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網路金融詐騙的形式有哪些呢
網路金融詐騙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虛假的積分兌換獎品、發送退款信息;
2、提升額度套取信用卡信息;
3、冒充公檢法等機構,或者是冒充微信、QQ好友;
4、利用偽基站發送假消息。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② 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都有哪些
非法從事證券類業務活動是指未經證監會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1)證券、期貨經紀;(2)證券、證券投資基金、期貨投資咨詢;(3)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4)證券承銷與保薦;(5)證券資產管理;(6)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管理;(7)證監會依法認定的其他非法證券類業務活動。
非法從事保險類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保監會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1)保險、再保險;(2)保險代理;(3)保險經紀;(4)保監會依法認定的其他非法保險類業務活動。
非法從事銀行類業務活動是指未經銀監會或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2)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3)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4)銀監會或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依法認定的其他非法銀行類業務活動。
非法集資
③ 非法金融活動有哪些
法律分析: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二)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三)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四)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法律依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四條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二)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
(三)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
(四)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前款所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所稱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④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網路金融犯罪有什麼
法律分析:網路金融犯罪包括:非法入侵網上銀行信息系統;利用「網路釣魚」的方式;網路洗錢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 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
(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⑤ 非法金融活動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非法金融活動是指違法進行的一切金融活動包括合法金融機構即金融體系內發生的非法金融活動和金融體系外的即社會非法金融活動。涉及刑事犯罪的主要包括:偽造貨幣、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變造貨幣、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設立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條 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設立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⑥ 網路金融違法犯罪種類到底有哪些
一、網路金融犯罪種類有哪些
1、網路金融犯罪種類有:
(1)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2)貸款詐騙犯罪,一般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二、網路金融犯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網路金融犯罪構成要件如下:
1、金融犯罪侵犯的客體是金融管理秩序;
2、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金融管理法規。
⑦ 非法貸款平台有哪些
一、包括快易借、速貸寶、小肥羊、天天貸、機有米、閃到、復興寶、皮皮花、丁丁貸、易樂貸、蛋花花、錢太太、金蟬錢包、輕松花、喵喵貸、零時口袋、宇宙白卡、信鴿錢包、金葫蘆、幸運草、小米袋子、掌上應急、節氣貓。
二、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網貸都算是非法網貸。具體來說主要有兩種:
1.發布虛假標的把資金挪做他用或者平台自融(非法集資其實就是其中一種)。
之前各種高收益的暴雷平台就普遍屬於這種。平台通過虛假的標的把出借人的錢拿來進行其他投資或者關聯公司使用,然後不斷拆東牆補西牆,一旦資金鏈出現斷裂,出借人的錢將血本無歸。
2.收取過高的利息
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借款人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三、按照規定,2020年這三種不合法的貸款是不用還的,大家一定要謹防不法借貸。
第一種——高利貸
高利貸就是年利率超過36%的貸款,對於年利率超過36%的這部分貸款不需要還,國家對於借貸的管理是很嚴的,因此對於貸款的利息有明確的規定,按照規定,貸款的年利率如果超過了36%,超出的利息部分是無效的。
如果你在貸款時,年利率如果高於36%,沒有超過36%的利息需要償還,超過的部分不需要還,即使對方把你告上法院也無法成功的。
第二種——套路貸
什麼是套路貸?套路貸看似簡單的貸款條件,背後卻是滿滿的套路,簽陰陽合同,偽造銀行流水,平賬三步走,就能讓借款人的債務滾雪球式翻幾十倍,借幾千元甚至被疊加到上百萬元。
套路貸從根本性質上就是屬於違法的一種行為,而且套路貸嚴重破壞金融秩序,侵害了他人的財產權和人身權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套路貸所簽訂的合同也是存在虛假的,如果碰到套路貸不僅可以不用還錢,還可以追究對方的責任。
第三種——「砍頭息」欺騙借貸人
常借貸款的人應該聽說過砍頭息,砍頭息一般指的時給借款人在放貸的時候,從本金里扣掉一部分錢,就叫砍頭息。
國家有明確規定,貸款的息費不可事先從本金里扣除,若預先扣除,需按照借款時的實際借款額退還借款並計算利息,砍頭息的具體表現形式有保證金、保險金、驗證金等等形式,欺騙借款人。
面對不合法網貸大家一定要擦亮雙眼看清楚,必要時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權益。
⑧ 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哪些
法律分析:我國的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主要是指沒有經過中國人民銀行的批准而擅自從事的以下活動:第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第二,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第三,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
法律依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二)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
(三)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
(四)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前款所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所稱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⑨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網路金融犯罪有哪些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網路金融犯罪有:非法入侵網上銀行信息系統;利用「網路釣魚」的方式;網路洗錢活動。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法律規定定罪處罰。網路金融犯罪是指通過計算機技術等手段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