場、發展和建設團隊的目地。很顯然,P2P是實現不了這個目地的,最後就只是一個融資平台和手段,甚至成了騙子們行騙的平台。其實稍微想想就會明白,P2P模式對企業的發展除了資金以外再沒有其他裨益,比如你為開個飯店全國眾籌,其實是沒有意義的。 面向熟人的眾籌,因為知根知底,可能會達到自己實現銷售的目地,但是因為他們可能各自還有自己的工作,參與眾籌並不是他們的主業,還是實現不了和老闆同甘苦共患難,他們可能也只是拿了幾萬塊錢,眾籌的公司真的死掉和他們沒有什麼太大的利害關系,最多就是損失幾萬塊錢的事情;而如果是向內部員工眾籌,你讓你的員工拿了幾萬塊錢入股,如果公司死掉,對他來說,風險就太大了,一是工作沒了,二是家裡的錢沒了,所以員工會很珍惜這樣的機會和身份,會和老闆一起去認真參與經營。
通過這樣的分析不難發現,只有面向員工的內部眾籌才能夠實現讓員工和老闆同甘苦共患難,讓老闆徹底擁有自己的合夥人團隊。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作為老闆,與其把錢分給外人,還不如把錢分給和他一起打拚的這些弟兄更有意義,對企業的影響更深遠長久。
內部股權眾籌建立合夥人團隊的特點
內部股權眾籌的最終目地是建立合夥人團隊,和利用股權激勵方式建立合夥人團隊相比,有什麼不同呢?
1
內部股權眾籌是通過內部員工有錢認購就能形成的,員工一旦認購了股份就和老闆一樣變成了股東。所以從眾籌開始的那一刻起他就是股東的身份,一開始就會把自己當作是一個合夥人,而股權激勵則需要經歷一個比較長的時間才能擁有股東的身份,需要一個過程。二者本質的不同帶來的結果不同,帶來的身份感也不同。
2
通過股權眾籌變成合夥人的員工和老闆在利益上是一致的,從認購那一刻起他們就成為了一個利益共同體,他們都關注利潤,關注企業的長遠發展。
3
內部股權眾籌只需要設定一個認購標准就可以了,通常是先給公司估值再確定股數,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則更簡單,只需要把注冊資本作為估值就可以,然後根據不同的崗位設定不同的認購標准,比如總經理50萬股,副總經理20萬股,其它人10萬股等,員工根據自己的崗位不同,直接認購就可以了,操作比較簡單,或者結合競爭上崗設定標准,誰組織的團隊認購多,誰當總經理等。這種方式建立合夥人團隊更直接、更有效,而股權激勵就比較復雜,需要一整套的系統方案,二者因為標准不同,所以產生的效果也不同。
通過上述分析,如果老闆想要建立屬於自己的合夥人團隊,那麼最值得考慮的方式就是通過內部股權眾籌。內部股權眾籌能更好的兼顧各方利益並激發人性中積極向上、負責任的一面,這對打造一個陽光、積極的團隊很有意義。
Ⅱ 眾籌是什麼它運營的模式有哪些
是指用團購+預購的形式,向網友募集項目資金的模式。眾籌利用互聯網和SNS傳播的特性,讓小企業、藝術家或個人對公眾展示他們的創意,爭取大家的關注和支持,進而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援助。
眾籌的運營模式主要有9種,分別為:
1、捐贈模式
十幾年以來,非政府組織一直用這個模式來為一些特定的項目吸引捐贈資金。由於非政府組織會不斷地將項目的最新進展更新給投資人,這種類型的捐贈者更願意長期的參與,同時也保證了多次捐贈。投資者的主要動機是社交,這通常是維系長期捐贈關系的良好基礎。
2、獎勵模式
這種商業模式被項目所有者用於為特定的項目籌集捐款,並能以(通常是很少的)非金錢的獎勵作為回報。這種被投資者提供的回報具有象徵性的價值。它們通常比捐贈的數額低得多,以保證有足夠的錢用於項目。
3、預售模式
如果投資者有興趣預定和提前付款,那麼把新產品或者服務放在網路上並尋找投資者是可行的。如果可行,它就取代了傳統的市場調查,證明了在提供運營資本的同時,市場需求的有效性。
願意參加這類眾籌項目的投資者這么做是因為他們希望這個產品或者服務能夠問世。另一個原因是這樣他們能在售價上拿到折扣。
4、借貸模式
一個公司通過借貸方式進行眾籌,是指向一群人而不是銀行借錢。平台的角色可以是多樣化的。一些平台相當於中間人,並且也會還款給借貸人。另一些平台只是作為媒介,交易結束後借款者和放款者會直接保持聯系。
5、 社會借款
即使沒有任何利益,一些平台也可能會給社會項目貸款。比如,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在不付利息的情況下也可能收到小額貸款。
6、P2P借款
盡管P2P借款沒必要基於商譽,對於傳統借款來說,它仍是一個有趣的借貸融資新模式。它有一些眾籌借貸的特徵,但主要不同在於借款方和貸款方通常互不認識。P2P借貸中,投資人的主要動機是獲得(更高的)收益。利率高低通常基於風險因素。風險的計算則是基於財務數據和個人擔保。
7、P2B借貸
與P2P借貸相似,P2B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平台。迄今為止,這種形式的眾籌已經吸引到了政府基金的青睞作共同投資,比如英國政府。
8、股權眾籌
當一家公司想吸引一群人共同投資,而不是由一位商業天使或是個人投資時,這種籌資方式就叫做股權眾籌或者眾投。
