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安全法企業責任有:
1、嚴格保密用戶信息,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2、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
3、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全文》第四十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並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第四十一條
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㈡ 哪條法律規定信息網路安全事件的主要責任人
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是針對機關外的攻擊人和惡意傳播人而言的。
第三十六條: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網路用戶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要追究內部責任,那麼就要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了
㈢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國家實行網路安全什麼保護制度
法律分析: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應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由具備資格的機構安全認證合格或者安全檢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銷售或者提供。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公布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目錄,並推動安全認證和安全檢測結果互認,避免重復認證、檢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㈣ 網路安全責任主體有哪些
法律分析:國家、主管部門、網路運營者、網路使用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十二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接入普及,提升網路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㈤ 《網路安全法》中明確了四大主體的責任義務,四大主體具體是()
四大主體具體是國家、主管部門、網路運營者、網路使用者。
1、出台《草案》,並且在未來在這部高規格法律下完善相應的配套體系和制度,並體現其可操作化和可執行性。除此之外,還需要若乾的細則出台,比如建立網路安全標准體系,由國務院哪些部門組織制定,牽涉哪些行業;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哪些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需要予以明確等等。
3、「網路運營者應當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加強對用戶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的保護」「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公民個人信息」。企業更要樹立一定的責任感,積極按照法律條款建立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4、網路使用者即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具體條款細化為不得從事入侵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等,還要增強法律意識。
㈥ 網路安全法運營商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網路相關行業組織按照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制定網路安全行為規范,指導會員加強網路安全保護,提高網路安全保護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6)網路安全第二責任人擴展閱讀
保障網路運行安全,必須落實網路運營者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求網路運營者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和技術防範等措施,履行相應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
為了保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維護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和保障民生,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作了規定,實行重點保護。范圍包括基礎信息網路、重要行業和領域的重要信息系統、軍事網路、重要政務網路、用戶數量眾多的商業網路等。
隨著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的發展和應用,網路數據安全對維護國家安全、經濟安全,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數據利用至為重要。要求網路運營者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防止網路數據被竊取或者篡改。
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防止公民個人信息數據被非法獲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要求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境內存儲公民個人信息等重要數據;確需在境外存儲或者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安全評估。
㈦ 網路安全責任主體
法律分析:網路運營者的主體責任,第二十四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國家實施網路可信身份戰略,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之間的互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二十四條 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國家實施網路可信身份戰略,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之間的互認。
第二十五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㈧ 網路安全法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義務
網路運營者通常是通過公司章程、用戶協議、網路管理制度等對網路平台、用戶進行管理。網路運營者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首先就需要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網路安全法》第21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2、用戶身份信息審核義務
建立用戶身份信息制度有助於構建誠信的網路空間。《網路安全法》第24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3、用戶發布信息管理義務
網路運營者對其平台上的信息負有管理義務。《網路安全法》第47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信息管理手段包括對網上公共信息進行巡查。工信部《通信簡訊息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互聯網危險物品信息發布管理規定》、國信辦《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等規定均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對公共信息進行實時巡查。
4、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義務
網路運營者在運營中會收集大量的個人信息,保障個人信息安全是網路運營者的基本義務。《網路安全法》第40—44條對網路運營者的個人信息保護義務做了較為具體的規定。
5、違法信息處置義務
網路運營者發現其用戶發布的違法信息,應當立即進行處置。《網路安全法》第47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㈨ 單位網路安全第一責任人是誰
黨政一把手是各單位網路安全工作的主要負責人,也是網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為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11月7日通過,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網路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網路空間安全管理方面問題的基礎性法律,是我國網路空間法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網、化解網路風險的法律重器,是讓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的重要保障。
《網路安全法》將近年來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並為將來可能的制度創新做了原則性規定,為網路安全工作提供切實法律保障。
以上資料參考: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