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公共信息網路監察部門主要負責有關網路事務的行政管理。在計算機犯罪的偵查方面,雖然偵查主要由刑偵部門進行,但刑偵部門缺乏必要的專業技術,因此必須依賴網路監察部門的配合。盡管網路監察部門具備較高的技術水平對抗計算機犯罪,但在很多地方並不具備刑事辦案權。因此,一旦發生計算機犯罪案件,往往需要兩個部門的參與,這不僅增加了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而且由於職責不明確,工作效率低下,資源浪費。
為此,應當盡快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設立具備辦案權的網路警察,以便更有效地打擊計算機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