一些出資者投資項目的主要興趣在於與他們自身的價值觀一致的項目、以及涉及當地利益,或是能為當地創造新的工作崗位的項目。另一些則是真正了解市場、項目或是公司業務,並且渴望為幫助項目獲得成功帶來資金和專業知識。
9、混合模式
混合模式也是較常見的,一些平台試行了一種貸款和預售的混合模式。一定比例的資金將作為貸款(會被回報利息),剩餘的資金將用於為產品或服務的生產預融資。此外,對於企業家來說,混合模式或者眾籌與其他投資形式混合的模式也是有好處的。
(2)網路股眾籌投資的原則有哪些擴展閱讀:
根據《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
第七條【平台准入】股權眾籌平台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公司或合夥企業;
(二)凈資產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
(三)有與開展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具有3年以上金融或者信息技術行業從業經歷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於2人;
(四)有合法的互聯網平台及其他技術設施;
(五)有完善的業務管理制度;
(六)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平台職責】股權眾籌平台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勤勉盡責,督促投融資雙方依法合規開展眾籌融資活動、履行約定義務;
(二)對投融資雙方進行實名認證,對用戶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必要審核;
(三)對融資項目的合法性進行必要審核;
(四)採取措施防範欺詐行為,發現欺詐行為或其他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形,及時公告並終止相關眾籌活動;
(五)對募集期資金設立專戶管理,證券業協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對投融資雙方的信息、融資記錄及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信息及其他相關資料進行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於10年;
(七)持續開展眾籌融資知識普及和風險教育活動,並與投資者簽訂投資風險揭示書,確保投資者充分知悉投資風險;
(八)按照證券業協會的要求報送股權眾籌融資業務信息;
(九)保守商業秘密和客戶隱私,非因法定原因不得泄露融資者和投資者相關信息;
(十)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反洗錢工作;
(十一)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六條【備案文件】股權眾籌平台應當在設立後5個工作日內向證券業協會申請備案,並報送下列文件:
(一)股權眾籌平台備案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驗資報告;
(四)互聯網平台的ICP備案證明復印件;
(五)股權眾籌平台的組織架構、人員配置及專業人員資質證明;
(六)股權眾籌平台的業務管理制度;
(七)股權眾籌平台關於投資者保護、資金監督、信息安全、防範欺詐和利益沖突、風險管理及投資者糾紛處理等內部控制制度;
(八)證券業協會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條【相關文件要求】股權眾籌平台應當保證申請備案所提供文件和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條【核查方式】證券業協會可以通過約談股權眾籌平台高級管理人員、專家評審、現場檢查等方式對備案材料進行核查。
第十九條【備案受理】股權眾籌平台提供的備案申請材料完備的,證券業協會收齊材料後受理。備案申請材料不完備或不符合規定的,股權眾籌平台應當根據證券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
申請備案期間,備案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股權眾籌平台應當及時告知證券業協會並申請變更備案內容。
第二十條【備案確認】對於開展私募股權眾籌業務的備案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的,證券業協會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確認。
第二十一條【備案注銷】經備案後的股權眾籌平台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證券業協會注銷股權眾籌平台備案。
