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泰安市公安局機構概況
泰安市公安局是一個由多個單位組成的公安機關,其機構結構包括了多個層級的管理。在市本級,它下轄四個縣(市)公安局,分別是新泰市、肥城市、寧陽縣和東平縣,這些機構直接隸屬於泰安市公安局,數據來源於網路地圖,具體信息以網路地圖為准。此外,還有六個直屬分局,分別位於泰山區、岱嶽區、景區、高新區、泰汶和陶山地區。
在市局內部,設有31個局直單位,涵蓋了關鍵的職能部門。這些部門包括指揮中心,負責全局的調度和指揮;政治部,關注公安機關的政治建設;紀委,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裝財處,管理財務和裝備;監察室和審計室,確保公正和透明;機關黨委和信訪處,處理內部事務和群眾訴求;信息通信處,負責技術通信支持;離退休幹部處,照顧退休人員;法制處和科技處,推動法制建設和科技應用;出入境管理處,處理對外交往事宜;接待處,負責接待工作;警衛處和督察支隊,維護治安和內部監督;技偵支隊,進行技術偵查;監管支隊,負責看守所和拘留所的管理;網安支隊,保障網路安全;看守所和拘留所,負責監管和教育改造;國保支隊,負責國家安全保衛;刑偵支隊和治安支隊,進行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偵破;經偵支隊,打擊經濟犯罪;巡特警支隊,維護城市安全;公共管理支隊,負責公共秩序管理;消防支隊,確保消防安全;警察培訓中心,負責警務人員的培訓;市政中心保衛處,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安全;交警支隊,負責交通秩序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