Ⅲ 股權眾籌的構成和規則是什麼
股權眾籌的構成和規則是什麼
法律分析:
(一)股權眾籌的構成
1、項目方:有項目缺乏資金。
2、投資方:對投資感興趣,有一定的閑錢,可以接受股權作為回報。
3、平台方:連接發起人和投資者的互聯網金融平台。
4、第三方支付:保障投資人和項目方共同利益,將資金託管第三方支付平台。(備註:第三方支付不是必選的,也可以用其他的方式來保障投資人和項目方的雙方利益)
(二)規則
1、股權眾籌項目必須在平台規定30天內達到或超過目標金額才算成功;
2、在設定天數內,達到或者超過目標金額,項目即成功,發起人可獲得資金;籌資項目完成後,投資人將會得到項目的股權,如果項目籌資失敗,那麼已獲資金全部退還投資者;
3、投資者認購滿額後,將錢款打入第三方支付託管賬戶
4、平台協助項目方成立有限合夥企業,投資者按出資比例擁有有限合夥企業股權;
5、第三方支付託管賬戶的錢將分批打入有限合夥企業的賬戶,每次打入有限合夥企業需要經過所有投資人的同意。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條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
(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
(二)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
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Ⅳ 股票投資的原則是什麼
1分散投資原則
分散投資,就是在資金投入時不能過於集中。這里包括兩方面含義,一是不要將資金過於集中地投入到一種或少數幾種股票,要建立合理的股票組合,避免一招不慎,全軍覆沒,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不要把雞蛋都裝在一個籃子里;其二是不要將資金在一個時點上集中投入,因為股票的價格具有波動性,應將其分期分批地投入股市,使資金的投入在時間上有一定的跨度,在價格選擇上留有一些餘地,從而避免在最高價位上一次投入。分散投資的目的,也就是為了分散風險。堅持分散投資的原則,其實是對股票風險難以預測和把握的一種無奈的選擇。如果股民能把握和預測所購股票的風險,理所當然地應該將全部資金都押在一隻股票上,在最低價位投入,在最高價位上賣出,這樣收益也就會達到最大,但遺憾的 是,股票投資的風險是不可預測的,無論是那一位什麼預測大師,還是著名股評家,也不論採用什麼方法,都不能准確地預測股價的漲跌。迄今為止,沒有人能完全預測並把握股市的風險,只有很少的幾個人在有限的幾次能碰巧買了個最低價,賣了個最高價。
分散投資,雖不能完全消除投資風險,但通過股票組合,可將好壞股票互相搭配,避免單個股票帶來的風險。通過分期分批投入,可將高低價格予以平均,雖然失去了在最低價位一次性買入的機會,但卻能避免將資金在最高價位全部套牢的風險。 分散投資,一是在股票投資中要注意選擇不同行業和種類的股票進行塔配組合。僅選擇一種股票,一旦該公司經營不善甚至倒閉,就會血本無歸。如果對多種股票或幾家公司同時投資,即使其中一種或數種股票不能盈利,但其它股票總是有效益好的,績優股票就能抵消績差的,其投資收益起碼能達到整體的平均水平。另外在股票搭配上,也不能都集中在某一個行業,如1994年後房地產業整體都比較蕭條,1995年汽車行業不景氣,如果所選股票都碰巧集中在這些行業,其投資收益就比較差。分散投資,其二是將資金分批分期地投入,這樣就可有效地防止整個股市暴跌的風險,因為股市的漲跌要受政治,宏觀經濟、國際形勢等多方面的因素影響,它是難以確定和把握的,特別是我國股市振盪起伏的頻率和幅度很大,如果在某一點位上將全部資金傾囊而出,就有可能招致全部資金套牢而難以自拔的危險局面。
2自主投資原則
股市上掛牌的股票繁多,各公司的股票也有各自的特點,且受各方面因素的影響,股價也總是處在不斷的變化之中。一些投資者看到股票漲漲跌跌,也就心猿意馬,今天炒這個概念,明天追那個板快,其投資目標總是跟著市場變化,投資毫無理智和原則。到頭來,雖然經營的投票有一大堆,但買來拋去的手續費、稅支出就難抵那有限的價差收入。 在股票投資中,股民必須具有理智,要克服自己的情緒沖動,避免受市場氣氛和他人的干擾,且忌跟隨他人追漲殺跌。
在股票投資中,大部分股民特別是散戶都是賠錢的,因而股市上有一賺、二平、七賠一說。如果盲目跟風炒作,一味地模仿他人,自己最終也難以逃脫虧損的命運。所以股民在股票投資時,應保持三分凈靜、七分慎重,勤於獨立思考,堅持自己的投資原則,該選擇什麼股票,在什麼點位買進拋出都要有所計劃。而為了減少和排除傳媒或其他股民對自己的影響,必要時可少聽或不聽股評、少去股票營業部。不論是傳媒還是股民,往往是自己買了股票以後才向別人推薦,拋出以後才告訴別人不成,所以若聽信他人建議,在操作中總是要慢一拍。且投票投資都是自己對自己的資金負責,他人沒有為你的盈虧承擔任何責任的義務。
3投資性買入、投機性拋出原則
在股票投資中把握住買進賣出的機會是致關重要的,低價買、高價賣是千顛不破的真理,是股票投資中股民追求的最高境界,但遺憾的是,沒有幾個股民能經常性地做到這一點。 而股民若能做到在股票具有投資價值時買入,在高於投資價值時賣出,在每一輪的漲跌中都將會小有收獲。長此以往,必能集沙成山、積水成河,獲得豐厚的投資回報。
所謂投資性買入就是當股市具有投資價值以後才買進股票。此時買進股票並不一定就是股價的最低點,還多少有些風險,但此時即使被套牢,坐等分取的股息紅利也能和儲蓄或其他的債券投資收益相當,股民沒有什麼後顧之憂,也不會有太多的心理壓力。而我國股市真正進入投資價值區域的機會並不多,在投資價值區域內購買股票,即使被套,其被套牢的時間也不會太長。 所謂投機性賣出是待股價漲到偏離它的投資價值、市場的投機氣氛較濃的時候再考慮賣出,此時股價一般較高,回調的可能性較大。此時賣出,一方面價差較大;另一方面,即使賣出的不是最高價,其成交價也會在頂部區域附近。
4平均利潤率獲利原則
平均利潤率獲利原則是指在股票投資中的獲利預期以社會平均利潤率為基準,並依此制訂相應的投資計劃,來指導具體的投票操作。具體地講,我國現在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和債券的利率都約在10%左右,可以認為我國的各種投資的年平均利潤率就為10%。那麼在股市投資上,股民就可以10%的收益率為收益目標,不貪大、不求多,只要每次交易的收益達到或接近10%就拋出了結,從而保持心理穩定,實現理性操作。 通過固定收益目標,股民可克服急躁的情緒和心理,避免盲目的追漲殺跌,控制投資風險。而一旦10%的收益目標達到
Ⅳ 網路眾籌平台一般有哪幾種模式
眾籌是互聯網金融模式之一,主要是指通過互聯網方式發布籌款項目並募集資金。相對於傳統的融資方式,眾籌更為開放,能否獲得資金也不再是由項目的商業價值作為唯一標准。只要是網友喜歡的項目,都可以通過眾籌方式獲得項目啟動的第一筆資金,為更多小本經營或創作的人提供了無限的可能。來源:迪蒙眾籌系統。
眾籌模式目前國內主要有以下幾種:
1.債權眾籌,它是指投資者對項目或公司進行投資,獲得其一定比例的債權,未來獲取利息收益並收回本金。
2.股權眾籌,投資者對項目或公司進行投資,獲得其一定比例的股權。
3.回報眾籌,投資者對項目或公司進行投資,獲得產品或服務。
4.捐贈眾籌,投資者對項目或公司進行無償捐贈。
眾籌規則:
1、籌資項目必須在發起人預設的時間內達到或超過目標金額才算成功。
2、在設定天數內,達到或者超過目標金額,項目即成功,發起人可獲得資金;籌資項目完成後,支持者將得到發起人預先承諾的回報,回報方式可以是實物,也可以是服務,如果項目籌資失敗,那麼已獲資金全部退還支持者。
3、眾籌不是捐款,支持者的所有支持一定要設有相應的回報
Ⅵ 股權眾籌是什麼意思,股權眾籌管理辦法規定
股權眾籌是指公司出讓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資者。投資者通過出資入股公司,獲得未來收益。這種基於互聯網渠道而進行融資的模式被稱作股權眾籌。另一種解釋就是「股權眾籌是私募股權互聯網化」
具體的管理辦法規定,你可以參照:《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為規范私募股權眾籌融資業務,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私募股權眾籌行業健康發展,防範金融風險,根據《證券法》、《公司法》、《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等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辦法所稱私募股權眾籌融資是指融資者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平台(以下簡稱股權眾籌平台)以非公開發行方式進行的股權融資活動。
第三條 【基本原則】私募股權眾籌融資應當遵循誠實、守信、自願、公平的原則,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尊重融資者知識產權,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條 【管理機制安排】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證券業協會)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對股權眾籌融資行業進行自律管理。證券業協會委託中證資本市場監測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市場監測中心)對股權眾籌融資業務備案和後續監測進行日常管理。
第二章 股權眾籌平台
第五條 【平台定義】股權眾籌平台是指通過互聯網平台(互聯網網站或其他類似電子媒介)為股權眾籌投融資雙方提供信息發布、需求對接、協助資金劃轉等相關服務的中介機構。
第六條 【備案登記】股權眾籌平台應當在證券業協會備案登記,並申請成為證券業協會會員。
證券業協會為股權眾籌平台辦理備案登記不構成對股權眾籌平台內控水平、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對客戶資金安全的保證。
第七條 【平台准入】股權眾籌平台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公司或合夥企業;
(二)凈資產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
(三)有與開展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具有3年以上金融或者信息技術行業從業經歷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於2人;
(四)有合法的互聯網平台及其他技術設施;
(五)有完善的業務管理制度;
(六)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平台職責】股權眾籌平台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勤勉盡責,督促投融資雙方依法合規開展眾籌融資活動、履行約定義務;
(二)對投融資雙方進行實名認證,對用戶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必要審核;
(三)對融資項目的合法性進行必要審核;
(四)採取措施防範欺詐行為,發現欺詐行為或其他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形,及時公告並終止相關眾籌活動;
(五)對募集期資金設立專戶管理,證券業協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對投融資雙方的信息、融資記錄及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信息及其他相關資料進行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於10年;
(七)持續開展眾籌融資知識普及和風險教育活動,並與投資者簽訂投資風險揭示書,確保投資者充分知悉投資風險;
(八)按照證券業協會的要求報送股權眾籌融資業務信息;
(九)保守商業秘密和客戶隱私,非因法定原因不得泄露融資者和投資者相關信息;
(十)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反洗錢工作;
(十一)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九條 【禁止行為】股權眾籌平台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通過本機構互聯網平台為自身或關聯方融資;
(二)對眾籌項目提供對外擔保或進行股權代持;
(三)提供股權或其他形式的有價證券的轉讓服務;
(四)利用平台自身優勢獲取投資機會或誤導投資者;
(五)向非實名注冊用戶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六)從事證券承銷、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證券經營機構業務,具有相關業務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除外;
(七)兼營個體網路借貸(即p2p網路借貸)或網路小額貸款業務;
(八)採用惡意詆毀、貶損同行等不正當競爭手段;
(九)法律法規和證券業協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三章 融資者與投資者
第十條 【實名注冊】融資者和投資者應當為股權眾籌平台核實的實名注冊用戶。
第十一條 【融資者范圍及職責】融資者應當為中小微企業或其發起人,並履行下列職責:
(一)向股權眾籌平台提供真實、准確和完整的用戶信息;
(二)保證融資項目真實、合法;
(三)發布真實、准確的融資信息;
(四)按約定向投資者如實報告影響或可能影響投資者權益的重大信息;
(五)證券業協會規定和融資協議約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二條 【發行方式及范圍】融資者不得公開或採用變相公開方式發行證券,不得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融資完成後,融資者或融資者發起設立的融資企業的股東人數累計不得超過200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禁止行為】融資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欺詐發行;
(二)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
(三)同一時間通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股權眾籌平台就同一融資項目進行融資,在股權眾籌平台以外的公開場所發布融資信息;
(四)法律法規和證券業協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四條 【投資者范圍】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的投資者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或個人:
(一)《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
(二)投資單個融資項目的最低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的單位或個人;
(三)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以及依法設立並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四)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的單位;
(五)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或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的個人。上述個人除能提供相關財產、收入證明外,還應當能辨識、判斷和承擔相應投資風險;
本項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六)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第十五條 【投資者職責】投資者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向股權眾籌平台提供真實、准確和完整的身份信息、財產、收入證明等信息;
(二)保證投資資金來源合法;
(三)主動了解眾籌項目投資風險,並確認其具有相應的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
(四)自行承擔可能產生的投資損失;
(五)證券業協會規定和融資協議約定的其他職責。
第四章 備案登記
第十六條 【備案文件】股權眾籌平台應當在設立後5個工作日內向證券業協會申請備案,並報送下列文件:
(一)股權眾籌平台備案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驗資報告;
(四)互聯網平台的icp備案證明復印件;
(五)股權眾籌平台的組織架構、人員配置及專業人員資質證明;
(六)股權眾籌平台的業務管理制度;
(七)股權眾籌平台關於投資者保護、資金監督、信息安全、防範欺詐和利益沖突、風險管理及投資者糾紛處理等內部控制制度;
(八)證券業協會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條 【相關文件要求】股權眾籌平台應當保證申請備案所提供文件和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條 【核查方式】證券業協會可以通過約談股權眾籌平台高級管理人員、專家評審、現場檢查等方式對備案材料進行核查。
第十九條 【備案受理】股權眾籌平台提供的備案申請材料完備的,證券業協會收齊材料後受理。備案申請材料不完備或不符合規定的,股權眾籌平台應當根據證券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
申請備案期間,備案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股權眾籌平台應當及時告知證券業協會並申請變更備案內容。
第二十條 【備案確認】對於開展私募股權眾籌業務的備案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的,證券業協會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確認。
第二十一條 【備案注銷】經備案後的股權眾籌平台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證券業協會注銷股權眾籌平台備案。
第五章 信息報送
第二十二條 【報送融資計劃書】股權眾籌平台應當在眾籌項目自發布融資計劃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融資計劃書報市場監測中心備案。
第二十三條 【年報備查】股權眾籌平台應當於每年4月30日之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及年報鑒證報告,原件留檔備查。
第二十四條 【信息報送范圍】股權眾籌平台發生下列情形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證券業協會報告:
(一)備案事項發生變更;
(二)股權眾籌平台不再提供私募股權眾籌融資服務;
(三)股權眾籌平台因經營不善等原因出現重大經營風險;
(四)股權眾籌平台或高級管理人員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五)股權眾籌平台因違規經營行為被起訴,包括:涉嫌違反境內外證券、保險、期貨、商品、財務或投資相關法律法規等行為;
(六)股權眾籌平台因商業欺詐行為被起訴,包括:錯誤保證、有誤的報告、偽造、欺詐、錯誤處置資金和證券等行為;
(七)股權眾籌平台內部人員違反境內外證券、保險、期貨、商品、財務或投資相關法律法規行為。
(八)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自律管理
第二十五條 【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市場監測中心應當建立備案管理信息系統,記錄包括但不限於融資者及其主要管理人員、股權眾籌平台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股權眾籌融資活動的信息。備案管理信息系統應當加入中國證監會中央監管信息平台,股權眾籌相關數據與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業協會共享。
第二十六條 【自律檢查與懲戒】證券業協會對股權眾籌平台開展自律檢查,對違反自律規則的單位和個人實施懲戒措施,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七條 【自律管理措施與紀律處分】股權眾籌平台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本辦法和相關自律規則的,證券業協會視情節輕重對其採取談話提醒、警示、責令所在機構給予處理、責令整改等自律管理措施,以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暫停執業、取消會員資格等紀律處分,同時將採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紀律處分的相關信息抄報中國證監會。涉嫌違法違規的,由證券業協會移交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權機構依法查處。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證券經營機構開展眾籌業務】證券經營機構開展私募股權眾籌融資業務的,應當在業務開展後5個工作日內向證券業協會報備。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實施,由證券業協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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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股票投資的投資原則有哪些
(1)趨勢規則。在准備買入股票之前,首先應對大盤的運行趨勢有一個明確的判斷。一般來說,絕大多數股票都隨大盤趨勢運行。大盤處於上升趨勢時買入股票較易獲利,而在頂部買入則好比虎口拔牙,下跌趨勢中買入難有生還,盤局中買入機會不多。另外,還要根據自己的資金實力制定投資策略,是准備中長線投資還是短線投機,以明確自己的操作行為,做到有的放矢。所選股票也應是處於上升趨勢的強勢股。
(2)分批規則。在沒有十足把握的情況下,投資者可採取分批買入和分散買入的方法,這樣可以大大降低買入的風險。但分散買入的股票種類不要太多,一般以5支以內為宜。另外,分批買入應根據自己的投資策略和資金情況有計劃地實施。
(3)底部規則。中長線買入股票的最佳時機應在底部區域或股價剛突破底部上漲的初期,應該說這是風險最小的時候。而短線操作雖然天天都有機會,也要盡量考慮到短期底部和短期趨勢的變化,並要快進快出,同時投入的資金量不要太大。
(4)風險規則。股市是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場所。可以說,股市中風險無處不在、無時不在,而且沒有任何方法可以完全迴避。作為投資者,應隨時具有風險意識,並盡可能地將風險降至最低程度。而買入股票時機的把握是控制風險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一步。買入股票時,除考慮大盤的趨勢外,還應重點分析所要買入的股票是上升空間大還是下跌空間大,上檔的阻力位與下檔的支撐位在哪裡,買進的理由是什麼,買入後不漲反跌怎麼辦。投資者在買入股票時對這些因素都應有一個清醒的認識,這樣就可以盡可能地將風險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